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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第5/10页)
中国才发现,现在流行西式的白色婚礼,我有些失望……我想我骨子里,还是一个很传统的中国男人。”黎叔发现李程秀正认真地听着,突然那种略带遗憾的声调一变,带了几分戏谑道:“我说这么多,只是想问问,李程秀小朋友,你对胸前顶着大红花拜堂成亲什么的,感兴趣吗?” 被点名的人一下子没跟上黎朔的进度,反应过来后怔愣地点了点头。 黎朔爽朗地笑了两声,半开玩笑半认真道:“那么我可先打预防针了。要是有一天,我有幸和你结婚的话,你可得戴红盖头,到时候不要嫌我老气,更不许耍赖啊。” 李程秀脸一红,不好意思地笑笑。 黎朔那种温暖的、恳切的态度,让每个和他相处的人都如沐春风。世界上怎么能有这样的人,让人忍不住就被他吸引,甘愿服从和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奉他为偶像。 一碟碟精致的菜肴很快呈了上来。 黎朔发现不善言辞的李程秀,只有谈到食物的时候,才会多说话,毕竟这是他的职业,于是找不到话讲的时候,两个人就会评论桌上的美食。 黎朔并不在意他说话磕磕巴巴的,他觉得一个人最优异的能力未必是说话,而是倾听。李程秀就是个很好的倾听者,极富耐心,不多发表评论,但会对于对方说的话,给予眼神或者点头的回应,让人心里非常的舒服。 他越跟李程秀相处,就越发地对他有好感。 伴随着海上日落的美景和轻妙的音乐,两人共进了一顿美味的晚餐。 李程秀是喜欢和黎朔相处的,他想大部分人应该都喜欢和黎朔相处。这不仅仅是心情愉悦,更重要的是,他觉得自己能从黎朔身上学到很多东西,无论是做人、经验,还是知识。 何况黎朔虽然意图很明显,但却表现得中规中矩,从来不会有让他不适的举动,只是耐心地,一点点地,进入他的生活。 李程秀尽管心里迟疑,很多时候都无法拒绝黎朔的邀约,两人出去的次数也逐渐增多。 在忙起来的时候,他可以控制住自己不去想邵群,如果邵群一直不出现,他的生活也许就能慢慢回归正常了。 晚上上班的时候,身边一个同事穿的毛衣不知道怎么的溅着火星了,一下子着了起来。 旁边的小工吓坏了,接了瓢水就泼他身上去了。 其实没多大事儿,他里面还穿着衬衣,人是一点儿没烧着,但是好好的衣服烧了好几个窟窿,是彻底不能穿了。 那个同事哭丧着脸一边脱一边道:“这衣服可好了,纯羊绒的,去年过年我大姨给我从内蒙古带来的,这下全毁了。” 周围人都跟着安慰,有给他递毛巾的,又帮着他脱湿乎乎的衣服的。 眼看他要往垃圾桶里扔,李程秀实在忍不住了:“哎,别扔。” 那人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怎么了?这不能穿了。” 李程秀小声说:“给我,行吗,我改改,给我的狗,织衣服。” 旁边人都笑了起来,说这算物尽其用了。 那人爽快地把湿漉漉的衣服递给了他:“那你记得先把它晾干了再拆,要铺平了晾,要不型就没了,织好了给我们看看啊。” “哎呀,李师傅真是贤惠,心灵手巧呀,什么都会。” “对呀,真的,李师傅这样的,要是个女的,我保准追他。” 李程秀脸有点儿红,用两只手托着衣服。 羊绒浸了水特别重,李程秀一时不知道往哪儿放好。 他正左右晃着脑袋想办法的时候,厨房的门打开了,前堂的小姑娘兴冲冲地对李程秀说:“李师傅,上次你那个大帅哥的朋友又来找你了,还带了另一个大帅哥,他们在四号包房吃饭呢,你赶紧去呀。”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兴奋雀跃。 李程秀以为她说的是黎朔和Adrian。 最近黎朔经常来找他,前堂的小姑娘小伙子们,但凡跟他说过话的,都恨不得把他当神供了,崇拜得一塌糊涂。 李程秀有些头大,他想不出这手上的衣服怎么处理,又怕黎朔久等,脑子一热,干脆就托着衣服出去了。他跟黎朔逐渐熟悉,黎朔从来不会对他任何失态的地方露出半点异色,所以他也就放心地把自己这么狼狈的一面暴露给他看。而Adrian虽然会笑他,但是却没有恶意。而且现在都十一点多快下班了,外面儿基本没几个客人了,他也不怕人看见。 于是李程秀就穿着胸前斑斑点点的厨师服,手上托着湿漉漉的灰黑的毛衣。猫着身子小跑着去了包间。打算进了包房再找塑料带装起来。 只是一进包间,他就傻眼了。 邵群跷着二郎腿坐在椅子上,旁边搂着个特别秀丽漂亮的年轻男人,正亲密地在邵群耳边说着什么。 李程秀脑子“嗡”的一声,愣在了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