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25章:雷光2021年2月26日 (第1/3页)
——《龙烛君》—— 叹郁孤:#看见雾灵掉线被续上感觉很强 上回书说到,叹郁孤和武达再度唤醒雾灵。张彬睡醒毫无动作,古海依旧在醉酒。 张彬:#zzz 叹郁孤:“这是啥情况啊,我俩到了看见你俩同归于尽” 叹郁孤:“咋肥四啊” 古海:#醉得如一滩烂泥 雾灵:“我想抢寿命,他想拿我练功法” 叹郁孤:“好家伙,那你抢到了吗” 雾灵:“什么都吸不出来” 叹郁孤:“大概是因为这是梦吧,先回去吧” 叹郁孤:“至于这个尸体。。。” 雾灵: 尝试从无头尸体身上摸到什么 无头尸体上,只有些许散碎银两。 雾灵: 拿钱 雾灵拿走了这些钱。 雾灵: 看看能不能从尸体上抽血出来 雾灵从尸体上抽走了一些血,一股充实感充塞在口腔之中。 这人……血稠啊! 在血液的消耗中,雾灵的身体一点点的自愈好了。 雾灵: 衣服拆成干净布料,然后把尸体剁碎埋了 雾灵: 那就直接埋 叹郁孤:#跟他一起埋 雾灵:“武达有什么想法?” 武达:#想想看他是什么人 武达却发现自己不认识这个男人。 雾灵: 回忆他的掌法企图记下什么 叹郁孤:#埋完了回客栈 雾灵什么也没有记下来。 武达:#吃了他的心脏 武达吃了这人的心脏,却觉得自己似乎四十九天不用再吃人心了。 雾灵: 去各个房间找找有没有什么他们没有带走的财物 客栈屋里一个个房间里,数个人扎堆站着,却见雾灵闯进来,直接向着雾灵打去。 (得,又开战斗轮) 骰娘:视乎冥冥,听乎无声…… 骰娘:#楚太上掷出了一颗暗骰 屋里一共有四个人,其中一人掌握雷光向着雾灵砸去! 叹郁孤:(你还不如死了得了,你当你是rpg的勇者吗) 叹郁孤:(上来就搜房) 骰娘:楚太上道友推演斗殴的结果是… 骰娘:*D100=53/80慎始如终,则无败事。(成功) 骰娘:雾灵道友推演斗殴的结果是… 骰娘:*D100=7/80转战三千里,剑挡百万师。(极难成功) (请,伤害) 叹郁孤:(不过这些人好像有问题啊) 叹郁孤:(见人闯进来直接开大) 叹郁孤:(正常人被闯了房间或许会生气但是一上来就下杀手这合理么) 叹郁孤:#看他打起来了过去看看 武达:#回旅店 骰娘:雾灵的回合> 骰娘:#无定骰蛊裂开—— 骰娘:D3 D4=1 3=4颗骰子被云瑶抛出! 接着第二人出手了,他从桌案上拿起剑来,向前一刺,毫无杀机,平平淡淡。 这一剑,就像是请客吃饭,给人递一双筷子,给人送礼,给人递来一盒礼物一样毫无杀机! (闪避还是反击?) 叹郁孤:(描述越平淡,伤害越离谱) 叹郁孤:“诸位且停手,我这朋友脑子有问题,走错了房间” 叹郁孤:#拔刀尝试挡住剑 叹郁孤:(格挡) 骰娘:楚太上道友推演剑术的结果是… 骰娘:*D100=53/90慎始如终,则无败事。(成功) 骰娘:叹郁孤道友推演斗殴的结果是… 骰娘:*D100=28/80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困难成功) 古海:#醉生梦死中无法清醒 叹郁孤挡住了这一剑。 此时,第三个人出腿了,这女子腿如刀劈,小谭腿踢出! 叹郁孤:“有话好说别动手啊” 女子一腿踢出,劈砸! 叹郁孤:#格挡反击 骰娘:楚太上道友推演斗殴的结果是… 骰娘:*D100=93/80大道如青天,君独不得出。(失败) 骰娘:叹郁孤道友推演斗殴的结果是… 骰娘:*D100=91/80大道如青天,君独不得出。(失败) 叹郁孤:(一个挡了个空,一个劈了个空) 叹郁孤:(空气hp-) 雾灵: 一剑枭首她 第四个人出手了,四平刀! 四平为明,四门为堂,顶平、肩平、股平、心平为四平,立身为架、东南西北为堂,运刀正大光明! 骰娘:楚太上道友推演斗殴的结果是… 骰娘:*D100=68/85慎始如终,则无败事。(成功) 叹郁孤:(这是一个房间里的对吧) 叹郁孤:(怀疑是魔军jianian细。jpg) 雾灵:(???不是吧这团还有背刺) 张彬:(你们干脆跑吧) 张彬:(只是不想救你了()) 张彬:(你cao作太草了()) 六一:(是有的,但除非万不得已,不会轻易卖队友) 叹郁孤:(只是不想救你了) 叹郁孤:(cao作草的都快赶上李三了) 六一:(幸亏当时我砍的小贩是坏人) 叹郁孤:(确实) 六一:(嘶……) 骰娘:雾灵道友推演剑的结果是… 骰娘:*D100=59/80慎始如终,则无败事。(成功) 六一:(直接杀你们的那个老头) 叹郁孤:(关键是死了出去可能昏迷) 六一:(明明是在梦里,为什么吃得了心脏) 六一:(……跟你们一样) 骰娘:楚太上的回合> 骰娘:#无定骰蛊裂开—— 骰娘:2D8 D4=(4 2) 1=6 1=7颗骰子被云瑶抛出! 叹郁孤:(武达也想问为什么梦里也要吃心脏) 六一:(梦里跟现实有一定关联,如桃花源,但比桃花源更虚幻) 雾灵hp14/21。 雾灵:#跑路 叹郁孤:#跑路 第一个人追出来了,他掌握雷光,劈斩而下,同时道:“谢家办事,闲人避退!” 一个个看热闹的,纷纷再度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