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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兄妹?骨科兄妹! (第1/2页)
面对女侦探的邀请,沃森直截了当地拒绝。 “抱歉,我还是习惯自己一个人居住。” 他的目光似乎是不由自主地瞄向跛足与伤臂,给人感觉虽是身残志坚但仍然怀抱着强烈的自尊心,不愿意寄人篱下或接受施舍的帮助。 夏洛特点头,“我明白了,那你自己小心。” “对了,之前在夜间袭击过来的闪刃教团的刺客,虽然他现在已经躺在苏格兰场的太平间……但或许是一条有用的线索,我们是否要调查一下他的行为轨迹?” “倒也是一个追查的方向,你还记得他的长相吗?” “我记得。” 沃森当然记得,他在过去……或者应该说是另一个未来,因工作需要曾经接受过各类训练,其中就包括有如何高效快速地记忆。 实际上,俗世间大部分的凡人都无法做到回忆起一张具体的脸庞,哪怕是朝夕相处的最熟悉的人,在脑海中的印象也是模糊且朦胧的……因为他们的大脑在接受视觉信息的时候,只是保留了其中最具鲜明的特征部分,其余的微末细节则忽略不计。 这对于大脑来说其实是高效率的手段,无需记载过多的细节,只依靠部分的特征就已经足够在下一次见面时识别出对方的脸庞,辨认出对应的信息。 但对于专业训练,且拥有蛾赋予的极佳观察力的沃森来说,纵使是只是短暂接触过的对象的面部细节,他回忆起来也不过像是走进房间拉开抽屉取出照片般轻而易举。 沃森说道: “那是一个二十三四的小伙子,眉毛浓黑笔直在尾端处下勾,一双吊梢三角眼里闪烁着狡黠,嘴唇上边留着一抹像阔刀般的宽长的八字胡,具体的五官模样则是——” 他在脑中比对着尺寸与距离,以一种相当肯定的语气说道: “前额发际线到下巴约9英寸,下巴宽度约1.7英寸,两耳之间的距离约6英寸。” “眼部内角约70度、外角约55度,双眼大概是1.5英寸长0.8英寸宽。” “鼻子略长将近3英寸,鼻翼约1.3英寸宽,鼻嘴角约摸90度。” “嘴唇约2英寸宽,上嘴唇约摸是一麦粒厚(0.33英寸),下嘴唇则要更薄一些。” 福尔摩斯早就已经掏出画纸和铅笔,在听到第一句的时候她已经开始画出简易的网格分线起形。 她虽然不擅长印象、野兽、达达等等侧重于内心表达的绘画流派,但尤其注重于现实主义的画法,她笔触下的画像更是对现实场景的高度复刻,犹如精确的照片,也是为了探案所服务的技能。 “不对,这眉尾向下的角度要更大一些,要达到将近120度,而且眉尾的长度也要更短,更尖锐……” 沃森从旁指导着调整细节,手指点在画纸上,“鼻梁再高一点点,鼻翼下部也再宽一些,到这个位置。” 不多时,在二人的通力合作下,一副精确宛如人像摄影的素描画像问世。 如果维克多·费尔巴哈还在世,他看到这副画像都会情不自禁惊呼,是谁偷偷趁我不注意拍下了我的照片?! 福尔摩斯长呼一口气,吹散纸上的铅笔屑,“确定不用修改了吗?” “嗯可以了,这已经有八九成的相似程度了。” “好,我们现在去一趟苏格兰场,让格雷森和其他警员帮忙查看一下,是否认得出这张脸庞。”福尔摩斯突然笑着说道:“格雷森这家伙老是瞧不起我们私家侦探,现在我拿着防剿局的徽章去调度命令他们,我倒要看看他是怎样一副脸色。” 女侦探和她的助手坐上维克多的马车,前往苏格兰场调查另一位维克多。 苏格兰场实际上并不位于苏格兰,也不负责苏格兰的警务,之所以得名如此,只是因为其堪称是建立在旧苏格兰王室宫殿的遗址上。 贝克街与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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