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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认识 (第2/2页)
起来。这傻妞好像光是长得好看。 “你傻啊,不跑站哪儿干什么呢!”一声呵斥后,侧身朝刚才开枪之人啪就是一枪。他完全可以跟李广吕布薛仁贵比枪法。 枪械是军火,这玩意不是人人都有的,横三手下,也只有小头目及其以上的人才有,更多人都只有一把明晃晃的砍刀。 真到要用到大量军火的时候,上面老大才会发给下面的人。 眼见自己这边被干掉五六人,其中还有拿枪的头目,剩下的人瞬间中从疯狂中清醒过来,一下子踌躇不前。 五十个大洋虽好,但也要有命花才行。在小命丢失的威胁下,他们脑子变得前所未有的聪明。 “走,”追来的人被打停下,陈乐道一把拿过冯程程的行李,带着她赶紧朝许文强几人追去。 丁力就是闸北人,这地方他熟得很,在他带领下,几人在弄巷里七转八绕,很快就跑到另一条街上,身后追来的人终于被他们甩掉。几人可以停下来喘口气。 “行了,歇会吧,他们追不上来了。”丁力倚着墙壁,双手撑在膝盖上大喘气。 刚才他把汪月琪的行李拿到了自己手中,那箱子看着小,但这姑娘不知道在里面装了些什么,差点没把他给累瘫。经常扛包的体力都差点没坚持下来。 “都怎么样,没事吧?”几人中,只有陈乐道跟个没事人一样,一路拖着冯程程跑,依旧没半点累的感觉。 几人喘着粗气摆了摆手,没什么大事,就是有点累。累得不想说话,嗓子又干又涩 “这位先生,刚才多谢了。”等几人都缓过来后,陈乐道掏出烟盒,给许文强和丁力递上两支烟。顺手给自己也点了一支。他们需要抽支烟压压惊。 三个男人吞云吐雾。至于常贵,他倒是想抽,但还没接过去就被丁力给拍掉了手。 “你抽个屁抽,刀子都要砍到身上了,还去推车,给你长个记性!”一把拿过常贵的烟,反手给夹到耳朵上。 陈乐道见此,摇了摇头,直接把整包烟都给递了过去。 丁力见此,也不客气,冲着陈乐道咧嘴嘿嘿一笑,直接给揣到兜里。 “先生,见你这么穿得这么斯文,我还以为你跟上海滩那些公子少爷一样呢,没想到你居然这么能打,枪法还那么准!”丁力满脸都是钦佩的神情,冲陈乐道竖起大拇指,同时,眼睛止不住往陈乐道腰间的驳壳枪瞄去。 枪永远都是男人最爱的物品之一,更何况是这种时代。 “呵呵,你也不错,是个有胆量的。”陈乐道拍了下丁力肩旁,笑道。 “你们好,刚才的事谢谢你们,我叫冯程程,”冯程程和汪月琪走过来,面带笑容,两人脸上酡红现在还未退去,看起来格外娇艳。 看着娇艳得跟花儿一样的冯程程,丁力眼睛瞪直,都快挪不开了。 “许文强,不用谢。”强哥微微颔首,冲几人微微一笑。 他是见过世面的,虽然冯程程确实好看,但也没像丁力那样一副猪哥样。 “嘿嘿,不用客气。正式介绍一下,我叫丁力,姓丁的丁,权力的力。” 丁力没许文强那么含蓄,说起话来大大咧咧的,始终不变的是脸上一直带着的灿烂笑容。 “你们好,我叫汪月琪,我和程程是同学。”汪月琪也站出来说到。 刚才的阵仗将这姑娘吓得不清,但现在一转头,又被她给抛到脑后,嘴角笑嘻嘻的,露出两个小酒窝。 她这一笑,让众人心情都好了不少。 丁力和许文强看向陈乐道,现在就差他不知道名字。 “陈乐道,安贫乐道的乐道。”陈乐道冲两人微微一笑,自我介绍。 就这么跟《上海滩》三大主角相遇,陈乐道心里略微有点感慨。 强哥啊,年少时期的一代男神偶像! 那个年代,哪个男孩不会哼上两句“浪奔,浪流......”,就连他爸,曾经也一个人悄悄在被窝里独自悄声哼唱过这首歌。 想必也曾畅想过自己若是如强哥一般生活在上海滩,定要如何如何...... 不过此刻,陈乐道却是不像年少时畅想那般爽快,他很清楚,此刻站在他面前的都是活生生的人,可不是电视剧中的人物。 “陈先生,许先生,冯小姐,汪小姐,咱们现在差不多安全了,接下来你们打算怎么办?” “你们坏了那些人的事,接下来在上海滩可得小心点,要是被那伙人遇见,他们肯定不会放过你们的。” 丁力对陈乐道和许文强说道,冯程程是冯敬尧的女儿,用不着他去cao心,但陈、许两人就不一样了。 “不用这么客气,叫我名字就好。”陈乐道吐出一口烟雾,挥了挥手。“你就别担心担心我们了,上海滩这么大,哪有那么容易遇见,真要遇见了那到时候再说吧。”他根本不担心横三那伙人,敢对冯敬尧的女儿下手,那些人就已经被判了死刑,能不能看见上海滩明天的太阳都是个问题。 许文强笑了笑没说话,同样不在意。不过他和陈乐道不一样。他想的是上海滩必然有上海滩的规矩,那伙人虽然有刀有枪,但肯定也不敢随意动手。 刚到上海的强哥还没认识到这里的残酷,把很多人和事都想的太过简单。 “倒是你,今天连累你损失了那一车梨....”陈乐道话未说完,就被丁力挥手打断。 “陈先生,梨的事就别说了,今天的事,我还要谢谢你,昆哥那伙人找麻烦,多谢你出手帮忙。不然我今天肯定免不了一顿毒打。” 丁力神色郑重起来:“陈先生,你仗义出手,我丁力佩服你,你要是瞧得起我,以后就叫我一声阿力,我叫你大哥!” 三个男人说话,两个女孩在旁边根本插不上嘴,冯程程见丁力对陈乐道郑重抱拳的样子,目光不由落到陈乐道身上。 这个男人之前就帮了她一次,这次更是救了她。 最初见到他时,彬彬有礼,跟绅士一般,她亲眼见到他给孕妇让座,那时觉得这人很绅士 第二次见面,她钱包被那个男人捡走,他走出来仗义执言,把钱包给她拿了回来,知道那人处境,又把自己的钱拿给那个男人。那时她觉得这人有正义感,且富有同情心,很善良。 第三次,主动留下来陪她们等人,见小贩被欺负又主动出手,最后保护她们,让她免于被绑架的危险,逃跑时更是一路护着她。 说实话,她现在对他充满了好感,想到他夺枪时的干脆利落,开枪时的犀利眼神,又对他的过往感到好奇。 尤其是丁力此刻叫他大哥的郑重样子,更是让她为陈乐道感到几分高兴自豪。 这高兴自豪来自何处,她自己都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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