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图书馆_第1章 大图书馆遗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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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大图书馆遗民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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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海某小城市,最近似乎如美国一般受到了恐怖分子的特别照顾。..阅读仅仅两周内,市里已经发生了十多起原因不明的爆炸案,无辜死伤者过百人。

    自打前年大学毕业,周书已经在家里窝了整整两年。‘外面真是太危险了!’看着电视幸灾乐祸的他说出这种懦夫发言,又为自己宅在家里这一可耻行为找到了一个合乎情理的借口。

    在这个大学生毕业既失业的年代,周书这朵大学学习英美文学专业的奇葩自然是找不到称心如意的工作的。刚毕业那段时间他也曾踌躇满志,想要成为一名社会jing英。经过几个月在出版界的求职碰壁,他的满志被消耗殆尽。忘了契机如何,总之现在的他加入了啃老一族,成天无所事事的在家中闲晃,以近两年时光。周书本人并没有表面看起来的那么聪明,但他把自己的笨隐藏的很好,只是偶尔才会表露出来,做些异想天开的事情。

    在中国这个国度,能称作异想天开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比如妄图以游戏竞技为主业的青年,在这个国家大把抓,周书就是其中之一。他会有这种想法也很自然,因为玩游戏是他为数不多的强项之一。目前的他正受到相当数量的游戏玩家追捧,因为其实力已经达到全国一线水准。在一些论坛和qq群里被人奉为大神的他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只要自己的实力能够再强一点的话,真的可以靠玩游戏吃饭。因此,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他刚刚完成了一次马拉松式的游戏强化特训。此刻的他刚刚结束为期一个礼拜的训练,正准备看个电视,舒缓下心情就去睡觉。

    在周书为数不多的强项中,最强的那一个无疑是熬夜!

    此刻的他已经整整七天没合眼了,大部分时间都贡献在电脑前。如果是普通人,怕是早就因猝死上了本地新闻,成了杨永信和陶宏开教授的批判典型。可周书呢?没事儿人一样的正在冰箱里翻找能够当早餐的食物。

    “老妈出差前存下的东西都吃光了呀……我有这么能吃吗?”

    记得老妈堆了满满一冰箱的食物,为什么现在只剩下两根胡萝卜?

    周书啃着萝卜,在洗手间镜子前打量着自己的脸。

    嗯,黑眼圈是有一点,不过很jing神。他伸了个懒腰仰天大喊:“拥有几百小时不用睡觉也没关系的特异功能真是太好啦!!!”

    就因为这个奇异的特xing,小时候周书的老妈曾有过一段时间以为周书患了什么奇怪的病,也曾带周书去医院检查过。医生表示孩子一切正常,除了有点近视外比普通人还要健康许多。周书还记得自己当记者的老妈带着怀疑jing神,压根不信任医生的诊断十分坚信自己是得了什么罕见的病,并为此心焦不已。也还记得已经过世的老爸每次都会好言安慰神经质的老妈,让她不必担心,并意味深长的预言自己以后必然会出人头地。

    出人头地?周书表示怀疑。不用睡觉是不用睡觉,可光靠这个又不能赚钱养家。而且吉尼斯世界纪录中最长时间不睡觉的那个老兄整整坚持了11天。周书自知自己最多也就是一个礼拜不睡,远不是人家的对手。

    虽然周书不用睡觉,可饭还是要吃的。干嚼胡萝卜不顶什么事儿,于是他草草洗了一把脸,穿好t恤出门采购食物。

    时值盛夏,正是小姑娘们争相露rou秀身段的季节。穿着一身淘宝评价为经济适用型的行头,周书来到了附近菜市场,捏着仅有的一张毛爷爷考虑着是该买点泡面存着,还吃该买点排骨奢侈一下。

    反正都走到菜市场了,还是买排骨吧。泡面什么的家对门就能买,买那个回去我不是白走了这么远?

    周书用自己的思考回路得到了答案,仅剩的财产缩水一半。

    在回家的路上,心情不错的他突然被人从后面拍了下肩膀。

    “哪个孙子呀?”周书回头,惊喜的发现是自己失去联系好久的高中好友王鸿飞。“哎呦,你小子!你tmd,哎呀,想死老子了!”

    “可不就是我么!”来人是个西装革履油头粉面的年轻人,相貌有几分英俊。“来,不抱一抱吗?”

    王鸿飞跟周书在高中时期是最要好的朋友。大学时期由于一些原因,周书换了高中的手机号和qq号码,于是便跟这位好友以及一众同学都失去了联系。

    周书一把抱住老友,用容易令人误会的动作抚摸这王鸿飞的背部,拎在手中的排骨一甩一甩的往外溅shè着红sè液体。

    “大哥,别这样。”王鸿飞尴尬的推开阔别多年的老友,有些后悔跟他开玩笑。没想到他拎着一塑料袋排骨还真的敢抱。“我对象还在呢,别叫她识破我俩的关系。要不然我今晚还得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的xing取向。”

    王鸿飞说完一把牵住他身边的一个漂亮女人的手,把她拉到周书面前。“我女友,刘颖。漂亮吧!”

    女友?还是童贞的周书听到这俩字有点不开心。如果对方不是自己好友,恐怕已经在心底诅咒起他了。尤其是他的女友竟然还这么漂亮,就是有些眼熟,不过肯定没见过。

    王鸿飞的女友刘颖毫无顾忌的上下打量着一身休闲的周书,把他看得都有些不自在了。作为女人,他很自然的拿眼前的男人跟自己的男友做了下比较。得出的结论是:拿出来比简直是对自己男友的侮辱!

    自己的男友一身商务正装,手表和领带夹、腰带,全部是名牌货。就连内裤都是几百一条的。再看对面。自己跟男友一晚上用掉的套套钱,就能买他一身了。

    周书的t恤和休闲短裤确实惨了点,而且还穿着拖鞋。

    出于人情世道,刘颖用非常商业xing质的,在麦当劳员工脸上经常能看见的那种笑容向周书问好,并用客套的语气自我介绍。后者不是白痴,用膝盖都嗅出了对方那股轻蔑的意味。

    唉,老王这么好一人,怎么不开眼找了这么个市侩的女人?他是真心这么想,并非出于妒忌。不过这些话不好说出口,兄弟之间说什么都可以,但是不能议论对方女人的是非,容易误会。

    “哎呀,碰到你可真是太好了,简直就是天意。来,电话号码!”王鸿飞掏出手机,正是那款时下的街机,苹果。

    周书嫌弃的看了一眼这洋牌子,潇洒的从身上摸出自己的爱国品牌,中兴!跟好友交换了号码和qq,他还趁乱对着王鸿飞和他女友拍了几张照片。

    “行了,搞定。老王呀,一起去我家吃一顿吧,我做你最喜欢的排骨给你吃。”

    刘颖嫌弃的翻了个白眼。“不用了,我们正要去上班呢。”王鸿飞在一旁点头。

    “上班?”周书看了下手表。“上午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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