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6、庭审开始,对方辩诉的第一步 (第2/2页)
: 第一,要求原告发表声明,承认是自己的言行导致张学舟自杀,为张学舟道歉。 第二,作为受害人家属,我方要求原告人赔偿精神损失费、孩子的丧葬费等各项费用综合三十二万七千六百元。 第三,由于原告本身的行为是故意造谣诽谤,且他本身的公众账号又有众多的粉丝,传播量巨大,影响恶劣,理应交由武协机关追究其主要的刑事责任。” 坐在对面的被告人新闻哥听到这里脸都黑了下去。 原本他以为这件官司很简单。 民事诉讼嘛,自己也只是说了几句话,输了最多也就跟他们道个歉认个错也就完了。 可是他没想到,对方的目的不仅是要他道歉,还想让他赔钱加坐牢! 另一边,李晨还在宣读自己的起诉书,内容则是自己这边的证据。 所有的视频加聊天内容共计四十多份,这还不包括对方聊天群的内容。 当然了… 李晨也不知道对方还在聊天群里发有诱导性的言论。 如果要是知道,这场官司闭着眼都能打赢。 他只知道对方建了个群…
因为目前所掌握的证据对于民事起诉而言也已经够用了。 至于对方建了个什么样的群,又发表了什么内容,会有武协机关亲自过问的… 毕竟… 在没开庭前,李晨就和审判院反应过这样的问题了。 他也相信,警方的车应该就在审判院外等候了… 只要庭审结束,他就会被带走进行调查,相接的十分完美… 听完李晨的发言,审判长目光望向被告席上的“新闻哥”王飞:“被告人,关于原告的起诉事项,你有什么要说的么?” “有。” 王飞一听到对方问向自己,立刻按下自己面前的话筒: “对于原告方的指控,我不承认,并有以下几点辩诉意见: 第一,关于张学舟的案件,我只是在网上谈了一下自己对问题的看法,仅代表我个人的观点。 而在张学舟自杀前,我也曾发表过言论,告诉张学舟,如果他认为我说的有问题,可以拿出证据反驳我,他的证据如果证明了我说的都是假话,我可以在发表视频为他道歉。 第二,关于对方指控我所谓造谣的问题,只是对方在诬告我。 我在张学舟寻亲的问题中,只是发视频阐述了我认定的事实。 说张学舟抛弃他的养父母,逼他的亲生父母买房子只是通过一些线索得出来的结论,并不是我在信口雌黄,而是这些东西都是真实存在的。 张学舟在上学时,就不断的转学,而原因则是被其他人估计。 我根据这些情况,得出他的人品不行的结论,有理有据。 假如张学舟真的如同他养父母说的那样好,那其他人又怎么可能会排挤他,学生的家长也不让自己的孩子和他一起玩,就连学校的老师都在排斥他,这还不足以说明他本身就有问题么?” 坐在原告席上的李晨闻言一脸平静的看着他。 嗯… 对方的言论偏向于第一种啊… 综合张学舟以前的“表现”,拼命往他身上甩锅。 先把他这个人否定了,接下来的话才能往下说。 受害者有罪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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