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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一点都没变 (第2/2页)
,韶华累极了,一觉醒来,已是晚上八点。 她揣着钱包,准备出去吃点东西。 宾县的晚上一如既往的热闹,烧烤摊子摆了一整条街,喝酒划拳吆喝的声音不绝于耳,nongnong的烟雾遮蔽了天上的星星,呛人的油烟味儿始终是这里的一大特色。 韶华低着头一路走了过去,一直走到街道的最尽头,才找到一家最便宜的摊子,摊子上卖一块五一个的煎饼果子。吃了一份煎饼果子后,韶华掏出钱包来,看了看包里仅剩的几张钞票,叹了口气。 以后,她一定要有很多很多钱,她再也不想过这样狼狈的日子了,一块钱都得想办法掰开成两半花。 付了钱之后,韶华走入漆黑的巷子深处,凭借着微弱的月光,摸索着脚下的路。这条路上的街灯早就坏了,没想到过了五年都没有修。 街对角的王阿姨的馄饨摊子上,挂着一个五瓦的灯泡,王阿姨在这边住了几十年了,见不得有人走夜路摔倒,这灯泡一挂,便是五年。真是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王阿姨隔壁的房子,以前是她的家,现在都不知道主人是谁了。 她走到亮光处,有些悲伤。可是紧接着,一双手从她身后搂住了她,另一双手死死地捂住了她的鼻子,她拳打脚踢,可惜因为缺氧,四肢渐渐开始变得无力。 靠着街灯的微光,她看见了面前的几个小混混,他们身上有nongnong的酒味和汗味,令人恶心。一个小混混将她全身都摸了一遍之后,从她的钱包里掏出十几块钱来,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比我还穷!” 另一个小混混拨开她额前的发丝,用手电筒照了一下,声音中有着难掩的兴奋:“老大,这女的长得挺纯的,跟那啥电视上的周冬雨一样,不漂亮,可是有股子说不出来的味道。反正她是外地人,咱们就上了吧,到时候就算是报案了,她这么穷,能呆多久?报案人一走,这案件直接不受理了!” “行!”为首的那个小混混听他这么一说,也开始兴奋起来。 那种丑陋、窒息的感觉又回来了,韶华的脑子里一片晕眩,胃里阵阵痉挛,浑身剧烈发抖,她感觉那些冒着汗的手就像滑腻的毒蛇一样,在她身体上游走着,亵渎着她,直到杀死她…… 五年前的回忆涌上脑海,也就在不远处,在她原先住的房子里,几个男人不停地在她身上抚摸着,她尖叫、呐喊、哭打,在那个暗的看不见一丝光明的夜里,她溺毙在绝望中,从此生活变成永夜,即使她努力挣扎,太深的阴影也在时刻提醒着她,那丑陋过去的存在,那令她战栗的存在。 如果没有她善心救过的那些鬼魂,她不知道,五年前的她会变成什么样子…… 龌龊的事情要重演了么?谁来救她?谁来救救她?是否现在,已经没有人可以救她? 衣服已经被剥去大半,被过去包围的她脑中一片空白,满眼都是无尽的黑……无尽的黑……她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 突然,一股大力将她狠狠地扯到一片,五瓦灯泡那微弱的光陡然**她的眼里,竟像是太阳般刺目,她难受地眯了一下眼睛,适应光线后才发现,不知不觉,小巷中又来了十几个人。 那些人也是一副混混打扮,为首的那人穿着花布衬衫、沙滩裤,脖子上带着粗粗的金链子,身后带着的人各个手里拿着刀,正满脸戾气地看着瑟缩在黑暗中的那几个小混混。 “你敢碰她?是不是活腻了?”金链子大叔上前一步,将嘴里叼着的烟扔在地上,恶狠狠地瞪着他,腮帮子抖动着,看得出来有些紧张和愤怒。 “坚哥……我……我不知道她是你的女人……”那个小混混吓得腿不停地抖动着,站都站不稳,只能艰难地扶着墙壁。 “你知不知道她是什么人?”他上前一步掐着他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她要是出了事,你十条命都不够给她陪葬!别给我说什么祸不及家人的屁话!我告诉你,她上头那位,可不是好惹的!” “坚哥,你放了我吧……放了我吧……”那个小混混已经很没骨气的哭了起来。 “放了你,可以!不过道上的规矩,你懂的!”他一把将他扔在地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如同看着一只蝼蚁,“说!哪只手碰她的!” “左手……不不不……右手……”他眼神慌乱,说话已经语无伦次了起来。 “说不出是不是?弟兄们,两只手都给我砍了!”他回过头,看着胆战心惊的韶华,“简小姐,请您避一避,毕竟这道上的事儿,让您看到了不好。” 韶华忙不迭地朝一百米外亮着路灯的大街上走去,就在她刚走到街口的那一瞬,她听到了一叠惨叫! 今晚欺负她的那些小混混,只怕都被砍掉了手! 她吓得两腿有些发软,不得不扶着街灯柱大口的喘气——活人比死人更可怕! 休息了好一阵子后,她回过头来,只见百米外王阿姨馄饨那儿,已经没有人了,只飘荡着几只见到血腥味就很兴奋的恶鬼,流连不去。 沿着路灯往前走,走过几条街后,是一个破旧的民房,民房上的门牌号码已经被锈迹腐蚀得看不清了,门前趴着一只酣睡的土狗,土狗抬起头来看到韶华,立刻兴奋地爬起来蹭到她面前,双腿搭在她的腿上,长长地吐着舌头。 韶华摸了摸土狗的头,露出一个久违的怀念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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