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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大汉飞将,吕奉先 (第1/4页)
“我叫吕布,是个孤儿!” “我若是杀了他们所有人,你能给我一口饱饭么?” 四十六年前,并州九原郡的一个偏僻荒芜小村落之中,一个年不过十二三的孩子手持一把残破的断矛看着面前的二十余人说出来了这么一句话。 这二十余人却是分成了两拨人马,而且全都是那塞外赫赫有名的鲜卑人。 只不过当他们听到了这句话之后,全都报以嘲讽, 可面对这些人的嘲讽,肚子饿的咕咕叫唤的吕布只是又说了第二句话 但是仍然不会有人在乎。 可当这个孩子叫做吕布的时候,那一切都变得不同了。 此时两个年纪比吕布还要更加小上两三岁的孩童飞奔了出来,熟练的撕开吕布的衣衫给他快速包扎着伤口。 看着那熟练的动作,就知道他们不是做了一次两次了。 等到吕布的身上被包扎妥当之后,三个人开始收拾着这战场上的一切,将所有能用的东西全都收了起来。 战马,干粮,衣服,刀枪.... 这些日后可能会救下他们的性命。 将一切收拾妥当之后,他们朝着这个村庄回望了最后一样,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成廉,魏越,咱们以后绝对不能再过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了。” “咱们一定要在这片草原上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有未来!” 四十三年前,吕布已经在塞外有了不小的威名,同时他也终于不用再为了吃饭而发愁了。 更加不需要再继续吃死人rou来换自己的性命之延续。 而他身边也不再是只有那成廉魏越两个伴当在身边。 “阿顺,你说的那什么汉家之地当真是那么好么?” 塞外的风无比冷冽,吹的吕布更加雄壮也更加成熟,身穿鲜卑人才会穿的羊皮袄子,手中也换了一杆上好的长矛,胯下的战马算不得神骏却也是一匹看上去就十分不错的战马。 从这一身行头上也能够看得出来,吕布最近过得不错。 他们现在每天都有足够的干粮,时不时还会去劫掠一些鲜卑人的部落捕获一些牛羊当做rou食来开荤。 可这日子过得好了,他们的生活也与众不同了。 本来浑浑噩噩的吕布,终于遇到了他这一声十分重要的人,读过书的高顺。 也就是这个叫做高顺的家伙告诉他,他们现在虽然不愁吃喝,但若是想要一个安稳的生活那就要去汉家的土地上。 如今这九原郡云中郡都已经被鲜卑人夺去了,想要去真正的汉家土地,那就要穿过这么多的郡县,进入雁门关。 去了雁门关,就进入了汉家的土地,而在汉家的土地上,大汉会保护他们。 “大汉朝廷,是我们所有人的庇护之所,这些年虽然那鲜卑人崛起,但是我大汉仍然是这世间最强大的存在。 所以,回到了雁门关,我们就回家了!” “回家?”这是吕布第一次听到这些话,看着身边这个比他年纪小不少,但是却比他还要有本事的人露出了笑容,“好,那咱们就回家!” 四十年前,吕布在这并州塞外已经有很大的名声了,在塞外讨生活的人都知道,这里有这么一支兵马存在。 他们人数不多,不过区区千余人罢了,但是纵横塞外不知道让多少鲜卑的部落畏之如虎。 这些人的首领生得器宇轩昂,威风凛凛,手执方天画戟,怒目而视之下可以让人胆战心惊而跌落战马。 就是这群人一直朝着雁门关的方向而去。 “奉先,我们已经不能横冲直撞地杀过去了,鲜卑人已经知道了咱们的目的,若是继续这么走下去,就算是你再如何勇武也没有用处。 咱们必须想一些办法才是,最起码咱们不能被鲜卑人这么没完没了的围剿!” “阿顺,你的意思是我们不去雁门了?” “不,回家的路很难走,我们不能仅仅凭借着自己....” 三十九年前,并州塞外的一座废弃的坞堡之中,吕布穿上了一件从来没有穿上过的红袍子。 与那鲜血染红的衣袍不同,这一身鲜红的袍子没有半点肃杀,有的全都是喜庆。 “奉先,今日你成婚,从今天开始你不仅有我们,你也有家人了!”高顺看着即将大婚的吕布由衷地开心。 作为新娘子的娘家人,魏续也是喝得红光满面,来到吕布面前毫不避讳。 “吕奉先,阿莹是我魏续的妹子,是我魏续这一辈子唯一的meimei,你必须要对她好! 若是你日后欺负了他,我定然和你没完!” 这句话说得众人开怀大笑,说得后面那同样身穿简陋嫁衣的魏莹红光满面,不断娇羞呼喊。 这一夜,塞外的寒风吹不散这废弃坞堡之中久违的温暖。 这一夜,吕布第一次知道了原来自己还有家人。 三十八年前,雁门关外,十余名身披残破甲胄,手持兵刃浑身浴血的汉子还有一个同样受伤很重的女人出现在了这里。 “吾乃九原吕奉先,今日回归汉土,尔等还不赶快开门!” 这一刻,吕布浑身破破烂烂,但是一身傲骨顶天立地,雁门关上,一名同样穿戴者甲胄的汉子看到这一幕,忍不住挺直了自己的腰身。 “开门,迎接吕将军回家!” 看着洞开的雁门关,看着那蜂拥而出,将他们团团围住却没有半分敌意的汉子,看着他们身上那坚固精美的甲胄还有手中锋利的兵刃。 吕布也同样挺直了腰杆,第一次感受到了高顺之前说过的话语。 “大汉!必胜!” 中平五年,大汉并州,雁门关上。 “奉先,奉先!”大吼大叫的魏续一路冲上了城头,看得出来十分兴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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