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十七章 木头哑巴 (第1/2页)
沈云苏坐在门口的阶梯底下,手一扬,顺便熄了门口的灯,昏暗一片,场馆偌大,本就死寂,门窗未关严实,呼啸的风声此起彼伏,很像掐着嗓子嘶吼的人们。 他叹了口气——还是原来好。 即使原来人多事杂,但他骨子里还是喜欢热闹。再来,他处理关系也不太动脑,可以随性。哪怕出了事,最后总会有人帮他收尾——家庭缘故,他可以放纵些。 表面上他可以谁的关系都很好,但很少有人能和他深交。在他身边,哪怕他破天荒的和你欢天喜地地聊天,你也会觉得糊着一层纸,你想捅,它不破。 他并不好打交道,面对大部分,尤其是那些知道他身份妄攀附他的人,永远只有不屑与嫌弃。 诸如此类遇见太多,让他认为世人皆如此,以至于他懒得去打交道。 他喜欢,也习惯独处。 他的独处是一种习惯,和呼吸一样的习惯,他觉得世间好像没有任何一个人,值得他去交往。 说到底,内心最深处,他没办法不狠长梧北焱,毕竟因为她的一己私心,造成如今常幻馆的悲凉。 热闹中的独处,才是他想要的。 …… 抬头望着天,嘴角不经意间闪过一丝苦笑。他想到一些事情,比如他出现在常幻馆这件事情。 你应该……还在生我的气吧? 他在笑自己,但他不后悔。 …… 和他特别亲近的人都知道,他的脖子上挂着一块玉,塞在衣服里,只看得见链子。玉滴水的形状,底部镶金,显尽高贵。 如果项链露出来,那一定会有人认出,他是沈家的人。 沈姓在夜王朝并不是大姓,如此便更好辨认,他来自夜首最出名的那个沈家。 沈云苏是沈家的二儿子,沈家,是仅此夜首四大家族的存在,从不缺钱,但却缺权。他们家从商,非从政,无人在朝,不得王心。 沈家家主沈乔逸,今年准备让一个孩子入朝,为国效力,以取王心。如果同时掌握权势与财政,那么沈家未来又何愁呢? 加上,四大家族之一的汪家,家主年逾花甲仍无后代,沈家此时崛起,正是好机会。 大儿子沈云鹤,要继承家业,并且习法为时已晚。所以,沈乔逸挑了沈云苏。 论外貌,你第一眼没觉得他惊艳,但多见几次,会在忽然一瞬间开始懊悔——以前怎么没注意到他这样俊美,如此迷人。 五官线条是钢笔一点一点勾勒的,干脆,清爽。他轻笑的时候,会让你有千树万树梨花开的错觉。 所有现在迷恋他的的女孩子,无一例外,都在后悔,当初怎么没发现,他帅的这样小心翼翼,又令人忘却不去? 分家之前,沈云苏在馆里算不上天赋异禀,但勤奋认真,虽攀不上第一,但偶尔能做到只差伯仲。 沈乔逸却不满意,在他眼里,自然认为沈家的孩子只能做第一。现在还只是在馆里就不能拔尖,未来又怎能入夜王的眼? 分家之后,他自然的去到常淑院,心情缘故,名次有所回落,但稳定在第四、五左右。 “你认定要让父亲失望?”沈云鹤问过他。 “我在这,没有希望。”沈云苏眼皮都不动一下。 “你要入朝。”沈云鹤冷静道,“没有希望也罢,你没得选。” 沈云苏眼底闪过怒色,看他道:“趁我没出手把你打趴之前,离开我的视线。”没有退却的,他继续说,“哪怕我不强,但哪怕是父亲,现在也不是我的对手。” 沈云鹤没再说话,径直离去了。 几次,遇见顾林后,他的主意就变了,他要任性,于是他选择出现在常幻馆。 沈乔逸生气,扬言说再也不认这个儿子,要找机会掀了常幻馆。沈云苏听外人说,他那天气的很可怕,像涨不破但满灌气的球。 常幻馆还存在着,或许是他还没准备好? …… 常淑院是另辟佳地建造的,常幻馆是原来繁华热闹的老地方。一日,他闲来无事去叙叙旧,在后门——也就是现在进出的小门处,碰到了顾林。 少年当时身着灰袍,破烂了几个洞,露出白色的里衫,他屈着膝盖,上面放书,头靠着墙,合上眼睛,面目平静。 这是什么人,怎么坐这了,来干什么的? 他想着,拍醒了顾林,睁眼对视的瞬间,他感觉全身上下被水淋透般,清澈的眼睛,透过他眼底,直逼心底。 人呢,有时候就是这样。灯红酒绿里待过,各式各样的人见过,勾心斗角的事经历过,如此干净的眼睛,少见。一见,便记住了。 虽是记住了,也没有太放在心上,他毕竟不是随便的人,以为顾林是流浪的小书童之类,转身欲走。 顾林眨眨眼,首先低头看自己的书。 “不好意思。”他站起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