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三十八章 赶猴子上架(下) (第1/1页)
寝室。 陈安独自站在厕所的镜子前。 深吸一口气,似乎终于做了什么重要的决定。 陈安对心理学虽然没什么了解,但他知道这种心理阴影若不当场解决,日后会越种越深,越来越严重,越来越无法面对。 不是陈安心灵太脆弱,实在是人体的在神识中的映像太恶心太渗人了。 即便是正常人,看到一些皮肤溃烂或密集伤口的图片都会感到强烈不适。而陈安看到的不是图片,而是直接印入脑海中的高清景象,他能不当场昏厥已是很勉强了。 但他若不能主动面对这些景象,而是选择逃避,他的社交恐惧症恐怕很快就会演变成“人类恐惧症”甚至“生物恐惧症”。 此时他早就没有心思去研究那种神奇的明悟,强烈的不适感已经让他难以正常思考。不过他还是想出了当前问题的解决之道。 至少,他自己认为这是解决之道。 他决定用神识观察自己的身体一遍。 或许……在明白自己的身体也一样恶心之后,就能适应了。 于是他再次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放出神识,从内到外扫过自己的身体。 从内到外,从上到下,从皮肤到骨髓,从……呕!!! 他趴在洗面台上,再次呕吐起来,大量酸水从他口中涌出。 呕吐好一会儿才停下来,不过他没有先清理洗面台。而是脱掉衣服裤子,打开喷头,拿过沐浴露,开始一遍遍地清洗自己。 …… 七点。 陈安仰躺在床上,双目空洞。 他不知道世界上有没有仙人,也不知道牛郎织女的故事是不是真的,但如果是真的,若织女真是仙女,恐怕凡人在她眼中也是那样的清晰。 她怎么可能受得了牛郎! 他不知道这世界上和自己一样的人,是不是最终都自杀了。 “好吧,生活还要继续。” 他有些明白为什么“不知者不畏”了。 因为知者要面对大恐怖。 …… 郭临麟和杨壮打完篮球回到寝室,见陈安确实没有大碍,两人就各自回家了。 陈安的三名室友周末都会回家,而陈安父母在外地,周末他就独自住在学校。 下个星期一是元旦,也就意味着他们的周末假期有三天。他之前找高小浠借了一百元,足够他撑到月底。 他今晚要吃两荤一素。 陈安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会有食欲,才过去不到一小时,那些恶心的画面已经不太困扰他了。 他不是个冷血的人,也不麻木,更没有秉承着“以万物为刍狗”这样中二的想法。但这些天来,他却能麻木地面对痛苦与恐惧,之前也能麻木地面对死亡,很是奇怪。 本该萦绕他数日或更久的阴影此时已经淡去不少,演化成了……更深的麻木。 “这不正常……我必须弄清楚。”疑惑在心中久了,就会成为心病。 若是积累了太多疑惑,他的行动就会变得束手束脚,不知道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所谓知己知彼,“知己”先于“知彼”。(注)若是不能了解自己,他便会永远处于被动之中,像一个被牵线的木偶,被懵懂地cao控着。 他有些想再去找一次唐子君。 …… 他没有再用神识去扫面前的食物,他知道若自己真的那么做了,恐怕今晚真就没法有食欲了。于是他机械地往口中扒饭,反正……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眼不见亦为净。 回到寝室,他又反反复复漱了口,似是恨不得把舌苔都洗掉。 终于,他又瘫在了床上,本想就此睡去,不过突然想起一样东西。 他从床下的鞋柜里翻出一个小玻璃瓶,里面有半瓶红色的粉末,正是【彤】。 这是高小浠留给陈安的。这个玻璃瓶是高小浠从学校实验室弄来的。原装的瓶子和大部分【彤】,以及那块木板,都在高小浠手里。 陈安没多犹豫,他撕了一张白纸,平铺在课桌上,玻璃瓶放在一旁。接着,他神识覆盖,念力涌出,玻璃瓶盖自行打开,粉末在空中化作喷薄的岩浆,又像是一条幽深暗红的飘带,飘带的另一头连接到了白纸的纸面。 粉末在白纸上迅速成型,如火的枫叶跃然纸上。 陈安突然想起了梦中那倾倒的大楼被自己念力修复的场景:碎裂的玻璃与砖块极其有序地回到本应所处的位置,而自己好似是掌控秩序的神灵。 这和眼前的场景何其相似,只不过在规模上有所差距,碎石玻璃也换做了【彤】。 莫非梦中的那些不完全是幻想?自己有一天,也能拥有那般伟力? 之前他还以为精细控制是自己念力的短板,但自从学会了把神识和念力混在一起使用,他对念力的精细cao控能力早已和之前不可同日而语。 之前一直无法完成的对运动物体的锁定,现在也不是难题。 若是……若是自己一开始就掌握这些,便能轻松击晕顾佳宁,她就不会…… 陈安叹了口气,收敛心神。 最后一丝【彤】落下,枫叶已经彻底成型,和之前的一丝不差。 但白纸依旧没有被点燃。 “看来必须要有那木板才行,但为什么之前那些……” 他疑惑着,又把那本唐子君给的小册子翻了出来,又有些犹豫着是不是要再来一次。 咬了咬牙,还是打消了这种危险的想法,他担心那种恐怖的力量直接爆发出来,何况他真不想再经历一次那种头痛。 他此时的三条线索都断的差不多了:自己的念力再也没能玩出新花样,王平这几天来似乎没有异常,唐子君那边需要自己进一步去接触。 嗯…… 不如……去试试吧。 终于,他抽出了那张有些皱的报名表。 填上自己的信息,打了把伞,朝着高中部走去。 注:《孙子兵法》原文为“知彼知己”,后世一位大家改做“知己知彼”。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