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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瘾了吗? (第1/1页)
在写完吉尔尼斯故事的时候,我以为再写不出更好的故事了。 在写完凯尔达隆故事的时候,我以为再写不出更好的故事了。 在写完奥特兰克故事的时候,......... 当然,奥特兰克的故事还没完,但作为一个花费笔墨最多的反派,奥里登,这段故事已经基本完了,以后他出场的镜头就很少了。自我感觉,奥特兰克这一段比凯尔达隆的故事更过瘾。 跟詹迪斯比,奥里登是另一种故事,整过贯穿第二卷、第三卷可能第四卷的奥里登王子,就是一个好青年变成懦弱阴险的小人,然后又脱变成一个英雄的故事。感觉比詹迪斯夫人的故事更有意思。 也是作者君一贯的干法,正派和反派,可能会转换,因为亲情,因为爱情,因为友情,总有些东西会让人泪流满面,也总有些东西会激活被遗忘的良知和勇气。 咳,我们这不是个悲剧故事,不会让人黑死,即使有些黑暗和压抑的情节,也往往是为了让人看到那些耀眼的更耀眼----这是个英雄故事----是个看着普通人变成英雄的故事。 仔细算算,没有几个反派是黑透的,可能是因为作者君成长的过程中见过很多‘反派’,也见过很多无奈的‘反派’,不是为了成为反派而成为反派的反派。 所以在这个漫长的故事里,总后有这样一个现象----放人性一条生路。 放他们一条生路,这是我最大的感觉,坏人是令人痛恨的,也往往是值得同情的,如果你问他们作恶的原因的话,坏人往往有更多的不得已,而且那些枷锁往往从内部打不开。 那么,英雄的作用不应该仅仅是除暴安良,剿除一部分,救赎一部分,感染一部分,才是英雄们存在的意义。 这不是指都要给婊子立牌坊,是指,婊子可能某一个瞬间值得立牌坊,或者,我们以为的婊子,可能更值得立牌坊。 黑掉谁很容易,杀掉哪个反派更容易,但也没什么意思。想把反派洗白很难,但感觉会很有意思。 这可能是作者君自己的想法,咳,也是我和网文格格不入的原因,似乎很多人都喜欢无脑弄死对手,最好对手就是个怪,销了他升级就行了,管他该不该死......最好只有一个rou丝逆袭的主角,其它角色只有三种----无数弱智作死的反派、无数无脑胸大的美女、无数跟风跪舔的小弟。无数----但感觉只有三个人,加上主角有四个----只有四张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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