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十六章 神行机缘 (第1/2页)
“哎呀呀,太慢啦。你说说你这些年怎么一点长进都没有,难道是和花城凤或那帮老家伙学得光会虚张声势了嘛?”老头看着趴在地上,极其狼狈的京都大司马语气不屑道,目光也渐渐严厉起来。 花城凤是当代天剑子,是身在京都官认的天下第一剑客,其佩剑更是能与惊天,苍寒齐列三大名剑的凤焱。其最得意的弟子应当就是这京都十二黑骑。 而那花成凤早年和未央宫的洛兰也是故交,洛心芷小时候也曾经在京都见过其本尊,那是一个满头银丝的年轻男子,身材却略有些伛偻,记忆中的他永远挂着忧伤的笑容,而那苍白的脸色似已是有些病态了。 他在见到洛心芷的那一刹就决定收她为徒,最后却被洛兰拒绝,据说他曾为此一月不饮不食,其每况日下的身体便是最好的佐证,在他渐渐有了隐退之意后关于他最终的去处坊间也一直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说他是隐退青山,做了逍遥自在的闲云野鹤,另一种则是说他依旧还留在京都,只是退守幕后,而不管到底是怎样,早在当时十二黑骑便已全权交给了当时朝中最得先皇恩宠的梁轩武掌管。 梁轩武能走到如今这般地步,也绝不仅仅是靠着通达的手段和心计,他的实力也是绝不容小觑的。 而他们二人的交手与其说是梁轩武太慢,还不如说是这老头子太快了。 九调那撑得嘴都快掉到地上的下巴被十弦嫌弃地一把托上后连连咽口水,在他的眼中明明只看见了梁轩武气势如虹的剑势率先发难,可他竟然连一合都没走过,就已经狼狈不堪地倒地不起了。 其实甚至连洛心芷都没能看清刚才这个老头到底做了什么,或者说老头在刚才那一刻的身形确实是短暂的消失了。 洛心芷看着北冥星君的神情也是甚是疑惑,这显然已经超越了速度的极限了,如果刚才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那应该没有错,大长老他或许真的参悟到了机缘大道,哪怕只有一点点,那实力也将是质的飞跃。 因为神行,根本不是身法,也不是术法,而是仙术。 辰星罗布,若以步丈之则万里无休,奈何一人,凭其心,任其性,凡往所指,无步无影无形,俄而竟百里也,此神行噫…… 可那仅仅是出现在史诗中的仙神异术啊,洛心芷微抬秀睫,目光流转间思绪不定,这个突然出现的大长老到底是敌,还是是友? 这看似每时每刻都不在点上的大长老形象在她的记忆中也是相当模糊的,因为他自顾自的作风几乎连宫主都不见。所以即使是常年伴随在洛兰宫主身边的她们都没能见上他几面。 即使整个人在宫中仿若隐形,北冥却还是有着出奇好的人缘和口碑,整个未央宫关于他的流言全部充斥着赞美和钦慕。 可就是这样一个看似与世不争,谦和有礼的老头,在年轻的时候脾气也是相当火爆的,在当年灵境之墟发生的荒栈之战上为争一个虚名,正值年轻气盛时期的北冥单挑堪称青域不败神话的人中仙长孙符,虽然最终没能赢,可也没输,此战之后倒是在中土留了个不小的名气。 “咳咳,你这老头子,”就在洛心芷发愣的时候,趴倒在地的梁轩武却突然猛地干咳了几声,双手上的青筋仿似腾龙般暴起,撑着地慢慢站了起来,眼中的黑气不减反盛,语气出奇地狰狞,“可别太得意了!” “这都没事?”九调顿时吓得不轻,习惯性地回头望去……然后满头黑线…… 那些一直慌慌张张的茶客,紧张兮兮的十弦,两个昏厥的小鬼,包括刚才还在那帮助逸包扎伤口的心水和逸全都不见了踪影! 十弦,你这个家伙!九调松了一口气后恨恨地咬了咬牙,这下自己怎么办……对面虽是终于有所减员,但那么能打的毕竟还有十一个。 九调似是想到了什么,转头疑惑地望向轻砂剑主,这挨打的明明是二长老,为什么受伤的竟是他? 老头似是眉宇忧伤地躬下身子,轻轻抚摸着那些已然侵蚀破败不堪的轻砂残片,语气缓慢而思量,“我可不敢大意,毕竟现在我的对手可是西皇殿下。” “老头,果然什么事都瞒不过你。”梁轩武藏于袖中的手略微一颤,指着身后的众人突然地笑了,“不错,他们正是西皇夺魂巫术的产物,一半的寿元是他们为强大付出的代价。” 京都皇城中的西皇!? 洛心芷有些不明所以地望着脸色阴晴不定的梁轩武,自己这一路上倒也是听到了不少关于西皇的传闻…… 京都西皇,他作为天子的胞弟,身份本身就极度尊贵,而真正让他神秘莫测而难以揣度的,是他自幼奇特的体质,他与其他三个兄弟不同,他从小就无法习武,只对各种仅存在于史料文案中的离奇诡术有惊人的天赋,关于那些巫术,他不仅可以参悟出那些晦涩古老文字中的施术方法,甚至可以借此创造新的属于他的独门秘术。 这夺魂似乎就是一种古老而神秘的巫术,据说一直暗藏于某个上古遗迹之中,相传是用于生夺法器的狠毒术法,难道经过他的参悟之后竟已可以用来控制活生生的人了么? 很难想象,再过上十年,二十年,这个男人的实力会到达何种恐怖的地步。 洛心芷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了一个文弱黄衫少年的模样,那信誓旦旦的样子有着坚定无比眼神,他,知道身边有这样的一个存在么。 作为一个剑客,洛心芷心里是清楚的,不需要任何天赋,要这样成批的制造天才剑客也不是不可能。普通人常有五感,视听嗅味触,如能做到心无旁骛,那对练习剑术是有着极大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