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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献妹保国 (第1/2页)
鞠文泰是真的病了,每日大部分时间都在昏迷中,清醒的时间很少。高昌国内大小事务,都已经交给了他的儿子鞠智盛。 鞠智盛正在款待他未来的妹夫,高昌国现在唯一的救命稻草,草原之鹰阿史那坤。 酒肉,歌舞,美姬…… 只要阿史那坤提一句,只要高昌国有,无不心甘情愿奉上。 如此殷勤之至,哪里还像是一国之主,更像是个伺候人的太监。 阿史那坤表示满意之余,眼神里的轻蔑越发的不加掩饰。鞠智盛看得出来,但他不敢说什么,生怕惹恼了他,那样高昌就真的一点指望都没有了。 高台之上,以鞠智盛为首的高昌贵族,正众星捧月般地围在阿史那坤身边,陪他欣赏摔跤。 不是一般的摔跤,而是女人之间的摔跤。 擂台之上,‘身着寸缕’的女战士们,嘶喊着厮杀,其凶残程度,更甚于男子。 这是阿史那坤的独特喜好,草原之鹰不喜欢弱不禁风的女人。他喜欢野性十足的,这些女摔跤手们,便是为了讨他欢心,遍寻高昌全国找来的。 都是练过的,个个都有炼体一重的实力,寻常男子三五个人不是对手。 但就是这样的女战士,此时只能作为给阿史那坤表演、甚至亵玩的玩物,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一些高昌的有志青年,深感耻辱,个个攥紧了拳头,但他们敢怒不敢言。 国家的命运掌握在人家手里,除了忍受屈辱,他们什么都做不了。 高台之上,坐在主位上的男人扫了一眼台下。 他长着络腮胡子,显得很老成。但他的实际年龄,只有三十余岁。 身材颀长,孔武有力,却又不显得笨拙。他坐在那里,就像是一头随时准备攻击的野狼,举手投足之间散发着杀气。 他的手边,有一把奇怪的弓。这把弓比寻常的弓要长出一尺,两端都是三棱尖刺,显然它除了作为弓箭,也可当做一把近战武器。 阿史那坤能够成为草原之鹰,这把弓功不可没。他逃离西突厥,和这把弓也有直接关系。他的叔叔肆叶护,对这把弓觊觎已久。 这把弓叫做天火鹰弓,是突厥人的至宝。 弓手的眼力,让他可以把台下年轻人的表情尽收眼底,阿史那坤嘴角扬起一抹冷笑,不屑地笑了。 终究,还是实力决定一切。 这些蝼蚁越愤怒,他就越兴奋。 忽然,他察觉到有人在鞠智盛身边低语了两句,他没有听清楚,只听到‘公主’二字。他转头看了过去,想起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他要迎娶高昌公主,与高昌联姻。 联姻之后,他就算有一个落脚点了。以高昌的地利,假以时日,未尝不能让他养出数万骑兵来。到了那个时候,他是东进取长安,还是西进夺回汗位,皆可进退有余。 至于鞠文泰父子,老的么,倒是个人物,可惜要死了。至于这小的么,废物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