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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曲终人散 (第2/2页)
我记得以前她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拍到一只蚊子,这只蚊子有几只脚她都会和我说的,可是现在她却不跟我说了,虽然她还是像以前一样天天给我打电话、发短信让我按时吃饭、睡觉,我却总觉得距离越来越近,而心却好像越来越疏远了,是我忽然略了我,还是我真的变了。 紫涵没有那些女孩子的流气,她最喜欢的事就是看书发呆写字。逛街好像从来就不属于她,因为我发现她几乎就是不逛街的,不但不爱而且还很不喜欢。 直到毕业后我真正以意义上的带她出来玩,发现她很赶不上时代、很落后。旁边有个路人戴着蓝牙跟别人讲话,她就像个小白痴一样看着那个路人,仿佛那个路人是个疯子一样。我感觉又好气又好笑,这还是高材生呢,怎么这么落伍?我给她解释了半天,她才晃着小脑袋说听懂了,那时候的紫涵真的很老土,不过那种土是我们学校我们班那些所有的所没有的。这种奇疤算得上是新时代学校最特立的一朵了吧!像这种怪胎大概百年来也不会冒出一个。 其实总的也只能归结于她喜欢流行无素,朴实无华才是她真正的性格! 我很惊讶我们明面上处了快六年的男女朋友,直到现在我才真正的了解了紫涵的外表面。我还发现我竟然连她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 也可能是她就是传说中的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吧。特别是在我发现紫涵竟然是处女后的那份震惊,因为这年头找个处女只能是到幼儿园去预定,还必须时时的关注着。也就是那一次我才真正的决定不顾一切的和紫涵在一起。我真的觉着自己是无耻加无赖的。 我老爸老妈并不喜欢紫涵,虽然后来我老妈有些不排斥紫涵,但是也谈不上多喜欢。特别是我老爸整个一知识分子形象,对未来儿媳要求很高,觉得紫涵哪里都不配进我家的门,还不到他挑选儿媳的标准。 有次我用了三个字来形容我老爸,说他是“老古董”。我想是吧,顽固不化的古董。也许是在家里时间长了,受我爸妈的影响我真的对我有些不信任了,既然这样还不如分手的好。打开游戏后我立即进入状态,只有这样才能忘记一切。 --------- ———— 昨天晚上公司一领导结婚,差不多公司里面的人全都去了。我本来说是要包100元的,可是统计员小杨告诉我,包50就行了,因为我和这个人不是很熟,而且这位领导在公司里并不得人心,还老是为难别人,就像公司是他家开的一样。 到了才知道原来有些驾驶员气他为难人,只包了一元钱,有些包了一毛钱,因为现在人家都是收红包,然后有些外面又不写名字,谁也不知道谁送的。收礼的人更是不能当人家的面拆开红包来看,因为那样太没礼貌了。没想到还能这么羞辱人的,又学了一招。 混凝土公司的女性很少,同样是三位数的男人,个位数的女人,而单身的就只有我和统计员小杨,于是我们俩被人拉着灌了几杯酒下去,我是那种一沾酒就脸红到耳根,一杯酒下肚全身都会发红发紫的人。 这几年的生活我也学会了很多,在酒桌上也能应付一些,偷天换日、接花移木的手法也学到了不少,不在是以前那个去桑拿室洗浴吓得连个衣服都不敢脱,去个d高厅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的人了。 我也不是不能换酒,只是感觉自从上官云他们离开以后我就一直一直很压抑、从没有发泄过。 林超也不在像以前那样还和我聊聊心情、吹吹牛,好像是颓废了一样也好像是不在乎我一样,反正什么都有吧也许。所以昨天晚上来者不拒,喝得眼睛都红了,只记得最后公司的人把我送到了楼下问要不要送我上去,我挺牛的对那人说没事,你看我还能站起来,还能走的,你快回去休息吧好晚了,直到看着车子调头走后,胃里就一阵翻滚,吐得昏天暗地、浑身无力就那么的与地面下的水泥板亲密的接确着。 然后脑海里开始放电影一样不断地播着和林超过去的情节。任由过去那糜烂的情节一遍遍的贱踏着我的身体,姿意凌辱。 我相信这真的是最后一次了,以后的世界再也不会有这个傻女人,那个臭不要脸不遵守诺言的男人。其实诺言他娘的就是个屁,上官云的话就是真理,我可真想她们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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