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之万界聊天群_381:鸿钧的感慨、火热逗比群聊再起与末世的被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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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1:鸿钧的感慨、火热逗比群聊再起与末世的被擒 (第2/2页)

金光,以此袭杀生灵。

    而从那金蜈胁下喷出黄雾、目内放射金光,可束缚世间万法,寻常小仙不可敌,稍不留意便被擒住仙躯。

    当然它也已经被斗姆元君擒住,

    还有同样奔放的“混沌兽”,其形状肥圆、像火一样通红,个头不大,如同一头很胖圆的“肥猪”,长有四只翅膀、六条大象腿,并且没有五官,也就是没有头部,但是却能够感知到一切的声音与视觉。

    不过这个可是一样的逗比,它经常咬自己的尾巴并且傻笑。

    在人类的眼中是无法看见它、也无法听见它的声音,由于它性格奇怪,如果感知到善念,混沌便会大肆施暴,而如果遇到恶念,混沌却会示之以好。

    如此奇葩的东西,

    某次路过昆仑山便直接在里头的“麒麟崖”下坐了个无期徒刑,若无彻悟,从此怕是出不来了。

    ......

    回看眼前,

    鸿钧最后还是收回了俯视洪荒时空的目光,抬头望着天上的明月与星辰,心头感慨道:“洪荒依旧在,只是本尊已经是道祖了......”

    他甚至已经忘了当初是如何纵横洪荒的,又如何在万族之间行走,如何脚踩大地,踏步出行去周游寰宇,那所过之处尽是挥洒大道光辉。

    亘古之前的伟岸大能,

    如今已是洪荒时空的最为至高伟岸,更在此次的紫霄宫会议后有不少洪荒后辈仙神们开始传颂他是那大道的化身。

    鸿钧,即是洪荒的“道”!

    而回忆再也没有意义,

    鸿钧几乎不可能再与后辈们在这片大地上拼搏,一切全留给了洪荒万物,只做那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

    不思所想,回望早前处于鸿钧的聊天群内火热群聊:

    曾小贤:原来你们抓到的是半人马啊?

    萧炎:滚!堂堂的僵尸之祖,被你当成了低级玩意?有辱我洪荒神话大能!

    孟奇:晕,不可能是半人马,好不好,你个二货。

    曾小贤:噗~哈哈哈,你们说笑吧?他是僵尸?你们当我傻子啊?

    曾小贤:当然,僵尸都是用两脚蹦跳走路的,你让它跳给我们大伙看看?

    孟奇、石昊、赵昊、萧炎、洪易:“......” 1

    涂山苏苏:对啊,虽然我只是听说过僵尸,而且也还没见过呢。但是它一看就不是,好不好?

    刘病已:嘿嘿,几位大哥们,就让他跳几下呀?

    凉冰:没错,至于这样糊弄本女王吗?

    白展堂:哈哈,这可不是张飞吗?环耳大眼的,满脸乌黑......唱大戏那,老白我见过。

    孟奇:别闹,他确实是僵尸之祖。好吧,我承认它是长得不像,可龙生九子,有那个像的?

    石昊:没错,我们几个还忽悠大家不成?

    洪易:嗯,易敢肯定他就是僵尸之祖。至于让他跳,这不太好吧?俗话说,士可杀不可辱来着,易可不赞同如此行之。

    焰灵姬:是嘛?我好像想起来,这个样子,莫非是中原传说中的赢勾?

    林动:几位大哥,僵尸是什么?

    石昊:是的,焰灵姬猜对了!

    赵昊:还是焰儿智商上线。

    萧炎:竟然一下就准,不愧是与我一样玩火的。

    曾小贤:“......”

    焰灵姬:哼~

    萧炎:呃,林动老弟,那个还是我来跟你解释一下。僵尸一般来说就是人死后,尸体产生了变化,成为了喜欢吸血的可怕生物。至于更详细点的解释,便是.......

    林动:原来是这样啊,谢谢萧炎大哥。

    萧炎:客气,同一个大千世界,同一个命运,希望你的爱情可以是完好的,不要跑丢两个。

    林动:

    岳不群:哈哈,箫兄弟,我看你认命吧!岳某估计你回不去那个命运轨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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