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九十三章 狂飙三轮,大斗无敌城管 六千字大章! (第1/2页)
; 原本,那些来不及收摊的摊主们看到城管执法车的到来,脸上已经露出了认命的表情,他们已经做好了被没收所有货物的心理准备。.. 但是让他们感到无比诧异的是,这几个城管好像是脑抽筋了,对于自己这几个近在咫尺的摊竟然不闻不问,连看都没有看一眼,突然叫骂了一声后,立刻驱车朝前开了过去。 这什么情况?这些个城管吃错药了吗?几位摊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的茫然。 疾驰的城管执法车内,一个肥胖的城管将身探出车窗外,手里拿着一个扩音喇叭,凑到嘴巴前,朝着开心大声喊道:“前面的三轮车,给我停下!我们是城管大队的执法人员,现在有人举报你涉嫌无证占地经营,请你停下来配合我们的调查!” 在那大腹便便的城管队员指着自己大喊大叫的时候,开心就敏锐地察觉到对方身上的敌意。 原本开心还以为这是城管对所有摆摊者都都会有的一种敌视情绪,但是等到对方死追着自己不放,还拿出喇叭朝自己喊话的时候,开心终于意识到,对方是直奔自己而来的! “有人举报?谁他**这么蛋疼?”开心自言自语着,脑海中突然浮现出那个嚣张墨镜男的模样,该不会是那家伙吧? 开心猜得一点都没错! 此时,在华夏电视台大楼二十八楼的某个办公室内,那墨镜男正站在落地窗前,双手抱胸,看着窗外的街道,脸上浮现出一丝得意地声色。 “阿岳,你看什么这么高兴啊?”一名体型魁梧,身板厚实的中年男从办公室外走了进来,他的双眼天生有些微微凹陷,再配上一个鹰钩鼻,给人一种野心勃勃的感觉。 此人便是华夏电视台七位副台长之一的王志宏,主要负责华夏电视台的广告招标项目,这是华夏电视台中油水最足的职位。 “没什么,在看城管抓小摊贩呢!”那墨镜男笑了笑,指了指窗外大街上那辆正在驱车疾驰的城管执法车,而在那执法车前面不远处正是骑着三轮车的开心。 “阿岳,什么时候你对这感兴趣了?”王志宏笑了笑,对于墨镜男竟然会对这种事感兴趣而感到一丝讶异。 墨镜男笑了笑道:“早上来的时候遇到一个不开眼的家伙,就随手给城管队的阿凯打了个电话,让他帮我招呼一下这个家伙。(·~)” “哦?是这样啊。”王志宏微微皱了皱眉头,随即露出一丝微笑“那就让他继续招呼着,来,到这边坐一下,二叔有些事情要问你。” 墨镜男一听,便不再去关注开心了,在他看来,有了城管出面,开心就算不死也得脱层皮,而最爽的是,那家伙就算到死都不知道自己得罪了谁! 想到这里,墨镜男不禁感到一丝得意。臭摆摊的,叫你得意!得罪了小爷,我让你一辈后悔! 一边想着,墨镜男一屁股坐到了王志宏身旁的沙发上:“二叔,你问吧,什么事儿?” 这墨镜男正是王志宏的嫡亲侄,名叫王建岳,两个月前刚从国外留学回来。 对于这个出国喝了几年洋墨水的亲侄,王志宏还是挺满意的,他微微一笑说道:上次我跟你老爹说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什么事情啊?”王建岳问了一句。 “就是这次换届的事情啊!我上次到你家去,不是跟你老爸说了,让他趁着这次换届多运作运作,他有没有〖运〗动取来啊?”王志宏问道。 “原来是这事儿啊!”墨镜男一听,顿时耸了耸肩,脸上露出一丝讥诮“二叔,你也知道我老爸,也就是你的大哥是个什么样的性格了,典型的贪图享乐、不求上进的主儿,他说了,现在这个位坐得挺好,从没想过要去当什么头头!再说棒打出头鸟,他可不想去抢那个局长的位,免得被人惦记!” “没出息!”王志宏听了,脸上顿时露出一丝毫不掩饰的不满,当着墨镜男的面大骂自己的大哥“太没出息了!你老爸真是个扶不起的阿斗!” 面对王志宏对父亲的叫骂,王建岳似乎没有一点感觉,还很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我和老妈也这么说他,反正他就这样,救不活了!” 王志宏怒骂了两句后,脸色稍稍有些缓和,看着王建岳,满意地说道:“不过幸亏你老妈生了你这一个好儿!有出息,现在能帮到你二叔的,也就只有你了!” 王建岳的脸上难得地浮起一丝谦虚的笑容:“那还得二叔多多提点才行。” “哈哈!”看到王建岳那一脸谦虚的样,王志宏顿时哈哈大笑,站起来狠狠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豪气〖勃〗发地大喝道“那就让我们叔侄俩一起努力,争取尽快把整个华夏电视台握在手中!” 王志宏五指回缩,狠狠地握了握拳头。 看到王志宏那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样,王建岳的心中也涌起一番豪情壮志,有样学样地握紧拳头,微微上举,朝着空中挥了挥拳头:“对!一定要那华夏电视台拿下!” “哈哈哈哈!”两人相视一眼,顿时齐齐爆发出一阵大笑。 一面天堂,一面地狱。 当王建岳正惬意地坐在温暖的办公室内,豪气大发地展望未来的时候,开心正一脸苦逼地蹬着三轮车,在寒冷的大街上,与城管们玩着追逃游戏。 “前面的小!你听着!快点把三轮车停下!”城管执法队的车上,那位负责喊话的大胖城管扯着嗓大吼道,连续十几分钟高强度的喊话,早已经让他的嗓开始冒火。 至于之前的那个喇叭,哎!别提了!那坑爹的喇叭!喊了没几声竟然出故障了,还说是什么进口的玩意儿质量好,纯属放屁!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