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易学评论》(四十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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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学评论》(四十七) (第2/2页)

马之贞。

    干宝曰:阴气之始,妇德之常,故称元。与乾合德,故称亨。行天者莫若龙,行地者莫若马,故乾以龙繇,坤以马象也。坤,阴类,故称利牝马之贞矣。

    初六:履霜,坚冰至。

    干宝曰:重阴,故称六。刚柔相推,故生变。占变,故有爻。系曰:爻者,言乎变者也。故易系辞皆称九、六也。阳数奇,阴数偶,是以《乾》用一也。《坤》用二也。阴气在初,五月之时,自姤来也。阴气始动乎三泉之下,言阴气之动矣。则必至於履霜,履霜则必至於坚冰,言有渐也。藏器於身,贵其俟时,故阳有潜龙,戒以勿用。防祸之原。欲其先几,故阴在三泉,而显以履霜也。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

    干宝曰:阴气在四,八月之时,自观来也。天地将闭,贤人必隐,怀智苟容,以观时衅,此盖甯戚、籧瑗与时卷舒之爻也。不艰其身,则无咎。功业不建,故无誉也。

    六五:黄裳,元吉。

    干宝曰:阴气在五,九月之时,自剥来也。剥者,反常道也。黄,中之色。裳,下之饰。元,善之长也。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阴登於五,柔居尊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也。百官总已,专断万机,虽情体信顺,而貌近僣疑,周公其犹病诸。言必忠信,行必笃敬,然后可以取信於神明,无尤於四海也。故曰『黄裳,元吉』也

    上六:龙战於野,

    干宝曰:阴在上六,十月之时也。爻终於酉,而卦成於乾。乾体纯刚,不堪阴盛,故曰龙战。戌亥,乾之都也,故称龙焉。阴德过度,以逼乾战。郭外曰郊,郊外曰野。坤位未申之维,而气溢酉戌之间,故曰於野。未离阴类,故曰血。阴阳色杂,故曰玄黄。言阴阳离则异气,合则同功。君臣夫妻,其义一也。故文王之忠於殷,抑参二之强,以事独夫之纣。盖欲弥缝其阙。而匡救其恶,以祈殷命,以济生民也。纣遂长恶不悛,天命殛之。是以至於武王,遂有牧野之事,是其义也。

    用六:利永贞。

    干宝曰:阴体其顺,臣守其柔。所以秉义之和,履贞之干。唯有推变,终归於正。是周公始於负扆南面,以光王道,卒於复子明辟,以终臣节,故曰利永贞也。”

    我们看干宝对《坤》里的所谓卦画与辞解释,首先以阴阳之说,以《坤》符号为阴而联系到妇德之常,故称元的说法。又以《易传·系辞》里阴阳合德之说,引出“与乾合德,故称亨”的说法。再通过阴阳、取象之说,对利牝马之贞进行一番解释。虽然看似干宝对《坤》里的卦辞坤,元亨,利牝马之贞,进行了一番有理有据的解释,但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恐怕通过其解释也不会明白。

    干宝在对《坤》卦初爻及爻辞的解释,是个以简变繁的说法。本没那么繁杂的一句话,就是一句喻意,可干宝解释的如此复杂,让读者不是便于读懂,而是更加玄虚神秘了。

    此解释里说的“重阴,故称六。刚柔相推,故生变。占变,故有爻。《系》曰:爻者,言乎变者也。故《易系辞》皆称九、六也。阳数奇,阴数偶,是以《乾》用一也。《坤》用二也”,是通过《坤》符号全为阴画上的说法,并引经据典(《系辞传》)来说明阴阳符号的用法来历,即九·六和《乾》卦用阳(一),《坤》卦用阴(二)的说法。

    而此处解释所出现的“刚柔相推,故生变。占变,故有爻”说法,无疑说明干宝是把卦爻当成占筮之说了,虽然干宝主要以象数去附会今本《周易》的义理,但此处说法,无疑说明干宝对今本《周易》做为占筮一项之功用的认可,也说明所继承汉象数易学者,无疑又是亦筮亦理地看待今本《周易》,并不以象数义理去释《周易》,就排除他们不把今本《周易》当卜筮之书看待了,那样认为就错了。

    而对《坤》卦初爻所解释中的后段说法已然是通过十二月卦里的《姤》卦代表月份的说法,而对履霜,坚冰至这所谓爻辞的一番附会。

    而干宝对《坤》卦里其它爻辞诸说,也就不必再解读与评说,由读者自已阅读欣赏了。

    我们还是再看干宝对今本《周易》筮术观点认识。

    看干宝对《比》卦的卦与辞的解释:“()比、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干宝曰:比者,坤之归魂也。亦世于七月,而息来在已。去阴居阳,承乾之命,义与师同也。原,卜也。《周礼》三卜,一曰原兆。坤德变化,反归其所,四方既同,万国既亲,故曰“比吉”。考之蓍龟,以谋王业,大相东土,卜惟洛食,遂乃定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德善长于兆民,戬禄永于被业,故曰“原筮元永贞”。逆取顺守。居安如危,故曰“无咎”。天下归德,不唯一方,故曰“不宁方来”。后服之夫,违夭失人,必灾其身故曰“后夫凶”也。”

    这里的比者,坤之归魂也。亦世于七月,而息来在已之说,是用之于八卦纳甲筮术上的说法。有游魂与归魂卦之说。归魂卦为各宫之第八卦。如乾宫中之火天《大有》,坤宫中之水地《比》。世于七月,而息来在已之说,同是纳甲里世应与消息月令干支之说。如此复杂实难让人知道其意,这就是古人的注经学问。

    这里所引干宝对《比》卦辞的注释,关键是要说明干宝用筮术观点对今本《周易·比》的解释。

    即对原筮元永贞这几个字如是说:“原,卜也。《周礼》三卜,一曰原兆。坤德变化,反归其所,四方既同,万国既亲,故曰“比吉”。考之蓍龟,以谋王业,大相东土,卜惟洛食,遂乃定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德善长于兆民,戬禄永于被业,故曰“原筮元永贞”。”

    把原解释为占卜,并引用《周礼》里“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的说法,引申出《比》卦符号里的下三爻画为八卦里的《坤》卦取象,而解释出“坤德变化,反归其所,四方既同,万国既亲,故曰比吉”说法。

    最后说的“考之蓍龟,以谋王业,大相东土,卜惟洛食,遂乃定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德善长于兆民,戬禄永于被业,故曰原筮元永贞”。是通过《西周书》里记载周公用龟占卜东部洛邑事情之说。这说明干宝以筮术观点去解释《周易》的体现,虽然以占卜观引向周初的道德观,但以占解《周易》,说明干宝对今本《周易》并不否定其卜筮性质。

    由东晋干宝的《易》学观,其一说明自汉始创的汉象数易学,是个历久弥坚。不因王弼的义理易学所扫汉象数易,而会消融掉汉象数易学的继承现象。因王弼的义理易学(同样用象数)及对今本《周易》的言、象、意论述的理论化,不可能消除汉易学里象数说《周易》方法,这是王弼后以汉象数学说去注释《周易》者为证。其二说明承汉象数易学者也没有摆脱《易传·系辞》亦筮亦理对今本《周易》认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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