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第一编年史_卷十五 汉纪七(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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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五 汉纪七(4) (第1/1页)

    皇上从晁错之言,入粟于边,拜爵以数量多少为差。

    晁错再次奏言,陛下使百姓入粟塞下拜爵,诚然是造福天下的幸事。若边食可以支五岁,可令百姓入粟郡县,郡县足支一年以上,皇上可以下令定时大赦,不要再收农民的租税。如此德泽加于万民,老百姓会更加勤于务农,”

    皇上复从其言。下诏说:“导民之路,在于务本。朕亲帅天下农,十年于今,而野外不见新辟的农田,一旦年岁不丰,则民有饥色。这是因为务农者尚少,而官吏也未将他当做要务。我诏书数下,每年都劝百姓种树,而实际此工未兴,这都是官吏奉诏不勤,而劝民不明之故。况且我农民甚苦,而官吏却不能及时察省,将凭什么劝农耕桑?赐农民免今年租税之半。“

    十三年春二月甲寅。下诏说:”朕亲帅天下农耕,以保证餐桌上菜肴丰盛,皇后亲理桑田,以保证祭服常新,使国家长具礼仪。秦有秘祝之官,国家一旦有什么灾祥之事,都将过失推到他身上。夏诏说,很据天道循环的道理,祸自怨起,而福由德兴。百官的过失,也都是由朕而起,今秘祝之官将过失转移到其名下,这是在彰显朕的无德。朕甚是不取,今除去此官。“

    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应当受刑诏狱而逮系长安。其少女缇萦上书说:”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感伤死者不可复生,受刑者不可复原。虽以后想要改过自新,却也是无路可行了。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亲的刑罪,使父亲得以自新。“

    天子怜悲其意,五月,下诏说:”诗经说,恺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身,想要改过为善,但其路不通。朕甚是哀怜。刑罚往往至于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能改变。刑罚何其痛而不德?这岂是为民父母的本意,从现在起,废除rou刑之法,以其他刑罚代替。令罪人各以轻重之罪,接受刑罚,够了年限不亡逃,就可以免罪。并具为法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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