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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一章 来自金并的邀请 (第1/1页)
“靶眼还是没消息吗?” 一个身形庞大拄着一个拐杖的的“胖子”正站在办公桌的背后,他就是纽约的黑道皇帝“金并”威尔逊菲斯克。 位于他下方的是一名带着金边眼睛的斯文中年白人,詹姆斯韦斯利,在听到金并的话后,他马上就看向了金并。 “没有任何消息。” 韦斯利是金并的左膀右臂,是他最得力的助手,他和金并的关系,与其说是下属,不如说是合作的关系。 因此他才能在金并的面前不卑不亢的说话。 “我们派去的人到现场时,没有一具尸体,想来是被清理掉了。” “弗兰克·阿米克呢?” “今天有人在哈德逊河的下游,发现了弗兰克·阿米克的尸体。” “好。” 弗兰克·阿米克的死亡,自然是金并所高兴的,因为那意味着自己能接手弗兰克·阿米克的全部地盘。 虽然金并是纽约的黑道皇帝,掌握着美利坚百分之四十的犯罪,但这还远远不够,他要的,是全部。 之前因为弗兰克·阿米克几分之一的地盘,他就让自己手下的头号杀手靶眼出手的。 与其说靶眼是去杀托尼斯塔克的,不如说是去杀弗兰克·阿米克的,这可是一个绝妙的机会,他怎么能放弃。 别看金并身形庞大,如同一个得了肥胖症的胖子一样,他可是智勇双全的。 智慧与勇气,以及力量,是他能从13岁第一次偷窃成功开始,再到现在的黑道皇帝,三者都是缺一不可的。 得罪托尼斯塔克,绝对不是他所希望的,以斯塔克家族的势力,如果和他对拼起来的话,他绝对会损失惨重的。 靶眼死了就死了,他手下又不是只有靶眼一人可用。 但是托尼斯塔克这里,绝对要过去,倒不是说他金并怕了托尼。 混了这么多年,混到现在这个地位,该低头时就低头也是金并的准则之一,无意义的消耗是绝对不可以的。 在当了十年的犯罪头目后,金并,遇到了他人生中的挚爱,凡妮莎·玛丽安娜,在两人认识不到一年之后,金并就和凡妮莎结婚了,结婚一年之后,他的儿子出生了。 金并为他的儿子取名为理查德菲斯克。 现如今,他的儿子已经七岁了,金并每天回家,最希望的就是看到,妻子和儿子那纯洁而美丽的笑容,他不允许有人破坏。 使劲的拄了拄自己的拐杖,金并开口了。 “韦斯利,安排人去接收弗兰克·阿米克的地盘,另外,安排一下,邀请托尼斯塔克,今晚到我的庄园里,用威尔逊菲斯克这个名字,另外附上靶眼的名字。” “万一托尼斯塔克不来怎么办,你可是听说过托尼斯塔克的性格的。” “不,如果他想解决我这个大麻烦的话,他就就一定会来的。” 金并说着,露出来笑容,看起来诡异且丑陋。 金并的身份,或许在普通民众当中,是非常秘密的,即使是那些混迹于街道的黑帮,也是只听说过黑道皇帝“金并”的威名,并没有见过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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