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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对象争议 (第1/1页)
“妈-我饿了!老二,你畏畏缩缩—在干嘛?”宁远富出现在门口道: 他看到小贵子缩着脖子,跨在门槛上?老娘站在灶台前,锅里盛着水-没煮饭? 宁篾匠“唿”地从灶门口站起来,手里抓着吹火筒,厉声道: “你、你还晓得‘饿’?你不是有钱蛮-自己到街上买!” “哎—我说宁篾匠,你今天是不是哪根筋‘搭错’了?我挣得钱-不都按月交给我妈啦?”宁老大白着眼回道。 “你没的钱-没的钱,你还在外头‘哄’人家中学生?”老宁余怒未消-逼问道。 “奇了-怪了哎,你把话讲清爽?我哄哪个中学生了?”宁远富说着,扫了一眼二弟? 宁远贵已经走到门外,神情紧张地瞅着屋里…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那个、那个大村上的兰兰-柳光兰,还在上中学,才多大呢?你和她搞对象,你这是在‘造孽’!”宁篾匠手里吹火筒抬起来。 “小兰上半年就毕业了,现在在北伏街上学缝纫。她是才16岁,过两年不就十八了-她不长啊?我能等—”宁老大说着,望向母亲道: “我妈17岁嫁给你宁篾匠,我看你没有么意见蛮?” “你、你敢和老子比?我那时候不娶你妈-她就要饿死!饿死也好-就没的你这个‘畜生’!—老子打死你”宁篾匠怒吼着-举起吹火筒,往门口冲- “你要打儿子,我就‘死他去’…”柳mama扑到丈夫面前,双手紧紧抓住吹火筒。 “让他打-让他打,打死算了。他从小就看不惯我、老打我,弟弟meimei加起来-挨的打,都没有我多!现在改革开放,我‘自由恋爱’有什么错?怎么就变成‘造孽-畜生’了?妈—我是不是你捡来的?”宁远富梗着脖子毫不示弱,还煽风点火— 宁老二一看-大事不妙,赶忙上前拖大哥? 宁老大手一抬,一挥-“嘭”地一声: 远贵后仰撞在门框上,瘫软下去… 老二头部意外受伤,中止了三个人的纷争! 接下来,关于是否同意小富子和兰兰-搞对象?宁家老两口一直争论不休: 宁篾匠坚决“反对”,理由是— 算命先生讲,小富子属鸡,是“金命”;兰兰属兔,是“木命”;金克木—两人在一起,不能白头到老!假使勉强结合,也会闹出大乱子,轻则有牢狱之祸,重则有血光之灾! 他还振振有词: 头一回听讲他两个“搞对象”,小富子就把老二头-打破了,要是换做旁人,是要“吃官司”的。这个兰兰就是个不祥物。 还有她那个名字也叫的不好,柳光兰—扭光男,意思是“要把男人扭死光”,小富子和她搞到一起,肯定要吃大亏,弄不好-小命难保! 柳mama一半反对,一半不反对—— 反对是因为辈分: 兰兰是她堂侄的女儿,应该给她喊“姑奶”。一旦嫁进宁家,则要改口称她“婆婆”。兰兰妈是她“堂侄媳妇”,结亲后,两人变成亲家,晚辈变平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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