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地上_第十五章 北上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五章 北上 (第3/8页)

的猖獗,数天前,他们把去省里开会的李区长和警卫员绑架到了山上。三天后,李区长的人头就被挂在了城外的一棵树上。

    当地的武装曾进山围剿过,在山里激战三天,终因寡不敌众,败退下来,伤亡数十人。

    王迎香一到帽儿山便听到了这些情况,她从马上跳下来,倒提着枪,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帽儿山喊道:你们等着,不出三天,我让你们一个个都爬着出来。

    谢政委却不急不慌的样子,他让参谋展开地图,上面对每一座村庄、每一条小路都一一作出了标注。他把刘克豪和王迎香喊到一起,商量着布署战斗的计划。

    王迎香很不喜欢谢政委这种纸上谈兵的做法,她挥挥手:没工夫扯这闲天儿,你们下命令吧,我打头阵,要是不捉几个活的回来,你们就撤我的职!

    几个人商议的结果是,要做到万无一失,首先要摸清敌人的兵力和驻扎地。这样一来,就要捉舌头了。这时候,刘克豪向政委请战了,捉舌头一定得亲自出马,理由是他曾是侦察连的,对捉舌头有十足的把握。

    王迎香对刘克豪的看法不敢苟同,原因是她打过游击,端过日本人的炮楼,有充分的敌后经验,要去也得她去。

    两个人争执不下,球就踢给了谢政委。谢政委是剿匪团的党委书记,刘克豪和王迎香都是党员,是党员就要在书记的领导下,由谢政委作最后的拍板,两个人是同意的。

    谢政委扶了扶脸上的眼镜,分析道:刘团长是团里的主官,亲自去,要是有个闪失,谁来负责领兵打仗啊?

    他的提议马上受到了王迎香热烈的响应,她附和着:这么个小事,哪有主官出场的道理?要去,还得是我去。

    这时,谢政委又把头转向王迎香道:王副团长虽然不是主官,但是个女同志。女同志进山,敌人会怀疑,万一抓不来舌头,被敌人抓去怎么办?

    说到这儿,谢政委站直身体,看着两个人说:我看你们谁去也不合适,还是我去!

    谢政委刚说完,就遭到了两个人的强烈反对,他们的理由很充分,毕竟这是一次军事行动,说不上大动干戈,但也没有让一个政工干部出马的道理。一时间,三个人各执己见,始终也没有研究出个结果来。

    谢政委最后就拍了一下桌子道:那就再考虑一下,看有没有更合适的办法?

    两个人从谢政委的宿舍兼办公室走出来时,天空已是繁星点点。王迎香伸了伸胳膊,大咧咧地说:这点小事还研究个啥,让我带几个人天亮前进山,保准太阳落山前,我准抓几个活的回来。

    刘克豪也觉得事不宜迟,为了打有把握的战斗,抓几个舌头回来,搞些情况是当务之急。他不想再犹豫了,于是心生一计,把王迎香拉到一个角落里,小声地说:你真想去?

    王迎香不明就里道:那当然。这个行动非我莫属。

    刘克豪佯装思忖一会,说:也行,那我就不跟你争了。你带三个人,一个小时后出发。

    王迎香看着他,略有担心地问:那政委那儿能通过吗?

    刘克豪爽快地说:政委那儿有我呢。你快去准备吧,去三营选几个人。

    王迎香对刘克豪的决定突然就有了份感动,她伸出手,抓住他的胳膊乱摇一气道:克豪,我没白跟你合作,还是你最了解我。

    说完,头也不回地跑了。

    刘克豪神秘地一笑,也转身消失在夜色中。

    王迎香去三营调兵遣将去了,刘克豪转身去了一营。一个小时后,王迎香带着三名士兵悄然地摸出了村子,向帽儿山挺进。刚走出村口,不远处从暗地里窜出几条黑影,不由分说,便把包括王迎香在内的几个人拿下,捆在了村口的几棵树上,又用毛巾塞住了嘴。

    王迎香这时才看清给她嘴里塞毛巾的正是刘克豪,她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只能用脚去蹬他,发泄心中的怒气。

    刘克豪做完这些时,又命令身边的两个战士:你们俩负责为王副团长等人站岗,天不亮不能放人。违反纪律,看我处分你们。

    两个战士齐声道:一定服从命令。

    刘克豪又来到王迎香面前,拍拍她的肩膀说:王副团长,委屈你了。再见——

    说完,他向暗影里一挥手,三个士兵一身百姓装扮,借着夜色神不知、鬼不觉地向帽儿山摸去。

    那两个土兵果然履行了团长的命令,鸡叫三遍,太阳从帽儿山后冒出半个脸时,他们才松开了几个人身上的绳子。松了绑的王迎香第一件事就是扯塞在嘴里的毛巾,一边朝地上狠狠地吐唾沫,一边指着帽儿山的方向大骂:刘克豪,你这个骗子,竟敢耍我!看我怎么收拾你,除非你不回来。

    另外几个松了绑的士兵,小心翼翼地围过来,可怜巴巴地问道:王副团长,咱们还去抓舌头吗?

    抓个鬼!王迎香丢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地向团部走去。

    王迎香闯进谢政委宿舍时,谢政委正在洗脸、刷牙,他被她的怒气吓了一跳,忙问:怎么了这是?

    王迎香气咻咻地说:刘克豪违反纪律,你得处分他!

    等谢政委了解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