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要死,也得死磕在死胡同的墙上 (第1/2页)
“......” 面对这位关系亲近了不少的好身材女同学,王卓仁回了一个带着笑意的眼神,也没过多的解释。 有时候,不解释才是最好的解释。 更何况,两人又不是男女朋友,没必要解释太多。 保持适当的距离,可以让互相之间的感情更加温和。 温润如水,无坚不摧。 “......” 看着对方脸上的笑意,史敏媛仿佛读懂了什么,也回了个温柔的微笑,早上的一点挂念悄然消散。 没有想太多,王卓仁继续埋头写小说。 虽说TB那边已经有了开门红,但是这本小说同样寄托了他不小的心血,得有始有终。 开玩笑,前后十多天,每天都写到两手发酸,林林总总算下来得有八九万字了,现在让他放弃,怎么可能。 要死,也得死磕在死胡同的墙上。 做男人,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更何况,这小说一旦被出版社看上,那么赋予他身上的光环足以让任何一个同龄妹子侧目,追起妹子的buff增加十倍以上。 那时候,就是佛挡杀佛,神挡杀神,从街头砍到街尾,手都不带一下酸的。 男人嘛,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才是正理。 就像是床第之间,总不能全程让女孩子劳累,那也太无耻了点。 第四节课刚下课,王卓仁让陈杰先把自己的书和稿件带回寝室,自己则赶往南门。 “王卓仁,这边。” 距离南门20米处的花坛边,见到老乡同学过来的章莹笑着挥了挥手。 “不好意思,来晚了。” 见到两位妹子在路边等他,王卓仁倒是有几分不好意思,眼神落到另外一位梳着单马尾的大长腿妹子身上时停顿了1秒。 这个脸蛋偏瘦的大长腿妹子,和章莹相比,倒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风格。 不知道是不是大长腿的妹子都喜欢穿牛仔裤,这位单马尾妹子和他班上的冯语莉都是如此,倒是那位司马姑娘同样有大长腿,却喜欢穿裙子。 另外,这妹子,有点面善! “王同学,你好,我是英语A2班的李艳。” 看着眼前还算不错的男同学,李艳笑着做了自我介绍。 两人虽然在同个英语班将近两个学期了,但是互相之间几乎没有什么交流,唯有英语班上课时例行上台唱英文歌有所印象。 因而,李艳并不觉得这个女生群体中印象还可以的男同学,会记得她的名字。 反倒是因为班上男少女多,李艳很容易就记住了这个有些小帅的男同学,只是没有机会说过话而已。 “你好,我是王卓仁。李同学的名字,我还记得。” 对于这个风格和冯语莉有些像的大长腿姑娘,王卓仁当初也是关注过的,毕业以后也偶尔会想起,只是印象略微有些模糊。 十八九岁的姑娘,脸上满满的胶原蛋白,只要不是长得很丑,基本上有一些优点,都会让三十岁的男人觉得很不错。 比如大长腿、比如皮肤白、比如颜值高、比如前突后挺、比如小蛮腰、比如前面的综合。 单是冯语莉的大长腿,就让前世没啥见识的王卓仁心心念念了好多年。 “那真是我的荣幸。” 听到对方记得自己的名字,李艳笑着回应一句,略微显瘦的鹅蛋脸上有几分明亮的色彩。 “外面有些热,我们先去餐厅。” 聊了两句,王卓仁邀请两个妹子先过去餐厅,免得在这太阳底下晒。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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