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7、我一个女生,怎么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 (第2/2页)
的情况,还是要看你请的律师的个人能力,他的话能否得到审理法官的认可。 你找的律师要是跟那位网友似的,很有可能出现自己受到牵连的情况。 拍个照片成为了罪犯,也不不可能,因为从原则上来讲,偷拍别人本身就侵犯了他人的个人隐私。” “我们再来讲这个案件。” 李晨将话题转移到故事之中:“经过我的个人分析啊,这位网友的女性方的举止也是反常的,那么我在分析接下来的事情。 案件的后续发展,也有些不符合常理。 从武协所到律师,再到咱们的地检署,一套流程出现了异常情况。 定罪,是指一个人所犯得罪行触犯到了刑罚并受到相对应的处罚。 你违背了别人的意愿发生关系,那叫强上最,你跑到别人家里偷了东西,那叫盗窃罪,你在路上抢劫人家,那叫抢劫罪,这是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逻辑,那就是根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去定罪,而不是根据犯罪的案件去套。 构不成强上罪那就给他定强制猥亵罪,本身就有欠妥当。 什么叫做猥亵,我想大家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猥亵是什么,就是变相的sao扰。 从网友的口中,我们所了解的事实能叫sao扰么? 再来看看律师的行为。 一个正常的律师,在面对委托无罪的情况下,他的第一反应不是积极的辩护而是让当事人去做认罪认罚。 你让一个无罪的人去承认他的犯罪事实,本身就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律师执业准则。” 说到这里,李晨一脸严肃的看向直播间的网友:“在这里呢,我也提醒大家,若果说你们在打官司时遇到了这种无良的律师,一定要大胆的去举报。 毕竟你们花钱找我们就是想为你们的事情进行辩护,那我们作为被雇佣者就应该为你们的案件进行有效辩护,而不是一味的去配合执法机关坐实你们的案件。” “讲完案件的其他构成人员我们再来谈谈这位网友。 从律师的专业角度来分析案件,这位网友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而最大的问题,就是他签了认罪认罚。 作为案件的主要构成人员,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案件的整个过程。 你说你什么都没有做,为什么还会签了认罪认罚? 这本身就不符合一个正常行为人的思维逻辑。” “会不会是他被逼无奈啊?” “一个女生怎么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当我拿出这句话时,阁下又该如何应对?” “我感觉他是在说谎…” 直播间内的网友也谈起了自己的看法,李晨看完后也开始解答他们的问题:“被逼无奈的情况也不是不可能,但这样的案件我想执法人员也没有那个必要去搞手段。 女生不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你也可以反驳啊。 你作为一名正常的男性,又没有过有关的违法记录,也是可以用同等的话还给对方。 我一个正常人,又没犯过法,我怎么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呢? 现在这个时代不是男女平等么,怎么他的清白就是清白我的清白就不是了?没有这个道理啊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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