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一章 刺史蒙正奇 (第2/2页)
看着李绩的眼神,蒙正奇内心有些发毛。 事情好像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就连这桩大神都来了。 苏州刺史蒙正奇思忖了一番,决定以不变应万变。 「李将军,不知你们所说的案件,是什么案件,我这 里公务繁忙,恐怕是难以……」 闻言,李绩将目光看向一旁的郑远。 郑远也是清楚该自己出场的时候了。 于是,他上前一步,与李绩并排,开口道: 闻言,县丞朱能心头一惊。 这位郑远大人居然这般刚硬? 一点都不给刺史面子,直接单刀直入就挑明了: 我怀疑你是一些罪犯的保护伞,请你跟我走一遭。 在这里,蒙正奇是刺史,而郑远是县令。 双方是上下级关系,一切都不好cao作。 可是一旦到了太仓县县衙,就一切都不一样了。 郑远是审判案件的主审官,而蒙正奇则变成了嫌犯。
这样身份调转,对方就完全没脾气了。 但蒙正奇为官多年,自然知道其中的门道。 对于郑远的狂妄与大胆,他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反感和不耐。 而是开口,以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语气开口道: 蒙正奇三言两语,就将情况拨转了过来。 固然,去了太仓,他与郑远的身份关系就会进行转变。 暗示在这里,他是刺史,而郑远则是县令,是他的下属官员。 按照大唐的制度,下属官员的确应该向自己的上层汇报一些情况。 只是一般情况之下,官员无事都是不会离开自己的属地的。.五 所以除非是有惊天大案,一方主官没办法下定主意,这才会向自己的顶头上司汇报。 否则一般是互不干涉的。 当然,若是府里有了什么案件需要下属的县令配合,那也是没得商量的。 否则便可因此治罪。 但郑远可不是一般的县令,他手握李世民的赦令,乃是江南特使。 这个身份与县令刺史之流不同。 没有实权,却有特权! 更何况,身边还有李绩这位钦差大臣保驾护航。 所以,郑远是怎么嚣张怎么来,怎么办事最快怎么来! 如今的形式,已经全面大优。 完全不需要避其锋芒。 与两个月前初到太仓不同。 那时的郑远背后无人,手中的证据亦是不够完整。 莫说是对抗刺史,便是自己县里的那几个属官,都难以应多。 但是现在,前有李世民的赦令。 后有秦凡的帮助。 身边还有李绩这位煞神镇场子! 区区蒙正奇,以为寻常刺史罢了! 有何须担忧。 直接冲上去A便是了! 所以,面对蒙正奇拖延反讽,郑远径直开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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