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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四章 婚宴 (第2/2页)
香港一周了。”一旁的李兆基也一旁附和道。 胡英相和李兆基话让李志文一旁的何鸿申竖起耳朵,想听听李志文的回答。 毕竟自己女儿也是对李志文倾慕的人,再加上李志文的生意做的风生水起,对何鸿申重返香港商界很有帮助,所以何鸿申也在考虑和李志文联姻的事。 谁知一旁的包玉钢赞同道:“可惜我的女儿们都成家了,而且和志文年龄差的有些多,要不然还真想将女儿许配给他。” “志文,要是你不介意,等上十几年,我把外孙女嫁给你。”包玉钢半开玩笑的说道。 李志文一看包玉钢说话越来越不靠谱,于是赶紧刹住,开口说道:“老包,那是我没有福气,至于外孙女就别提了,我都能当人家叔叔了。” “我年纪还小,我可没打算那么早结婚,起码三十岁以前是没有这方面的计划的。” 这话是李志文的实话,三十岁还有十年时间,游戏人生十年,到时候再看呗。 也没有说必须要结婚,传宗接代又不需要那一张证。 包玉钢等人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都觉得李志文说的毛病。 而包玉钢也适时说道:“三十而立,到了这个年龄也就差不多了。” 而何鸿申则不免有些失望,不过很快也就不再想这方面的事了。 参加完霍正霆的大婚后,李志文来到了香港电灯集团总部。 王框既然提醒自己要就核电站事宜到京城谈判,李志文自然需要梳理一下香港电灯集团的情况。 李志文来到董事局主席办公室,马世民作为香港电灯集团的总裁也立即来到李志文办公室。 “老板!”马世民进来说道。 “嗯,世民,坐!”李志文说道。 马世民依言坐了下来。 “找你来主要是想了解一下我们和大陆那边的供电情况!”李志文说道。 “老板,目前我们已经和鹏城那边的电路已经搭建好了,多余电力也已经输送了快三个月了。”马世民说道。 “那就好,没有什么问题吧!”李志文问道。 马世民欲言又止道:“其他的但是没问题,关键我们和大陆那边结算如何结算?” “这个问题我和鹏城那边已经讨论过了,我们供给给鹏城的电力将折算成土地使用等政策,当做我们在鹏城的一些投资。”李志文说道。 “老板,可是我们是上市公司,这样做的话......”马世民欲言又止道。 李志文自从入主香港电灯集团后,虽然先将香港电灯集团私有化,但是将地皮出售给怡和洋行后,有重新上市了,毕竟香港电灯集团拥有专利权,根据香港的法律,香港电灯集团不能变成一家私人公司。 而马世民这里要说的显然是,如果这样做的话是没有办法和股民交代的。 不过李志文不在意的说道:“老马,虽然我们是上市公司,需要对股民负责,但是香港的法律没有说上市公司不许投资的,我们只是做了一笔投资罢了。” 马世民听到李志文的话,也觉得说的过去,也就没有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