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第1/1页)
终于他在箱子把手上绑了个结实的绳结,分出两条绳子让两个人能够拖着沉重的箱子走,完成这些以后他招呼身后的叶剑一声。但帐篷里一片寂静,只听见他们两人的呼吸声,带着吸入冰冷空气的粗重。 “叶剑,发先生么情况了吗?可是我什么都没听见啊。”文诫问。 “不,情况倒是没发现,只不过我在想,他们大概已经准备完毕了吧。”叶剑说。这番话首先令文诫感到无头无脑,很快他便反应过来,马上后退拉开距离,低声道:“难道……我就说我们今天的行动怎么这么轻松,而且这些装满黄金的箱子居然就这么堂堂正正的摆在这顶守备松懈的帐篷里,该死!我该一开始就知晓异常的。” 叶剑摊了摊双手,说:“只能怪你阅历颇浅,哦,也不算吧,论别的资历,你算是考虑周到,不过你不是骨都的人,你不明白骨都的一条衡律,一个亘古不变的信条。” “哼,怪我太天真了,从冰封平原里失败归来,还忠心耿耿的追随小姐,让我对你的警惕松懈了。”文诫说:“不过你说的信条,那是什么?”后面这番话显然是用来拖延时间的,不用验证文诫就能猜到外面必定布满了守卫,各种各样经验丰富的猎人,但他要从这个天罗地网般的包围圈里逃脱出去。 “那就是,永远只有更高的价钱才能换取猎人们的忠诚,只要记住这个就好。”叶剑转身掀开幕布,奔跑出帐篷。文诫急忙尾随而去,一出帐篷,借着三分清冷的月光,他看清了周围密密麻麻的人群。 “他们没有火把,若真龙保佑的话,我能够制造混乱逃出去!”文诫心里大喊,一丝希望重新涌上他的心头,他大喜过望。 文诫转身,扣动腰际某物的扳机,原本牢牢扣在腰间的机械软带一下子如同毒蛇竖起般往两侧一张,一排整整齐齐的细孔对准了他面朝的方向。 “太天真了,小子。”忽然有人在他耳旁说,带着轻蔑的语气,一双手掌握住了两只机械软带,用力板碎。 他勉强回头看那人,暗青色的脸庞,下巴蓄着浅浅的胡渣,孔武有力的身材。“潘云鹤,你也替那家伙做事了。”文诫大声喊:“你果然只是叛徒的命运!” 被他称作潘云鹤的男人,脸上忽然有一瞬间的恼怒,他抬腿一个膝顶在文诫后腰。在文诫失去平衡往前扑倒的同时,潘云鹤抓着他的头发,将他拉回,用力地摔在身前的土地上。 “但至少不是像你一样,死人的命运。”潘云鹤在文诫耳边低语,随后站起来,将文诫踩在地上一动不动。 “做得好,潘云鹤,不愧是老爷重金请来的帮手。”一个身穿讲究的男人拍着手掌,走了过来。 “任你处置。”潘云鹤移开脚,转身分开人群,向一个方向离去了。 那个男人摇头苦笑,他俯身将文诫扶起来,拍拍文诫衣服上的尘埃。文诫脸色铁青着但在众目睽睽下,亦或者众人虎视眈眈下,紧张得肢体僵硬。 “好了,文先生,我想你知道我对你的礼遇是出于什么,不过只要你能够将我们希望知道的东西讲出来,我保证你所提出的合理条件,我都能够答应。”男人笑道。 “哼,这就是让我背叛林小姐么?如同让你想象一下背叛你家老爷的可能性,你觉得有可能吗?”文诫说。 “当然不可能,不过是对老爷而言,像老爷这样的人,自然要对其忠心不二,不过你家林小姐……”男人轻易跳过了文诫的文字陷阱,“不过是区区一个庸才和废物,将林家的财力挥霍得不知所踪,亏得林家的大人们还等待了一年有余,这样的人怎么配与我家大人作比较,我只不过希望文兄能够另觅英主,别埋没自己罢了。” “那不过是你们的想象罢了,你家大人也好,林家再换一个人过来也罢,没有人能够完成林家在骨都的图谋,你们可没有面对过那个大家伙,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东西。”文诫低声说了几句,换上大声道:“至于你再出什么样的条件,我也绝不会答应你,要幻想我被背叛小姐,见鬼去吧!” …… “这么说来,为了得到那五百精兵,黄金城那些家伙将你都尉的职位卸去了,而且被流放到了这里,用了一个狗屁不通的理由?”张胖子拍桌怒道。 “你的话里有很多错误。”夏驹扶额道:“首先我的确对不住那五百兄弟,就算我的职位没有除去,我也无颜再统领他们,其次,那个理由很正确,的确是我的错误分析和乐观估计导致了岫城被破,无论到哪个地方,按照正常的赏罚,我都应该卸去职位,最后,我并非被流放,而是作为平民游荡在黄金城里,我不知不觉就走到这种地方来了。” 他们在一间小小的房间里,杂乱的物品摆放,各个角落积满了代表时间堆砌的尘埃。中央有一座小小的桌子,桌子中间摆着一盏微弱的孤灯,烛焰跃动明灭。 “那么……先给我说说你情况,我的情况你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夏驹说:“你怎么来到黄金城了,凭你的性子,可不应该到这种安逸的地方。”
“我先反驳你,你的话里也有很多错误。”张胖子说:“我是随一队人来的,其中又分成两派,这队人是在沙寇一个军营里遇见,然后意外地结成了联盟,一齐到黄金城来,我是其中一派,加上我一共三个人,一个医生一个胖子加上一个傻子。” “听起来这组合攻城拔寨不在话下啊。”夏驹挖苦道。 张胖子继续说:“还有,这里可不是安逸的地方,这里即将有大事发生。” “大事发生?”夏驹认真起来:“什么大事,现在大沙漠里除了沙寇,还有什么需要特别关注的势力吗?但即使是沙寇要举全力撼动这座黄金之城,也是不可能的事吧,再加上最近又新得了知县大人训练许久的五百良兵……” “的确,单凭以前的实力不太可能,不过这件事跟我的队伍另一派人有关。”张胖子举着一根手指摇了摇:“我在沙寇的一个军营里潜伏过,这跟你说过了,那另一派人是被军营的首领林榭风抓进营里的,而他们手上拥有的蜃珠,被林榭风夺去了。” “蜃珠?我有点印象,让我想想。”夏驹敲敲脑袋,一惊:“难道是那东西,制造海市蜃楼的宝物?” “是啊,林榭风夺去蜃珠以后,我听那一派人的口气,似乎林榭风凑成了海蜃二珠,说明沙寇已经拥有发动海市蜃楼的能力了。”张胖子说。 夏驹的后背重重撞在椅背上,年久失修的椅子发出一阵咿呀作响的抗议,他的双手枕在脑后。夏驹轻松地道:“我还以为做什么呢?不过就是传说里那些只会送水送粮的天兵天将吗?区区一座幻境,只要眼睛一闭充耳不闻,什么作用也不起吧。我想黄金城的城主可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我见过他,那可是个精神抖擞的小老头。” “喂,若这也能让沙寇为之东奔西跑,设计图谋许久的话,我想沙寇的那些人也不会这样笨,你应该这样想。”张胖子无奈地说:“蜃珠能做什么我不知道,不过我见过海珠发动时的效果。” 椅子的晃动停下,夏驹直起后背,问:“哦,它能怎么样?” “一个以假乱真的假身,拥有力量和正常人的灵敏,所有的一切与常人无异。”张胖子低声说:“而且这仅仅只是一枚海珠罢了,我还不知道林榭风有没有发动海珠的全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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