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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临阵,风驰电掣! (第1/2页)
两万步兵已经在乌撒坦城下列阵,只等敌军的到来,莫里哀和拜伦率领刀盾兵站在最前方。 据斥候来报,暮春4日,也就是今天清晨6时,莫萨人越过了两国边境,迅速向乌撒坦城袭来。收到消息的先锋军与当地城防部队共同迎敌。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动,现在已经是上午11时,却依旧连莫萨军队的影子都没有见到。如果不是逃难的百姓们说,莫萨军已经行至七公里外的一个村庄,理查德早就下令军队回城了。 我此时已经累得头都抬不起来。 日光却肆意照射在这平原上,菲兹克斯军队大多已经是汗流浃背,却因紧张而不敢放松。早在刚才,莫里哀就提出让全军休息的建议,但被理查德否决。 他说,如果让军队休息,万一莫萨人攻我军不备,岂不是置两万大军安危于不顾? 对此,马克西姆的意见和理查德一致,莫里哀就不再坚持,一群人在这里——太阳暴晒下站了足足四个多小时。 “全军,禁止随意说话,集中精神,敌军很快就要到了!”理查德下令道。 “将军,兄弟们已经快被烤熟了,能否派出一支小队前去侦查?”拜伦提议道:“如果莫萨军在两公里之内,我们也可以直接杀过去,反倒可以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我已经快没有精神说话赞同了,只能使劲点头。 也许理查德也察觉到我们的疲惫,便同意了拜伦的请求。 “侦查可以,但切莫莽撞冲动,不要暴露自己。” “明白!”拜伦来了精神,点了几个人和他准备前往东方的村庄。 “我有战马,可以助你来去自如。”马克西姆从侧翼插上来,将马缰绳牵过来交给拜伦。 “多谢。” 我也有点奇怪为什么马克西姆一反常态,但眼下最重要的是侦查,也容不得我想这么多,只能耐心等结果了。 拜伦刚要准备带兵前进,我们却都听到了巨大的隆隆声从远处传来。 理查德顿时来了精神:“全军各就各位,准备作战!” 我明白发生了什么。 只见许多小黑点从远处正快速冲向这里。 理查德一眼就看出来:“这个速度,是骑兵部队!弓箭手,上前!” 众人的心里都紧绷着一根弦,只见那片黑色已经移动到了一公里之内,并且越来越近。 “弓箭手,在两百米内起弓,一百五十米内放箭!”理查德再次下令,同时跨上战马,手执太平刀,全神贯注盯着那群骑兵。 七百米,六百米,五百米,四百米,三百米,二百米! 眼见敌我距离不断缩短,我的心脏提到了嗓子眼。 就在这时,最前方的骑兵分为两队,向两翼杀去,许多箭矢从后方的骑兵那里飞向菲兹克斯的军阵。 菲兹克斯的弓弩手从未见过这种情况,纷纷被射杀,只剩下少数人反应过来,挽弓搭箭还击,但是由于临近中午,军队面向东方,眼睛被太阳迷晃,无法精准打击。 “弓骑兵!” 理查德之前只是听说过这种骑兵。 在马上开弓射击,需要强大的核心平衡与臂力,他们利用马的速度可以让箭矢飞得更远。 原来是这样! 我自认为看透了莫萨人的战术:以逸待劳。 箭雨过后,许多菲兹克斯人非死即伤,还有一部分被吓破了胆。 “怎么会这样?” 没时间再管莫里哀说什么了,我跨上马匹,带领左翼迎战莫萨军。 我们与冲击步兵方阵的骑兵展开血战,尽管菲兹克斯步兵方阵起码能够苦苦支撑,但在疾如风,迅如雷的骑兵面前,被击破只是时间问题! 我注意到为首的骑士头戴黑铁圆顶盔,着黄铜锁子甲,骑青鬃款毛马,手持一把大镰刀,看那架势,便知他是这支队伍的总指挥。 “那是……辉?” 莫里哀仅仅往这儿看了一眼,就已经有些动摇了。 那把大镰刀不断将地上的菲兹克斯人截为两段,许多士兵只是擦到就命丧当场。 “莫萨陆军中将,第四骑兵师指挥,辉!” 莫里哀再次重复那个男人的名字。 “他就是那个被称为‘利爪’的男人?”马克西姆好像知道些什么,他的脸色难看极了。 “利爪?”就算是拜伦此时也表现得很惊讶:“那种和帝国元帅齐名的怪物,怎么会直接出现在正面战场上!” 无论如何,我都拍马迎上,想用手中的铁枪去制止正在收割生命的镰刀。 “吁!” 名为辉的将领被我阻住去路,显得很不可思议,他勒马驻足,用鸣凤眼瞪着我。 我自然没有惧怕,挺抢径直冲向辉。 他见我如此,便没有迟疑,抬起巨大的镰刀用力向我砍来。 “嚯!” 我大喝了声给自己壮胆。 枪尖与镰刃接触的刹那,我就感觉一股巨大的力量持续压迫,很快,我就落入被动的处境。 辉不断向我进攻,每一击都往我的头上砍来,动作看起来是一心要杀了我。 挑、拨、劈、刺,我已经用尽浑身解数,但我的对手显得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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