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1/2页)
“……你是想要我用这个吗?” “那当然。我堂堂爱丽娅·布兰德里,可不会一直对手无寸铁的对手挥剑。对现在的唐华来说,那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吧。” “为何你总是往那方面去思考……既然要配合我,你为什么不放下自己的武器,这样还比较和平。” 唐华一边叹气,一边抓起长枪。 记得爱丽娅爱用的长枪在手把中嵌入了铁芯,即使是成年男人都难以上手,她竟然能够轻而易举挥舞这种钢枪,真是可怕的怪力。 这似乎是强化身体能力之类的魔术所带来的恩惠。 爱丽娅虽然外表看似纤细,其实她的腕力远在唐华之上。 不过那是平常的时候。对现在的唐华来说,即使比这把长枪重三十倍的重量,也感觉像牙签一样。 唐华像拿球棒般握起长枪,轻轻一挥就卷起一阵风。 ——爱丽娅随即痛快地攻了过来。 仿佛影子般,完全感觉不出她的动作,与扰动起气流的粗暴举动完全相反,那是千锤百炼过才能达到的行动。 断誓之剑无声无息之间划破空气。 当察觉时,银色的刀刃已经逼近唐华眼前。 “——拿外行人当对手,你就不能手下留情点吗!” 举个例子来说,那就像世界级的拳王以全力挥出的刺拳。 而且这不是轻拳,而是致命的一刀。 唐华以面对快速球投手时,躲开蓄意头部触身球的要领,总算逃过一劫。 由于他从未学过任何武术,只能依靠动态视力与反射神经来保住性命。 “我说唐华啊,能躲过刚刚那一剑的人根本就不叫外行人了。” “那只是侥幸而已,你竟然都专挑些一旦命中肯定丧命的要害!” 自从成为弑神者以来,一旦上战场时集中力都会高到不可思议的程度。 也多亏这点,他才能勉强看到爱丽娅神速的剑招。 唐华从小学开始一直都有打棒球。初中时代时,更在硬式棒球的强队中一直担任主力球员的捕手与第四棒打者位置。 那时候在最佳状态时,不管任何投手的高速球都能轻松击出。 也因如此,对现在体质的异常之处更深有同感。 这里所指的异常体质,就是一旦进入战斗就能发挥最高的集中力,与最好的身体状态,如果在正常运动时也能发挥的话,即使在一百五十公里快速球的投球机,也有自信能击出全垒打。 ……也许,能做到的可能性很高。 一旦必须全力以赴时,身体会自然调整到最佳状态,自从唐华成为弑神者之后,就成为这种体质。 唐华虽然喜欢运动,却没有在高中加入运动社团。 因为唐华深觉得,拥有这种体质对其他人来说太卑鄙,太不公平了。 “可恶,从刚才开始就一直为所欲为——我先说清楚,我无法自己控制力道,你可要好好躲开喔!” 唐华一边高喊,一边挥舞起长枪。 虽然他对战斗的心得没以兴趣,但是他很清楚这种情况下不能一直被动采取守势,自己不主动攻击就会被对手的气势压倒。 以防万一,他不用枪刃那一端,而是改用握柄的一端挥向爱丽娅的脚下。 不过爱丽娅跳跃躲开了。 紧接着,就像是为了紧逼躲远的爱丽娅,他继续攻击,这次是将长枪由上往下挥击。 这一击爱丽娅没有后退。 只是微微往侧面移动,以最小的动作闪躲后往前跨出。 同时将剑如同针般刺向唐华的胸口。 这是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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