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二十五回 暴雨前奏 (第1/3页)
灵墟中,破烂不堪,百草丛生,显出出一片寂寥之景。 那数百棵树上,闪耀着金色的刻文,而这一切全部来于不远湖上的赤色宝莲。宝莲上坐着满身通红的吴邵,他闭着双目,冥想着,看来已经领悟到那盗来的《凤凰辞》精髓,可是,那毕竟是假物,想必吴邵早已走火入魔。他睁开眼睛,发出一阵邪气。这并非他去所愿,而是他感到了另一样东西,血。 魔功令他闻到了方圆几百里内的血气,从而饥渴难耐。他起身而至,咬牙切齿,用力一跃,冲破了顶上的石壁,出了洞去。 江湖曾经流传,入魔者一心向魔,则万劫不复,嗜血如命,即【血魔】。这吴邵不知自己已经入了魔,还以为这是凤凰之神功,如今已经无法挽回了。 天空划过一道红晕,伴随着一个人影,那是吴邵,他双眸通红,满是邪气,而此刻落到一个村子旁,村民见得此人,疑惑不已。这时,吴邵不说二话,直擒村中之人,杀之,不多时,已是血流成河。吴邵正要离去,见洗少年在尸体中观望,没有做作,只是直盯吴邵,吴邵手中满是鲜血,走去少年处,冰冷中带着魔性:“你不怕我!”。 “怕” “怕且不哭?” “为何要哭” 吴邵听罢,心中魔气愈来愈烈:“好家伙,你至亲已死,却无动作,可见是个冷血之物!”。 “是物固有一死,我已见过,何必再悲”少年语中带着淡定,令人惊异。 “那若我杀你!你怕不怕” “怕。既然你要杀我,怕有何用” 吴邵听完,冷笑一声,没有杀之,便往南方而疾。 南昌夜雨,树丛滴水,响起哗哗声,河道中的蛙鱼见得一人缓缓驶过,不觉隐入水中,没了动静,那人戴着斗笠,一身草衣,背上提刀,已经满是雨水。 此人林风旋,自与韩生尘在冷水镇相识,便不知去向,如今却见他一人在此,不知要往何处。 这时林风旋沿河而走,脚步沉稳,待走了半个时辰,这时,只见那小河道上流下红色,看似腥血,且不停息。林风旋奇怪,警惕起来,左右环顾。他小心地走上河去,想探个究竟。他走了数十米来到一个小渔村,使他顿时一惊——那渔村的河上,堆着数来尸体,而那血,便是他们所流。林风旋立即拔刀冲进村中,里边同样是死尸片地,待他没回过神,一具尸体又从一旁飞出,那人不过是刚刚被杀,还动了一下。林风旋感到了杀气,看去,则见吴邵一身邪气地走来,手中沾着鲜血。 “你是何人!对这村中做了什么!”林风旋看到吴邵,怒道。 吴邵一脸冰冷,没有说话,不过他早已闻到林风旋身上的血气,刹那间,已经杀到他的面前,林风旋一惊,迅速闪退,吴邵没有放弃,又紧追而去,直取林风旋颈部,林风旋自然不会让他得逞,手刀斩去,直逼吴邵腰部,正要击中之时,吴邵翻身跃开,待到林风旋上方时,凝气冲向其头颅,好在林风旋及时用长刀抵住,不过那地面已被震下去一截。林风旋握紧刀柄,用力甩刀把吴邵扔到了一边,吴邵稳当落地,没等林风旋缓过神,右手呈掌冲来,那气息,已经让林风旋感到紧张了,他反手拿刀,旋转着,待到时机,挥刀而去,那雨水随着刀刃泛起,犹如一条水蛇,与吴邵相抵,只听碰的一声,林风旋震开数米,摔在水洼中,手中的刀也飞至一旁。 雨越下越大,倒地的林风旋已经满脸雨水,他喘气起身,想去捡剑,可为时已晚,吴邵撑起一身内力,迅速击来,可见这次吴邵没有手软,连地上的泥都被那可怕的内功掀起。林风旋已经被压迫得动弹不得,只能默默地等待这惨痛的一击。 突然,雨中划过一阵气息,瞬间把那些水珠都凝住了,随即把想攻击林风旋的吴邵弹开了。林风旋又惊又恐,望向朦胧的雨中,雨越下越大,已经完全看不到远处,但林风旋还是可以看到那个朦胧的人影正在走来。 林风旋不敢说话,因为他感觉此人似曾相识,待那人走进,只见此人撑着花伞,化着媚装,可见是女子,而更让林风旋震惊的是,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蔡箐华。 “是...是你...”林风旋不敢相信,夹杂着雨声道。 “...是我” 说罢,林风旋起身,看着伞下的蔡箐华:“...居然在此遇见你...” 说到此处,蔡箐华眼中有了忧伤,望着林风旋时有着苦涩,不再说话。 林风旋本想说什么,可欲言又止,只是默默地看着蔡箐华,雨水流过脸颊。这时,吴邵跃身而起,没有迟疑,健步而来,蔡箐华冷瞪一眼,待吴邵杀来便迅速躲过那些招式,又用力踢去,把吴邵打了回去。一旁的林风旋暗暗叫绝。 “你是谁...”吴邵起身后,没有再继续攻击。 “小儿,你可认得本宫绝情神?” 吴邵冷笑一声,说道:“有点本事,不过还非我之敌手!”话音刚落,吴邵运功,身边雨水静止,突然间爆开来,水珠飞溅,而这一举动,蔡箐华也感到吴邵的内力大大提升了。 “箐华!此人武功甚邪,你不可和他相抗衡!”林风旋在一旁担心道。 “哈哈哈,这便是凤凰神功!你这女子,何以见得是我之敌手?” “果然是凤凰,原来我在远处感到的这一气息,正是你的!”蔡箐华在远方已闻得凤凰之气,以为是韩生尘,要来寻仇,却见找错了人,“不过你这凤凰怎么如此邪气,竟不与他们那般”。 吴邵听后知道蔡箐华说的是韩生尘,便笑道:“我这凤凰才是神州无敌!何人敢与我相同!”说罢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