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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制勋官和武散官 (第1/1页)
大唐帝国的勋官,按照年代不同,名称略不同。 最初,唐承隋制,高祖武德七年,勋官为十二等,从高到底为: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骑都尉、骁骑尉、飞骑尉、云骑尉、武骑尉,品阶覆盖了正二品至从七品。 贞观十一年,上述“上大将军”改成“上护军”,“大将军”改成“护军”,遂成有唐一代定制。 勋位可以世袭,可以充抵官役。家有勋位者,子弟在科考、从军方面享受优先考量,朝廷会让这些家庭出来的子弟(有点像大汉时的良家子,属于根正苗红的)优先进入文武仕途。 获得勋官是需要军功来折算的,按照“转数”来对应,获得“十二转”者,才可以得到“上柱国”,转数少,勋官低。战场上不同的杀敌立功表现,可以折抵不同的“转数”,然后由随军的文职书记员记清楚,上报至尚书省吏部的司勋郎中处核查评定。 勋官没有职务,不能参与国家管理,只是一个“加官”,除了上述的一些身份上的福利和荣誉外,写墓志铭的时候倒是加在最前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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