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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读书人 (第1/1页)
“求收藏(加入书架)推荐票” “一个男人卖身,有何用?” “弱不禁风的样子,当护院也不行吧!” “还想要三十贯,那还不如去牙行。” …… 人心如是。 事不关己,人们总不介意以最恶意的态度,去揣摩他们。 青年低垂的脑袋更低了,好似就在埋进胸膛之中。 这是在羞愧,感到极为耻辱。 但他却没有挪动分毫,仍旧就坐在那里。 “看来是个读书人。” 赵薪暗道。 观其右手手指之间的茧,必然是长期握毛笔所致。并且那纸张虽然粗糙,但其上的字却别具一格,虽不说能够自成一家。 却也已经超过这个时代大多数的士子。 若是要让人代写,就凭这一手字,就可能不会便宜,那就只有一个可能,这字是他自己所写。 这就有趣了,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将自己所谓尊严看的性命还要重要。 寻常读书人,别说救妻子了,只怕救自己的性命,也做不到这一步。 气节,是一个读书人最重要的东西,至少在表面上表现的是如此。 陶潜的“不为五斗米折腰”,最是受读书人的追捧,他们那里容得了自身道德瑕疵。 更不用说卖身为奴,也就算是断了科举上进之路。 即便他以后能够再次获得良籍,有这个污点,也不可能再踏上科举之路。 在这个时代,这比杀了一个十年寒窗之人,都要难受。 这样看来……赵薪顿时来了一些兴趣。 他到底是有多爱自己的妻子,才能做到这一步,愿意舍弃作为读书人的尊严。 在这个大时代背景之下,十成人之中,有九成九之人做不到这一步,只怕会宁愿妻子病死,也不会做到这一步。 忽视周遭嘈杂的议论声,赵薪蹲下身子,指着一旁的字问道:“这可是你自己所写?” 青年男子闻语,抬起脑袋看着面前的少年,点点头道:“却是小生自己所写。” 而后才打量着少年,唇红齿白生的一副好面貌,他自认为自己已经容貌出众了,可还是比不过这少年。 与此同时,赵薪也暗道,“这家伙长的不错阿,要是卖到不可描述之地,只怕可以赚上一笔。” 好吧! 思想跑偏了,作为一个读书人被卖到那种地方,只怕会寻短见了。 相貌英俊,并且有些阴柔,若不是声音粗砺……赵薪都会以为这是一个女扮男装的女子了。 这就让他想起后世那些视频之中的女装大佬了,他们凭靠的美颜和化妆术。 眼前这青年则不同,是极为罕见的男身女相,不用化妆……只要一身女装,和一个妇人的发髻。 就能够达到安能辨我是雌雄的地步。 青年看着眼前的少年盯着自己的容貌,便明白是何事,因为这副面庞他从小就已经习惯了。 当青年抬起面容,周遭围观之人尽皆一愣,而后开始低声议论起来。 有些人,看着他的目光,开始变的炽热起来。 让赵薪都有些如芒在背,他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对于一些取向不正常的兔儿爷来说,眼前的男子就是一个绝世的尤物,若是调教一番,必定受益无穷。 先前,只怕是青年抵着脑袋,他们没看清其容貌,这才导致无人出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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