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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再探神墓(六) (第2/2页)
药泡制而成,放于路中害人,据说可进入人身体作祟成恶疾。 2民间巫术集锦3、施蛊方法多是放入食物中。蛊女施蛊多是下在饭菜中,《赤雅》:“蛊成先置食中,味增百倍”,而且多放在第一块食物上。 下蛊有的是下虫本身,优点下虫粪便,也有的是下涎沫。有时不经食物也可施蛊。 刘南《苗荒小记》:“苗之蛊毒,至为可畏,其放蛊也,不必专用食物,凡嘘之以气,视之以目,皆能传其毒于人;用食物者,蛊之下乘者也。”4、患蛊者的症状和验证方法:刘锡蕃 “中蛊者,或咽喉肿胀,不能吞饮;或面目青黄,日就羸瘠;或胸有积物,咳嗽时作;或胸腹胀鼓,肢体麻木;或数日死,或数月死”。 验证之法:可令其嚼生黄豆,无腥味则中蛊,在少数民族地区是在嘴里含一块鸭蛋白,其上插一枚银针,如果鸭蛋白和银针变黑,则中蛊。 预防和解蛊方法:凡是蛛网灰尘之家,疑为养蛊之家,忌往来;凡就食如主人先用筷子敲一敲杯碗,后盛饭的,疑为施蛊,要特别小心可不食或道破;凡出外就食,随身携带大蒜,可防蛊,蛊入酒难治,出门不饮酒可防蛊。 解蛊破蛊的方法:服雄黄、大蒜、菖蒲煎水,或石榴根水,可泻毒;又云金蚕最怕刺猬,可入药治蛊。 古旧医书上多均有医蛊偏方,五花八门。破蛊之法:道破,秋天苗族妇女携布袋卖刺梨于小孩吃,多中蛊者,久为群儿识破,买时先呼而问曰:中有蛊否? 答曰:无,则不为害矣。然后可购买。另外,据说蛊怕谓,取谓入养蛊之家,其蛊立擒。 放蛊的目的,多半是消解怨气,有时也作为一种保护措施,如壮族中,有人怕别人偷食物,便放蛊,有盗者立毙,相反, “杀人多者,蛊益灵,家益蓄。”五、禁忌巫术禁忌,是关于社会行为、信仰活动的某种限制约束观念和做法的总称。 它的通用名词是tabu,是波利尼西亚土语,原意是指不能被普通人接触的有超自然灵力的人、物、地。 这些事物之所以不能被普通人接触,有两种原因,一是被看作是神圣物,一是被看作是不祥或不洁物。 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迷信形式。禁忌巫术是一种消极性巫术,它要求人们不能接触某物或不能做某事,否则会带来不幸。 禁忌的产生是多元的,有的是出于对某些自然力的畏惧,有的出于对老人儿童的爱护,有的则是出于对鬼神的崇拜心理,有的是出于对吉凶祸福的迷信。 如雨后不能用手指虹,否则烂手指;对图腾、圣地、祖宗牌位、巫师要敬重;孕妇忌吃生姜、兔rou;婚姻忌男女属性相克,婚期忌单数,月蚀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夫妻失和,等等。 对动植物,也有禁忌,蒙古族见猫怀孕,不准往筷子桶里插筷子,否则猫就会流产,卖牲口,必剪下一撮毛留下,否则破财。 六、神判巫术又称神裁、神断、天罚等。他是祈求神灵裁判人间是非真伪和财产纠纷的一种巫术,神判是世界各民族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普遍实行的古老裁判方法。 是民间习惯法的重要发展阶段。在上古传说中,皋陶氏就曾用神判方法审案,方法是用羊,神羊角触及的嫌疑犯,被认为有罪。 后来,神羊演变成,成为刚正的法官的象征,后来的法官皆以獬豸为冠服。 如对偷窃的裁判:景颇族有 “斗田螺”,失物者先把一个田螺放在碗中,被嫌疑者也捉一个田螺放入碗内,让两个田螺相斗,最后以田螺的胜败裁判偷窃事件。 阿昌族则是双方各点一支蜡烛,以燃烧时间的长短来决定双方的是非。 景颇族还有一种 “蛋卜”,暗至众嫌疑者家房顶上各取一段茅草,,均放在碗中,然后请巫师念经,把一个鸡蛋倒在碗中,稍加搅拌,被怀疑的人们也赶到现场,看鸡蛋清先粘在谁家的茅草棍上,谁家就偷了东西。 火判:西藏有火中拾物神判,方法是在火塘或临时烧的一堆炭火中烧一块石头,或者一块铁,令嫌疑者用手捡出,若手未烧破,就无罪,否则就有罪。 壮族也应用踏火堆的办法,脚未伤则有理,否则无理。 血判:瓦族失者于嫌疑犯在头人巫师的监督下,双方各伸出一只手相互摩擦,到一定时间为止,若双方都出血或都不出血,则争斗罢休,如一方出血则要照价赔偿或赔理道歉。 还有打头神判、刺手神判等等。此外还有捞油锅、水锅、潜水等等。 3民间巫术集锦 什么是鬼?传说鬼是和魂连在一起的。在古代,人们根据梦、幻觉等等现象认为,在人的rou体之外,还存在一个独立的灵魂。古人以为人死之后,灵魂还独立存在,变成了鬼魂,鬼魂是一种无形、无质的依附于身体的一种东西。在人活着的时候,灵魂出窍是很危险的,为了解救灵魂的离体,就产生了许多招魂、叫魂的办法。 人死后的鬼魂有两个下落,一是仍然栖息于这个世界上,仅是在另一个物体上,二是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即阴间世界。当然也有许多鬼魂变为游魂,永世不得超生。 人死后灵魂转世为另一个人或者动物,就是所谓的轮回。死后到另一个世界去,所去的世界各种各样,但在人们的观念里,阴间的生活也同现实是一样的,善人好人,以及勇士功臣可以升天为神,享受祭祀,死于非命者则常受痛苦,如吊死鬼和溺死鬼就很难替身以超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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