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屠神_第十一章 离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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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离乡 (第1/1页)

    夕阳已完全被暮色吞噬。空中绚丽的晚霞变成灰褐色,好像被什么人撕成碎片,一条条,一缕缕地占满了西边的天空。

    罗天呆呆的看着慢慢黑下来的天边,突然嘟囔了一句,“特么的!两个大老爷们,干嘛搞得这么煽情!”

    尼凯和他说了很多,现在他手中正把玩着那块玉佩,一块一直带在他身上的玉佩,看起来很普通,只是一块刻着奇怪花纹的玉牌,玉质很不错,他研究过无数次,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可是直到今天他才知道这是罗琳留给兰陵的遗物,夕阳给玉牌染上一层红光,罗天突然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其实很多事他早都打听清楚了,可在听到罗琳死去的时候,心里突然有一种酸酸的感觉,也许是因为尼凯眼角的泪吧,“母亲吗?”

    就连尼凯也不知道罗琳的身世,直到她死的时候,他都不知道罗琳还有什么亲人,可是这并不妨碍他爱上她。

    “这事儿有些奇怪啊!”罗天的眼神有些空洞,他想不通为什么兰陵突然间变傻,然后罗琳就突然吐血身亡,而后他又会重生在这具身体上,“难道这其中有什么联系?”

    罗天摇摇头,这里面有些东西他还想不明白,可是眼下他却来不及想这些了,他要离开这里了!

    “银月城?”罗天的嘴角带上一丝笑容,“应该会有很多美女吧!”

    尼凯还坐在原来的位置上,他终于还是下定决心把罗天送到银月城,离赫卡远一点,总会安全一点。

    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罗天并不抗拒这件事,只是要求他把尼玛安排好,“这小子居然也是一个情种!”

    尼凯轻轻笑了一声,似乎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他已经决定把尼玛送到江东那边,那里同样有他的生意,想来赫卡也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儿特意跑那么远。

    “罗琳!我们的儿子已经长大了,你不要怪我的安排!”

    尼凯坐在那里,静静的看着夜空,一时间竟是痴了。

    祖神历3569年三月二号,罗天离开了龙山镇,乘船去银月城。

    “保重!”

    罗天冲着岸上的尼凯摆了摆手,心里略微有些难过,只不过更多的是兴奋,他终于离开龙山镇了。

    尼玛在两天前就已经被送走了,想起小丫头哭红的眼睛,罗天的嘴角带起一丝笑意,这个家里对他最好的,自然就是尼玛了,他这具身体只有十六岁,可是罗天前世已经活了二十多年了,在他心里,早就把尼玛当成meimei,他这次要不是为了上学,说什么他都不肯把尼玛落下的。

    罗森娜对于他的离开,自然是松了一口气,罗天想了半天,还是没有把投毒的事儿和尼凯说,既然能够躲开,那自然也不必在这上面付出太多。

    从龙山镇坐船到达银月城只需要三天,现在离开学日期还有近一个月,考虑到赫卡的怒火,尼凯还是让他早一点走,听说兰奴蒙那伤恢复的并不十分好,罗天那一下实在是太狠了点。

    罗天对于这一点非常的赞同,这几天睡觉的时候,他被那团火红色的斗气吓醒了好几回。

    “那就是斗气啊!”罗天羡慕的叹了一口气,“这斗气也是蛮帅的嘛!”

    祖神大陆上对于职业划分很简单,战士、魔法师、弓箭手,人数最多的自然是战士,按实力划分,战士分为斗士、武士、武师、大武师,每个阶段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再往上就是武圣了,那可是如同神仙一般的存在。

    另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便是教庭了,能够疗伤的牧师是受所有佣兵团欢迎的职业,可是更让人们害怕的,是宗教裁判所里的卫队,他们的功法号称来自神的力量,不同于魔法和斗气,然而见识过其威力的人,从来都没有活下来的,这也给他们增加了更大的威名。

    然而这一切和罗天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就算经历过穿越这样神奇的事,他也并不相信有神灵,更不会去教堂礼拜。

    至于实力,罗天也不是很在意,他只想舒服的活下去,相对于名声,他还是比较在意用起来够不够帅,毕竟他要征服的是女人而不是天下。

    要泡妞,光有帅是不行滴,钱也是必要的条件!

    摸着腰鼓囊囊的钱袋子,罗天脸上露出笑容,那里是整整五百金币,对于他来说,可是一笔巨款啊!

    “老子终于有钱了!”

    对于罗天来说,他已经距离梦想中的生活越来越近了。

    紫荆王国中,一个金币可以兑换十个银币,一千个铜币,而一个馒头,也只不过一个铜币,换算成前世,这可是15万啊,这还只是他一年的生活费,换成以前,他哪敢想这种好事!

    一刹那间,两岸枯黄的草丛似乎都放出光芒来,就连那扑面而来的凉风,似乎都变得温柔起来,那一点点离愁,很快就被罗天甩在脑后,现在他一心想着的,都是即将到来的美好生活,仿佛无数漂亮的御姐萝莉正在向他热情的招手,“银月城,我来了!”

    “小伙子!没事儿回舱里呆着!别在这里碍手碍脚的!”

    一声粗鲁的声音打断了罗天同学的YY,“好!好!我这就回去!”

    YY时被人打断是一件非常不爽的事,可罗天现在心情不错,自然也就不和这些下等人计较,“哥可是富二代,将来是要成大事儿的人!”

    这条运河直通银月城,此时正是春季,大批的佣兵从帝国各地赶向魔兽森林,整条河上都显得极为热闹。

    这一路上罗天几乎把书中所说的人种都看了遍,祖神大陆上除了人类以外,精灵和矮人也同样是极大的族群,他们已经完全和人类的社会融合在一起,这一切都让他大开眼界。

    佣兵们都是以小队的形式进入魔兽森林的,小的只有三五个人,大的佣兵团甚至要用两艘船才能载得下,成员更是什么种族都有。

    罗天看到过不只一个矮人,这是一个神奇的种族,他们就算是成人,身高也不会超过一米四,他们天生神力,是天生的战士和武器制造师,至少罗天看到那一个足有半张桌子大小的斧面就忍不住想要打哆嗦。

    相对于这些满脸胡须,酒不离口的矮人,罗天更关注的是精灵族人。

    精灵族是以俊美而闻名于大陆的,他们是天生的弓箭手和木系魔法师,然而这并不是精灵最出名的地方!

    美丽才是精灵族最大的特点,不说精灵族女人,就算是精灵族男人也个个漂亮的让罗天自惭形秽,“特么的!要是这群小白脸都跑到人类社会来娶老婆,那么人类非得绝种不可!”

    俊美的外表再加上几乎永不变老的容颜,让无数人类对于和精灵通婚充满渴望,好在精灵族对于血统极为看重,很少有精灵会看上族群以外的生物,所以这种事才极少发生。

    自然有人想过打精灵族的主意,然而精灵族虽然极为爱好和平,可是他们显然更关心自己的族人,一旦有人胆敢攻击他们的族人,他们就会象被捅了蜂窝的马蜂一样冲出来,对于任何一个得罪他们的人来说,那就是一场灾难!

    可是这些和罗天都没有什么关系,这三天他过得非常舒服,毕竟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露出什么马脚,也不需要担心食物里会有什么加料,“这特么的才是人过的日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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