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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千金市骨 人不如金 (第1/1页)
“求收藏推荐票” 赵薪没有看过川蜀变脸戏,但想来应当和此时的情况一般无二。 所明确某些事情需要承担律法追究的后果,定然能够吓住一大批人。 百姓者,随遇而安。有一些拥有私心,想要贪小便宜,但却没有傻到要去做到触犯律法的地步。 就好比后世,有人说过,能够一夜暴富的法子,除了卖彩票之外,就都写在了刑法之上。 所有人都想要一夜暴富,但真正能够铤而走险之人,实在太少。 那个踏出律法圈定的范围之外,并不是所有人都敢做出的。 但却也不能吓住所有人,毕竟整个汴京,每年走丢而报案的女子没有一百也有数十。 有些人抱着,官府那里能够一一记载核对的心思,仍旧想要浑水摸鱼。 但大部分百姓,从包拯说话的那一刻起,已经从想要浑水摸鱼的人变成了瞧热闹的围观者。 这到底还是一桩大事不是? 观看之后,就可以五位茶余饭后的谈资。 到时候旁人只是听说,而自己亲眼见过,岂不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 此种心理……有很多人拥有,赵薪只当是钻进他们心中看过。毕竟他曾经也有过此种心理,好奇心虚荣心,人皆有之。 更何况这是大宋,除了一些富贵朱紫人家之外,普通百姓极少有娱乐的方式。 最多的只怕是聊天,侃八卦。 掌握消息最多之人,自然会被人高看一眼。 有人浑水摸鱼,有包拯在一旁盯着,那些文书小吏自然不敢放松。 并且送这些女子上来之后,开封府衙衙役文书,大多已经摸底过。 开封府有着完善的报案录入程序,一般人家发现自家人失踪之后,自然是向当地官府报案。 之后,官府会依照亲属提供的情况,进行一个详细的记录。 开封府作为东京城的衙门,自然程序严格齐全。 只要翻阅过卷宗之后,在对比那些女子的外貌特征,也就能够基本确认。 之前去往各地通知这些女子的亲属,大多都是已这种方式所确认的。 即便有所纰漏,却也不会有大错。 但就是如此,也还是有人想要浑水摸鱼,领取官府的哪一笔抚恤金。 就被官府文书小吏所察觉,包拯治理一方,可没有警告这一说。 而是一经发现之后,先杖二十,最后驱逐出开封府。 并且,还会在此人的档案之上记录一笔,这东西和后世的档案差不多。 但作用却没后世档案广泛。 仅仅起到一个进入朝庭任职的筛选,和以后若是有触犯律法而没有捉到,会优先盯着这些人。 这玩意儿也就是,一朝做贼,千日被当贼防范的意味在其中。 此刻就有一人,在凄厉叫声之中被杖二十之后,在文书小吏书写的资料上摁下手印之后,就被衙役架着丢出了开封府衙。 开封府衙的熟练的衙役都掌握有一个技巧,那便是杖人疼而不至于伤人筋骨。 这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大罪,自然没必要伤人性命。 至于被杖之人如何回去,那就不是开封府衙考量之事。 杀鸡儆猴,有此一例之后。 即便有人想要那一笔钱财,那也要考虑,能否承受的起二十水火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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