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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食血鬼 (第2/2页)
出没,以血为食。 但各种血液当中,食血鬼最喜欢的吃的,还是人血。 这是因为动物血液只能缓解它们的饥饿,而人血能增加它们的鬼力,提升它们的能力。 食血鬼一般不会吃人血,都是靠隐藏在屠宰场等地方伺机捡食。 但一旦它们尝过人血,尝到人血的甜头,就会爱上人血的味道,到处寻找人血供它们饮食。 低级食血鬼,只是靠捡食。 它们会在大街上到处溜达,发现哪里有人血,就会扑上去疯狂舔食。 所以偶尔会在车祸现场、医院手术室、医院废旧医疗物品存放处等地方发现食血鬼。 它们会将一切沾有人血的东西当成美味,像是医院手术之后带血的纱布,都是它们口中的美味。 所以正规的医院,对这些废旧医疗物品的处理都是有严格要求和标准的,一方面是因为安全卫生,还有一方面不为人知的,就是防止被这类鬼物食用。 出没在这些地方的基本上都是尝过人血味道的食血鬼。 其中男食血鬼,尤其会对女人的月经血感兴趣,奉之为人间美味,食血鬼的美食,所以女人月经时用过的卫生用品,一定要妥善处理,不能随便丢弃,免结鬼缘。 若一个食血鬼爱上了一个女人月经血的味道,它会想尽办法留在她的身边。 轻则控制这个女人月经时间莫名延长,更有甚者能控制女人一直流血,供它饮食。 食血鬼若是不满足于捡食的话,就会选择主动作恶,它们会附身人的身体,通过人类的渠道和方法,获取更多的人血供它们饮食。 这种行为,在《冥界刑法》当中是有明确记载的,王有作记得,遇到这种鬼,无需摆渡它们至冥界,直接就地正法,打的魂分魄散就可以。 陈怡曼,显然是食血鬼当中的尝过人血的那种,而且,还是通过害人的行为来噬血的。 陈怡曼一愣,她没有想到王有作居然一眼就认出了身份。 它侵入到这个名字叫陈怡曼女人的身体里已经五年了,这五年她借助陈怡曼的身体,通过各种渠道获得人血,供自己吸食。 这五年间,它通过不断吸食人血,滋养魂体,导致它的鬼力越来越强。 住在这个身体里五年的时间,它将陈怡曼的魂魄赶了出去,住的久了之后,它的魂体渐渐的幻化成了陈怡曼的模样。 于是就有了一个陈怡曼模样的食血鬼。 而被她赶走的真正的陈怡曼的魂魄现在早已经不知去向。 或许,已经魂归冥府。 或许,还在人间游荡。 现在,它住着陈怡曼的身体,化成陈怡曼的魂魄,真可以说从里到外都是陈怡曼。 她着实没有想到,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一眼就认出了她的真实身份! 这不能不令她惊讶。 这时,陈怡曼突然变了一副嘴脸,周身红色不说,还散发着一层nongnong的血雾,变得格外狰狞,变得异常丑陋,终于,露出了本相。 它狠狠的对王有作道: “你少管闲事!否则还会有更多人死!” “巧了,这事,正归我管呢。” “那就别怪我大开杀戒了!” “呵呵,看来你是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咯?”王有作冷笑道,“那就要看你能不能过了小爷我这关了!” 话已至此,不必多言。 食血鬼突然暴起,血雾饶身,两只利爪直直的朝着王有作面门就抓了过去! 王有作一个急闪,躲过了陈怡曼的攻击,可是食血鬼仿佛并没有选择继续攻击王有作,而是突然转向旁边的包旭。 只见一阵血雾就朝着包旭包围了上去。 王有作暗道一声:“卧槽,中计了!” 食血鬼逗留人间多年了,又附身人体,灵智很高,这种鬼物一般都很难对付。 原来食血鬼的目标本就不是王有作,而是想攻击旁边的包旭,它居然耍起了诡计。 一瞬间,包旭眼看就要被血雾包围,王有作一时跟不上它的速度,来不及就包旭。 急的他双眼通红充血。 就在这时,一直被警员小孙押着蹲在墙角的“金玲”突然暴起,以极快的速度冲了上去,挡在了包旭的面前。 “住手!” “金玲”怒吼道,但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食血鬼一顿,顿时用血雾将金玲包围。 “小心!”王有作喊道。 可是他却发现食血鬼却并没有立马攻击“金玲”,而是上下悬浮在她的面前。 “原来,这些年,一直是你在控制着怡曼!”金玲道。 “嘿嘿嘿,不错。”食血鬼很直接的回答道。 “那我呢!”金玲吼道,“这些年,你又把我当成了什么!!!” 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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