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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王中之王 (第1/1页)
“嗯,是个不错的开始。”远坂时臣坐在自己屋子里面宽松舒适的安乐椅上,自言自语着,仔细的聆听着外面无数宝具切裂肌肤并深深的贯穿大地而发出的轰鸣声。 美妙,充满激情,仿佛是剧院里最能洋溢出活泼欢乐的交响曲,这是远坂时臣迄今为止听到的最为悦耳的一种声音了。 “恭候我的王中之王。”远坂时臣的右手放在腰腹的位置,对着空无一人的空气微微欠身,身体呈四十五度角,很标准且规范的礼仪,正好符合他所说的远坂家家训:要时刻保持着优雅。不过确实显得有些过于拘泥了。 紧接着,一堆金色的粉尘般的光的粒子在远坂时臣前方不到一米的地方开始聚集,以rou眼可见的速度合拢,逐渐形成一个人形。 锃……锃……锃…… 金光闪闪,黄金打造而成的全身铠甲光滑如镜,反射着耀眼夺目的光芒,就仿佛天上的太阳降临至人间。 那黄金色的身影在轻而易举的消灭了入侵者之后便返回屋内,出现在他一脸满足的御主身前。 再仔细观察,这是一个华美到无法复加的青年,鲜血般的双眸不怒自威。 “时臣,不要再拿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来烦我。” 远坂时臣的身体更加的向下弯曲了,与地面基本上处于平行的状态。 我就说远坂时臣为什么人还没到就把躬给提前鞠上了,这要是直接见到了还不得把眼睛给闪瞎啊。 老jianian巨猾的远坂时臣果然不愧为老一辈人,有先见之明。 “实在是很抱歉,我的王中之王。” 身为master,本该是servant毕恭毕敬对待的人,结果却是master对servant毕恭毕敬。 这一切仅仅是因为,在他面前的这个以Archer职介出现的英灵正是传说中的英雄王:吉尔伽美什。 作为古代君临美索不达米亚的半人半神的王,在远坂时臣的眼中自然是极为高贵的。 出于他本身贵族血统继承人的身份,越是高贵的东西就越值得他去尊重,也就出现了现今master与servant身份地位颠倒了的情况。 “行了,收起你那一套吧,时臣。”金闪闪随意的摆了摆手,用一种极度不屑的语气说道,丝毫不在意他直呼名号的人正是他的master。 “是的,我的王中之王。”远坂时臣回应道,伸手从西装口袋里摸索出一副深黑色眼镜戴上,在确保这幅墨镜可以将眼镜给彻底的覆盖住以后才缓缓的直起身子来。 “时臣,你费尽心思恳求我今晚去消灭的servant就是那种垃圾吗?”金闪闪问道,话语中夹杂着些许不快,显然是认为踩死这样的一只蝼蚁纯粹是浪费时间。 “是的,我的王中之巅峰,即使对方同样是servant,但是assassin在王的面前确实是一只蝼蚁。”对于金闪闪的脾气,共处过几天的远坂时臣可以称得上是最为了解的人之一,不管怎么样,只要往死里拍他马屁总是没有错的。 “这是自然,在王的面前,一切皆是蝼蚁。” 吹两句你就上天了,信不信我找咕哒子手撕了你。 金闪闪踱步走到客厅的真皮沙发边坐下,随手拧开桌子上的那瓶1787年产的价值二十二万美元的玛歌酒庄干红葡萄酒的木质瓶塞,将里面的红酒倒入玻璃高脚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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