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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第1/1页)
当我们一路走来不断浏览沿途风景的时候,却不知自己也俨然成为了一道风景。 这是一条南方直通内陆的主要干道,路上行人不断。 一辆辆由骏马拉着的各种装饰精美华贵的马车不断从四人身边疾驰而过,扬起一道道飞舞的烟尘。也有三三两两成群结队的冒险者匆匆忙忙地一路前行。 蒙扬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离开墨水镇,他却不知道现在他离墨水镇已经有几十万里之遥,只是不断看着身边各式人等与墨水镇迥然不同的装束倍觉新鲜。 蒙扬发现,这些人的服装都讲求短小精干,看起来这些人就比墨水镇的人显得干练清爽得多。 这里的气候才是主要原因,这是蒙扬得出的结论。 这里的气候格外炎热,没走多久,穿着长衫长裤的蒙扬三人就浑身热汗,而周围的那些路人看着他们的眼神也显得格外怪异,简直把他们当成了异类。 蒙扬苦笑,也难怪人家如此,毕竟他们的一身长衫走在这条大道上本就与四周极不协调,有些格格不入。 潇湘子负手身后,有些脚不沾尘的飘忽离世仙家气息,让跟在他身后的三个少年看得极为羡慕和崇拜。 几里路走下来,蒙扬三人全身上下都被热汗湿透,反观潇湘子这老头竟然脸上连一抹汗珠都没有,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鸣金小镇是一个很小的镇子,只有二三十户人家,但它处在进入金沙城的主要官道上,因而跟墨水镇靠近落魂山脉而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道理一样,鸣金小镇也很繁荣热闹。 这里最大的商号就是租车行了。 当然这个行业的兴盛跟金沙颁发的那个禁飞令有着莫大的干系。 鸣金小镇龙蛇混杂,三教九流之人数不胜数,好在每隔两个时辰金沙城的卫队就会过来巡查一次,黑监就像一颗生长了千年万年的老树,把恐惧的根深深地扎进了所有人的心。 所以,金沙城一向很太平,它四周方圆三百里的范围内像鸣金这样的小镇同样太平得很。 顶多也就是一些喝醉了酒的家伙发泄下心中的种种不满,相互间打闹一阵而已,即便是这样的家伙若是倒霉到家撞上卫队,也一样吃不了兜着走。 好在这样的冒犯或是放肆还够不上进入黑监的条件,但被狠狠教训一顿再被狠狠敲上一笔让人rou痛的罚金却是在所难免的。 坐在一个小饭馆里狼吞虎咽的蒙扬几个就刚好见到了这样的一幕。 那是一个长相凶悍的大汉,孔武有力,喝起酒来来那叫一个猛! 蒙扬和杜家兄弟才扒拉掉一小碗面条,就见到那个大汉已经一口气灌下去了五大碗烈酒! 看得三个少年咋舌不已,听老板说那可是一碗就能放翻一头壮牛的烈酒,一口气喝下去五大碗,这个大汉得有多大的酒量才行? 而且这酒还不便宜,一碗就是一块灵石,好家伙,这一眨眼的功夫,人家就消费了五块灵石。 可怜杜家兄弟和蒙扬三人四个菜,三碗面条才堪堪一块灵石而已! 潇湘子不食人间烟火已经多年,坐在桌旁闭目养神,浑然没把周遭的一切放在心上一般淡然。 蒙扬一边胡乱往嘴里塞着,一边暗自钦佩,还是长老这样的仙家强者厉害啊,瞧瞧人家这份淡定的养气功夫,我得修炼到何年何月才到得了这种境界! 殊不知,接下来就上演了让众人啼笑皆非的一幕。 却是那大汉“兵!”地一声将那个粗大厚实的酒碗重重地拍到桌上,口中用一种蒙扬勉强可以听懂的腔调吼道:“该死的钱三,你敢再无良jianian诈一点不?他妈的,这酒喝得老子嘴里都淡出鸟味来了,还不赶紧给老子死过来――――” 老板是一个精瘦的老者,听到那大汉的叫嚷,慢条斯理的拿着一个浅黄色的厚厚账册踱步来到那大汉身旁。 “丁无忧,少在老子店里满嘴胡话,谁不知道我钱三这家小吃店从不卖掺水的酒,你这是第几次喝多了撒酒疯?老子都懒得说你了,索性你今天一次性将欠债一并结清,从此换个地方吃喝,本店庙小,可容不下你这尊大神!” 老板脸上似笑非笑,一副好整以暇的姿态,一边说着话,手上也没闲着,开始翻起那本账册来。 原本叫嚣着一脸不愤的大汉顿时如被击中七寸的响尾蛇,一下子xiele气,那张满是红光的脸上却迅速堆满了掐媚讨好。 变脸速度之快,表情转换之自如,叫人叹为观止。 三个三天三夜没吃过东西的少年一气胡吃海塞,此时也差不多半饱,都停下来看那大汉与老板的热闹。 潇湘子闭着的眼帘微微开启了一条缝,旋即又摇着头闭上,心中暗道:“到底还是少年心性啊!――――” 那大汉摇晃着一张醉脸,口气软得像个娘们儿:“钱老板,钱大老我我这不是开个玩笑么?你怎么能够当真?我丁无忧好歹也是在金沙城领薪水的人物,岂会差你那点小钱?来来来,再赊我三碗---不不,两碗钱大老板,你倒是点个头啊!实在为难的话,就再来一碗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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