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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众里寻他千百度 (第2/3页)
。 这屋子是紫烟阁最破最小的一间,任谁在楼上稍微踩重几步,便簌簌地掉灰,挨着厨房又近,平日里天光还没亮就吵得人不好安睡,所以那些比他资历长的伙计们,谁也不愿到这屋住。就因为这样,他才能一人住一屋,才能在这屋子里养着他的灰兔子。 “小六!这个有娘生没爹养的,又跑去哪里偷懒了?!还不快滚过来帮忙!” 厨娘破锣般的声音又聒噪地响起,少年抹了一把脸,回到床边趴下身子,揉了揉老老实实呆在笼子里的兔子,轻声道:“你乖乖的,晚上等得空了,我去给你采草吃。”说完,便将笼门关好,又将竹笼推回床板下,推回谁也发现不了的阴暗里。 自从娘死后,爹就娶了后娘。起先后娘对他还有面上的几分照顾,可没过多久,后娘有了自己的孩子,便连面上的情分也不顾了。将他赶去柴房住,遣他挑水煮饭。其实这些都没什么。 再后来,爹得了癔症,村里人都说好不了了。后娘带着自己的孩子们回了娘家,再也不回来。 这也没事,他一个人也能把爹照顾得好好的。即使辛苦了点,至少这个家,还是他和爹的家。 可老天连这点福气也不给他。有一天他在田里种田,爹跌进了别人家门口的池塘里,再也没有爬起来。 可日子不还是一样得过? 不,过不下去了。 村里风言风语地传着他命硬,克死了自己爹娘,叫所有人都避着他,骂着他。 他起了寻死的念头,浑浑噩噩地往山里去。不都说山里有狼么?让狼吃了,倒也干净。 可狼没遇到,兔子却捡到一只。 当遍体鳞伤的一坨灰球,扒在他的脚边,可怜兮兮地发着抖时,小六突然就想活下来了。 你瞧,这样脆弱的生命,要靠他才能活下去呢。 日子有了新的奔头,也不再那样艰难起来。 小六离开刻薄的村子,抱着他的兔子,来到镇上。在成为路边一具饿殍前,终于找到了差事——在青楼厨房里打杂。 厨娘差了小六去厨房后门将今晚的食材都清洗干净,等少年瘦弱矮小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一脸横rou的厨娘摸去了小六的房间。 “整日里偷些白菜萝卜的,这兔崽子不会是养兔子吧?”胖厨娘骂骂咧咧地闯进阴冷的房间,四处翻找后,掀开了床板。 “喝,好大一只兔子!”厨娘提起竹笼,拎出灰兔子,掂了掂,“这重量,rou挺厚实啊。啧啧,昨儿个玉兰姑娘还念着要吃兔rou呢,进了咱紫烟阁头牌儿的肚子,也算你这畜生前世修来的福报了!” 说完,便拎着它往厨房走去。 兔子,卒。 三世:天外鸽铃惊午枕。 影一收回手里的匕首,刀锋滴滴答答地淌着血,随意地将匕首在衣袖上刮擦干净,别回腰间。 衣服是黑色的,即使沾了血也看不出分毫。夜风拂衣,穿堂而过,将血腥都抛在身后。 “天亮前,江南安家,不留活口。” 信鸽传来的消息被内力一碾,灰飞烟灭。 他麻木地收割着,就像最高高在上的神明,举手投足间,勾魂夺命。 “一盘牛rou,一壶酒,三两饭!” 中年男人粗粝的大嗓门。 “好嘞!客官您先坐,马上就来嘞——!” 跑堂小二扬长的呼声听着就让人有食欲。 今晚的月光如水般清凉。 大刀阔斧地坐在屋顶的房脊,少年拉下面罩,一口吞下今日的“份例”。那是一枚乌墨泛红的药丸,吃下一颗,可解七天深入骨髓的疼痛。 吃下了暂时保命的药,少年从袖袋里掏出一只“信鸽”来。说是信鸽,其实不然。那是一只全身漆黑的小雀儿,流水线般的身子,半个拳头大小,看着不起眼,可速度极快,比训练过的专门信鸽更迅速敏捷,更加可靠。 就是靠着这只不寻常的“信鸽”和自己一身血里滚出来的武艺,他才能够小小年纪就坐到这个位子。 少年打开一个小布包,抓出一把雀食,放在几块瓦片支出的小小平台上,看着雀儿一点一点地啄食。有几粒谷物卡在瓦片之间的缝隙里,雀儿急得扑棱着翅膀,却也懂事地没有叫唤出声。 少年仿佛是觉得眼前的情景十分有趣,无声地闷笑两下,摸出一根银针,将它啄不到的吃食,扒拉了出来。 雀儿吃了个肚滚圆,酣畅地立在少年肩头,感恩至深地蹭蹭他的脸颊。 少年忍住想要躲闪脸边的刺痒的念头,勾起嘴角,继续监视着屋里的一举一动。 影一手里的人命,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自有记忆起,他就困在一方阴冷的天地里,被教导着如何把别人杀掉和如何不被别人杀掉,杀戮逐渐成为一种习惯、一种本能。 他在任务过程中,看到小孩子被父母护在怀里,那茫然又害怕的眼神时,也曾思考,自己是否也有过胆怯和恐惧。 或许有吧,可是任何的心性都在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的训练中被磨光了,早已记不得最初斩掉同伴的头颅,是什么样的心情。 若非袖袋里那团成一个丸子般的生命,他和其他人没什么不同。注定沦为一件没有心智的工具,一把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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