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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不占便宜 (第2/2页)
通,交流起来不是很顺畅,但能理解基本的意思。 火狐没有拒绝。 江洛于是翻身而上,就跟骑马一样。 火狐驮着他,身体连晃动都没有晃动,显然他体重的这点重量,对于灵兽来说小菜一碟。 “嫉妒了!” “这也太帅了吧。” “哎哟我去,江队,你这要是骑着灵兽上街,街上的大姑娘得被你迷死。”战士们实名制羡慕。 有人还说道:“给我骑一下试试。” 不等江洛拒绝。 火狐就冲着发出声音的战士,龇牙咧嘴的低沉咆哮,显然它通过与江洛的心灵感应,理解了这句话的大概含义。它可以让契约主人江洛骑乘,却不愿意其他任何人骑乘,它是灵兽,不是人类驯服的牲畜。 闹腾好一会。 徐扬总管开口发话:“都散了,快点把鱼人部落的物资搜刮干净,我们回去!” “好,我得找一找,看有没有地窖里面藏着灵兽!” “我也去,说好了,谁发现的灵兽谁契约!” 半个小时后。 鱼人部落一切物资都被掏空,可惜没能再找到第二只灵兽。 队伍即刻返程。 这一路上江洛都骑着火狐,免去了自己的脚程,不过很多战士往火狐身边凑,想要近距离看看这只世所罕见的灵兽,到底与凶兽有什么不同。 江洛没有驱赶他们,毕竟,暂时火狐的归属还没决定下来。 而且他可以想象的出来,关于火狐的归属,恐怕需要一番博弈。覆海城统辖范围内的人类,对于野外狩猎所得,是有一套明确的分配体系。 那就是集体所有。 比如狩猎团外出狩猎,不管狩猎到什么猎物,都归狩猎团所有,个人回去后会按照劳动比例获得报酬。但这其中,也有一些其它原则,比如近战组可以享受兽血。还有一些狩猎团不需要的资源,个人采集到了,就是个人所有。 针对灵兽。 这些原则似乎适用,又似乎不适用。 压根就没有任何狩猎团,会对精灵、灵兽这些从来遇不到的东西,进行规定。 “小狐已经是我的灵兽,完成契约,谁也抢不走,相信只要付出一点代价,就能彻底明确它的归属……应该没有人愿意得罪我这个武装设计师吧,至少突围这一路上,没有人会。”江洛心中合计,就算自己的身份不管用,他也有自信确保火狐归属于自己。 他的实力,就是最大的底气。 “我已经是玄光高手了啊!” “我不想占大家的便宜,但也不会允许自己吃亏。” “大不了我今天就把光武战甲制造出来,凭借我的实力,这里所有人都不是我的对手!” 当然这只是最坏的打算。 没有人是傻子,得罪了江洛,接下来突围路上,具装谁来制造、维修?此去平天城,才走了一百多公里,还有七百多公里的路程等待着。 多少未知危险。 谁敢拿自己的安危开玩笑。 就这样,队伍顺利回返营地,没有遇到什么实力强大的凶兽。看到江洛骑着那么大一只狐狸回来,毫无疑问,又引起了营地的一阵喧哗。 示意营地各组人员,将搜刮回来的物资装运到铁元树马车中,徐扬立刻召开了突围会议。 五十二名队长,全体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