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诸天:开局穿成田伯光_第221章 慕容复大战李秋水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221章 慕容复大战李秋水 (第1/4页)

    第221章慕容复大战李秋水

    山道上,山童姥终于被李秋水迎面抓了个正着。

    但如今只恢复了二三十年功力的山童姥却夷然不惧。

    面对李秋水的调侃,冷笑道:

    “贱婢,明年的今,就是你的祭日!”

    李秋水显然被山童姥的嚣张给弄懵了,还以为她已经恢复了全部功力呢,连忙往后退开几步,心谨慎地道:

    “师姐,难道你的功力已经全部恢复了?”

    她和山童姥斗了一辈子,当然知道若是童姥恢复了八十年以上的功力,那自己就绝对不是对手。

    以往她之所以能勉强对抗童姥,那全是因为她躲在西夏皇宫,再调集一品堂的力量进行防守才能安然无恙的。

    “哈哈哈,不错,害怕了吧?”

    山童姥哈哈大笑。

    对她来,最快乐的事就是看到李秋水这贱女人吃瘪。

    不过童姥这么嚣张,反而让李秋水狐疑了。

    童姥的表现,明显不正常!

    事有反常,必有妖!

    在她看来,倘若自己是童姥,一定会装作虚弱不堪,引诱自己进攻,然后偷袭自己。

    于是她仔细观察童姥的面貌,发现她的面貌还只是三十多岁的模样,顿时松了一口气,冷笑道:

    “师姐,你可差点就骗到我了。真是让妹胆颤心惊呢~”

    她娇滴滴的声音,听得旁边的慕容复头皮发麻。

    太腻了!

    妖孽啊!

    难怪四五十岁了,还能跑到西夏当上皇妃,就这声音,也能迷得西夏皇帝神魂颠倒。

    这时候,慕容复才看清眼前这个白衣女人。

    她一身白衫,身子在里面若影若现,十分引人遐想。

    脸上带着白纱,但就从露出的光滑额头,就可以想见她的脸蛋一定是美如仙。

    倘若慕容复不知道这女人已经是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婆,恐怕还真会对她产生几分兴趣。

    山童姥显然对于李秋水这种发嗲的声音和搔首弄啄作态很是恶心,怒骂道:

    “贱婢,收起伱这sao狐狸的作态吧,老娘可不是你那些蠢货男宠,会被你迷住!”

    被童姥这般辱骂,李秋水终于绷不住了,她这时也觉察到了旁边的慕容复有一股渊渟岳峙的气势,显然有不凡武功在身。

    当即问道:

    “师姐,想必你的倚仗就是这位英俊少年郎吧?

    子,你姓甚名谁?

    不如你干脆杀了这矮子,我带你去大夏,保你荣华富贵,金银美女,应有尽樱”

    慕容复闻听这话,原本要毫不犹豫地拒绝的,但他忽然想到李秋水的西夏皇太妃身份,顿时眼前一亮,装作贪图名利的样子道:

    “真的吗?”

    李秋水见慕容复上钩,不禁面有得色,继续用腻死饶嗓音道:

    “当然是真的了。我乃西夏皇太妃,当今西夏国皇帝都是我曾孙!西夏国内,什么事不是我一言而决?”

    “是吗?这么厉害?不过我这人不贪财物,只好美色,不知……”

    慕容复装作一脸猪哥相。

    这时候,山童姥见慕容复还真要上李秋水的船了,顿时急了,连忙阻止道:

    “子,你要美色,我灵鹫宫里,九九部全是女子!

    我还有四个同胎而生的漂亮侍女,只要你杀了李秋水,这些人我都送给你!”

    “童姥,你真的?真有四胞胎侍女?”

    慕容复装得快要流口水了,满脸的猥琐。

    他自然知道童姥所的就是梅兰竹菊四大侍女了。

    李秋水一看童姥急了,面上更加笑开了花。

    这会儿,她更加笃定慕容复这子只是因为之前被童姥许诺了好处,才做她的帮手了。

    现在自己只要稍微再开出些好处,就能轻松让对方倒戈。

    到时候,自己想怎么炮制童姥,都是轻轻松松。

    这么一想,她也开出了自己的条件:

    “子,师姐的这些人,不过都是些平民女子罢了,有什么稀罕的?我有个孙女,如今年方二九,生得花容月貌,又是堂堂公主,倘若你帮我杀了我师姐,我就做主让她嫁给你,怎么样?”

    “你真的会把公主嫁给我?这公主不会丑得没人要吧?要不怎么都十八岁了,还没嫁出去?”

    慕容复眼见着李秋水逐渐上钩,心里乐开了花。

    面上却是装作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子,你切莫胡袄,本宫的亲孙女,怎么会丑?至于十八岁还没嫁人,那是本宫舍不得。”

    听到慕容复的话,李秋水的肺都快气炸了,恨不能抽这子两个大嘴巴子。

    她的容貌,是她一生最为骄傲的事,她孙女丑,那和骂她丑有什么区别?

    “我还是不信,你把面纱拿下来,我看看你长什么样?”

    慕容复继续调戏。

    李秋水心里的怒火已经腾腾腾地燃起来了,恨不能立刻戳瞎慕容复的眼睛。

    此时,山童姥似乎也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