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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与《周易》(三十五) (第2/5页)
本源是部政治哲学,而“八卦”是衍生出的一套符号卦术),而是讲八卦卦术,五行生克,八宫所属五行,卦气旺衰,天干地支,八卦万物属类等等,并明确规定了起卦方法。 《梅花易数》里以“数”起卦,但已不是“大衍之数”,即十八变而得一卦的那种起法。而是以“数”,卦以八除,爻以六除,得出卦爻。邵子把万物看待为“数”,万物变成了数目字,反观再用数目字,模拟出万物之吉凶,这是他的方*论。 八卦变成数,天干地支皆有数,自然年、月、日、时,都是数字组成的,邵雍把这些抽象的“数”,看作神秘的东西,妄想通过“数”来起卦,而窥知天地人事的“天机”。先秦时期里,巫史认为蓍草能通神,就用蓍草起卦,而邵雍认为天地万物是“数”,就认为用“数”字起卦,可通神了。这就是比类联想,也叫类比思维。对于算卦者来说,用“数”起卦却方便多了,不论何时想占上一卦,把数字加一加,除一除,就得出一卦来,从卦里就得出“天机”来。这似乎太聪明过头了,也就成了傻子。以数起卦,替代了大衍之数的那种三、六、十八变得一卦的起卦方法,也替代了以钱摇卦的方法。虽然起卦方法不同,但卦理与筮法没有改变。 邵雍还发明了按一个人的出生八字起终身卦,即通过八字干支数目加加、除除而得出某一卦,从此卦中看一个人的终身命运之吉凶。这就是邵雍发明的一套以数起卦法,但也不限于用数起卦,从《梅花易数》里看,起卦方法是灵活的。可随时以物象起卦,如见物数而占,听声音而占,写字而占等等。 我们来看邵雍的《梅花易数》里卷一对算卦上的诸多起卦方法的说法: “卷一 象数易理篇 周易卦数 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五行生克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八宫所属五行 乾、兑,金;坤、艮,土;震、巽,木;坎,水;离,火。 卦气旺 震、巽木旺于春,离火旺于夏,干、兑金旺于秋,坎水旺于冬,坤、艮土旺于辰戌丑未月。 卦气衰 春坤、艮,夏干、兑,秋震、巽,冬离,辰戌丑未坎。 十天干 甲乙东方木,丙丁南方火,戊己中央土,庚辛西方金,壬癸北方水。 十二地支 子水鼠,丑土牛,寅木虎,卯木兔,辰土龙,巳火蛇,午火马,未土羊,申猴金,酉金鸡,戌土犬,亥水猪。 八卦象例 乾三连,坤六断,震仰盂,艮覆碗,离中虚,坎中满,兑上缺,巽下断。 占法 …… 卦以八除 凡起卦不问数多少,即以此数作卦数,过八数即以八数递除。一八除不尽,再除二八,三八,直至除尽,以余数作卦。如得八数整,即坤卦,更不必除也。 爻以六除 …… 占静物 凡占静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起卦。若至屋宅、树木之类,则屋宅初创之时,树木初置之时,皆可起卦。至于器物,则置成之时可占,如枕、椅之类是矣。余则无故不占。若观梅,则见雀争枝坠地而占。牡丹,则见有问而占。茂树,则枝枯自坠而后占也。” 看到邵雍如此说法,是没有不能起卦占卜的。看来即使尿尿也能看作为"水",为《坎》卦了。但邵雍说这些有道理吗?显然邵雍满脑袋是进水了。历史上的邵雍,实乃是个巫师者嘴脸。 做为保留在《梅花易数》里的被称为经典卦例,是“观梅占”。我们且看是如何的起卦与断卦。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先生偶观梅,见二雀争枝坠地。先生曰:‘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争枝坠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数,十二月十二数,十七日十七数,共三十四数,除四八三十二,余二,属兑,为上卦,加申时九数,总得四十三数,五八除四十,余得三数,为离,作下卦。又上下总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除四十二,余一为动爻,是为泽火革。初爻变咸,互见乾巽。 断之曰:详此卦,明晚当有女子拆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遂伤其股。右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互中巽木,复三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兑为少女,因知女子之初伤,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幸变为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凶色也。” 邵雍这一卦例,就是按年月日时换算成“数”而起出的卦。“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偶然观梅花见二雀争枝而坠地上,就以此时间起了一卦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情。年是辰年,“辰”是在地支中排第五位,也就取“五”数了,十二月就取“十二”数字了,十七日就取“十七”数字了。申时里的申在地支里排第九位,九就是“申”的数了。如何把这些数加除得出某一卦呢?年、月、日之数相加除八,余数是几,转换成“八卦”中的某卦,是为“六十四卦”里的某一卦的上卦。如《观梅占》里的年月时三数相加除八余二,二是“兑”卦。《梅花易数》开篇第一卷讲的是“周易卦数”,“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这分明是筮术上的“八卦”,把“八卦”配上数,至于这“八卦”配上数序,就认为以数起卦,得出八卦中某一卦,得出八卦里的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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