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三篇(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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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三篇(五) (第2/2页)

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汉兴,田何传之。讫于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于学官,而民间有费、高二家之说,刘向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或脱去"无咎"、"悔亡",唯费氏经与古文同”。

    从这段文字里出现的《易经》称谓和说法来看,已知这《易经》称法,既不是汉初之前所称《周易》一书的一种新称法,也不是汉初之前《易》称的一种新称法。我们已知汉初之前无论所称《周易》,还是《易》,这两种称法,是个同一概念。而这《汉书·艺文志》里所称的《易经》,已不是《周易》的同一概念。

    “《易经》十二篇”,说明《易经》的内容共有十二篇。是哪十二篇呢?《汉书·艺文志》里点明了《易经》十二篇的内容。就是《汉书·艺文志》所言:“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

    即这段里所说的“作上下篇”加“之属十篇”,岂不是共“十二篇”么?

    《汉书·艺文志》里所言的“《易经》十二篇”,实乃就是《周易》加“十翼”(即《易传》)这两种内容。汉时把今本《周易》一书里的内容,分为上下篇(汉以后又把今本《周易》里的内容分为“经上”与“经下”的称法),《周易》一书内容变成了上下两篇的称法(如《艺文志》里所言的是文王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再加上所认为“十翼”(《易传》)里的十篇内容,总共十二篇,这就是《易经》十二篇的内容。

    事实上汉朝中期以后,所尊奉的五经之首之《易经》,却不是单指司马迁所认为的“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的那部《周易》一书,而是包括了被汉史家所认为的“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即“十翼”,又称《易传》)内容。已是“人更三圣,世历三古”的一部经书,即有伏羲创“八卦”(或是称“宓戏氏始作八卦),文王拘而演《周易》(或是称“文王演六十四卦”),孔子作“十翼”,所经过的上古、中古、近古这三个时代的伏羲、周文王、孔子这三位圣人,创作出的一部《易经》。所以说,汉时所称的《易经》,可不单单是指《周易》一书被尊奉为儒家的经典,才称为《易经》。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帝国把《易》(即西汉中期之前《周易》一书的简称)和《易传》奉为儒家的经典,由此把《周易》和《易传》统称为《易经》,也由此《周易》一书的称谓,开始了混乱。

    如《汉书·艺文志》里所言:“《易》曰:‘宓戏氏仰观于天,俯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

    这一段文字里出现了四个《易》称,能否分清这四个《易》称是一回事呢?还不是一回事呢?按常理来说,都是《易》称,难道还不是一回事吗?恰恰这段话里出现的四个《易》称,不是个同一概念。

    第一个《易》称里所引用的内容,是出自《易传·系辞》里的内容,并不是出自《周易》里的内容。引用时正确的称法,称“《易传》曰”、“《系辞》曰”、“《易经》曰”都可以,唯独称《易》,就与西汉以前的《易》称相混淆了。西汉以前的《易》称,是《周易》的简称。西汉之前也从没有出现以《易》称而引用属《易传》里的内容。这《汉书》里却出现了引用《易传》里的内容,而用《易》,显然与没有出现“十翼”(《易传》)内容时所用的《易》称相混淆。

    第二个《易》称,即“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这段话里的《易》称。这个《易》称里所表述的内容与前一个《易》称里所引用的内容不是一回事。这个《易》,如同《周易》的别称。犹如“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周易》六爻,作上下篇”的说法。也如同司马迁认为的那种说法:“文王拘而演《周易》”。这里应正确的称法是用《周易》,就不与前一个《易》称相混淆了。

    第三个《易》称,即“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这句话里的《易》称。这个《易》显然又不同于前两个《易》称。这个《易》称谓,是等同于《易经》,如同是《易经》的简称。

    第四个《易》称,即“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里的《易》称。这个《易》称,是指《周易》的简称呢?还是指《易经》的简称呢?秦时传承的《周易》应是卦爻式的《周易》,单以这卦爻式《周易》的结构形式来看,在秦帝国的统治者眼里,不能不认为是“筮卜之事”之书,也就没有被禁焚。但秦始皇焚书时,“十翼”内容是否全部出现?即使全部出现,是否汇集成册?不过从“十翼”的内容来看,虽然有些篇章讲述了“八卦”的筮术理论与方法。但总体还是偏重于儒家的学说。从这方面来看,若是秦始皇焚书时《易传》已经辅助今本《周易》传承,而“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就不可能了。显然“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说明还没有配套今本《周易》(即卦爻式《周易》文本)的“十翼”文集留传。所以秦帝国的统治者才把《易》看做卜筮的书,而不被禁焚。故这个《易》称,显然是指《周易》一书了(指今本《周易》)。

    总之,这《汉书》里对《易》的称法上以开始出现了混乱,如同这段文字里出现的《易》称,虽是《易》的称谓,但这些《易》称,却不是同一概念。但我们应该能够明确地是,自西汉中期,在《周易》文化发展史上,出现了新的变化。自《易经》称谓的出现,将宣告《周易》称谓的终结。因为《易经》一词涵盖了《周易》内容,这是因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结果,无论《周易》与《易传》都上升为“经”的地位,而合称为《易经》。所以《易经》不是指《周易》一书,故《易经》与《周易》,是个不同的文化概念,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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