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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你们臭男人 吃一个占一个 (第1/2页)
林杉----身上散发着芳卿以前从未见过的光彩,仿佛立于万人之中,光华灼灼。 林杉自己,也许从来不会想到过吧,他也曾是某人朝思暮想的笔尖少年,曾经有一个人,一直对他心心念念,好多年! 芳卿眼睛一闪一眨,又开始闪起了神: 原本以为,那份每天只要看上他一眼就很满足的小小却幸,能够一直维持下去,至少是可以维持到上大学之前。 那颗深埋着的种子,不需要发芽,只要这样安睡便好。 未曾想,变化,就是在朝夕之间。 在有他的城市,仿佛就还会有相遇的机会。 但,芳卿自己却是离开了林杉的城市,她去了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虽然那里继续有亲人围绕,她也会逐渐认识新的同学和朋友。 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是几乎不会再见面的事实。 谁可曾知道:心里种子在睡梦中死去的痛苦和无望呢? 芳卿低头苦笑着: 我是在等一个人,还是在等一个只有那个人的故事?那个人,现在看来是等到了,那故事呢? 故事? 疯了! 想及此,芳卿结结实实打了一个寒战: 自己一早上脑子就和面做浆糊了嘛,还故事呢,别没事整出事故来,自己也是有够贱的,从尸骨堆中,棺材板里冒出来诈尸的人,自己还渴望上了吗! 芳卿赶忙收敛毛孔,逼掉周身的冷汗,调动起全部的意志力,换了一条不会撞见的路,举步上楼。 是啊!“大成若缺”,真正的完满恰恰看似有缺憾。 现在看来,还是相见不如怀念的好啊! 真正见面,就能拥有了吗? 美梦稍留下没做完的残缺最妙!凡事太过圆满,不可避免地就会走向反面。 就像酒未斟满,花未全开,月未全圆,才是事事最好的状态一样。 其实刚才,在公司一楼大堂里,林杉早就发现了芳卿。 再次看到芳卿的那一刻,林杉突觉自己眼睛里似乎多了一些什么,可双眼中,那近乎炙热的目光转瞬即逝,并未被林杉捕获多少,也没被周边任何人所看到。 办公室的人多,中央空调开得极低,林杉却觉得恻恻轻寒间,仿佛有种化不开的,和温情不期而遇的错觉。 * 转眼间,被托以重负的芳卿要去参加大学同学的婚礼了。 现在人们生活,绝大部分时间都主动或者被动的碎片化、随便化。 每天各种热点、跟风、吃瓜,漏掉一个,不清楚一点,就会感觉自己被时代抛弃,是low、落伍的表现。 说是能把事情了解的多透彻吧,往往也不尽然,就是像网红打卡一样,立个旗帜,标榜下“态度”完事。 更别提能静下心来潜心研究一件事情了。 所以,很自然地,衍生出为人处世的模式化,穿衣打扮的名牌化,办事活动的标签化,人们简单地认为:只要这样,就能直白又不出错地标榜自己的梯次队伍。 无非是走程式化的过场,芳卿给这场婚庆活动下了自己的定义。 婚礼设在星级酒店最大的一个宴会厅里,看得出两位新人的用心,从酒店大堂道厅内,一路都有鲜花和迎宾引路。 芳卿何遇手挽手地进场,芳卿一身绯色连衣裙,何遇的袋巾也是出于同一色系,一眼望去,二人徐徐走来,可谓金童配玉女,登对的不要不要的。 新娘新郎正站在门口,同到场的宾朋一一相迎问候,看来男方面子不小哦,一些嘉宾都是电视手机上经常露脸的主儿。 芳卿没着急上前,等了几分钟,看到新人边上有人员减少的迹象,她才直奔过去,来到新娘昕媱面前: “恭喜,昕媱!这是丁丁和芮蓁托我表达的祝福,祝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昕媱今天画了浓妆,一袭中式的改良版旗袍,勾勒的身型火辣,她笑着接过红包,抓住芳卿的手谢过,然后目光转向芳卿身边的男生:“卿卿,这位是……?怎么称呼?” “哦,我是芳卿的家属,代表芳卿来道贺的,祝你们永结同心!”何遇顽皮地介绍着自己的身份 昕媱用略带惊讶的表情多望了何遇一眼,然后视线在芳卿和何遇身上来回摇摆了几次:“还真是般配啊你们,也祝你们早日修成正果!” 说话间,有新的客人到来,新郎一直也没有时间同何遇他们打个招呼。 芳卿知趣地说:“新娘子,心意都已经捎带表达到位了,你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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