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讽录_风中的蜡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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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中的蜡烛 (第1/3页)

    风中的蜡烛

    北方的冬天来了。

    来自西伯利亚的寒风簌簌地吹着,从没有关紧的窗子缝里钻进小店里。我没有穿长袜的脚踝裸露在空气中,被冻得生疼。没有暖气的冬天,就像没有抹黄油的面包,始终缺了股滋味。

    “真他妈的冷啊!”我埋怨地咒骂着这糟糕的天气。冷空气趁机灌满了我的胸腔,仿佛吃了一块冰碴子。

    天快要黑了,冬天气候短,一向黑得早,北方更是如此。我抬头看了看厨房墙上的挂钟,快要五点钟了。

    我在一家位置偏僻的烧烤店里打寒假工,活儿不多也不少,正如同我领到手的薪水一般。我并不有回家过年的想法,事实上,我已经好几年没有回过家了。我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喜欢上了一个人生活的日子,喜欢上了在BJ闯荡的生活,喜欢上了没有课业也没有父母唠叨的生活。每次学校放寒暑假,我就在学校附近到处找兼职,家教、餐厅服务员,甚至小区保安我都去应聘过,有时候我甚至想去找一份送货的工作,以此打发枯燥无味的假期。我不是很缺钱,却也没有太多可以挥霍的闲钱。事实上,仅靠我四处打工挣来的钱是不够维系生活的,好在每年的学费都由父母掏腰包垫付。记得父母总喜欢念叨我念书花了他们多少多少钱来着,于是他们在我身上花得每一笔钱我都记得很清楚,总有一日我会还清的。或许到那时候,我才真正地独立,才是一个大人。这或许是我总是喜欢在不同的地方做不同的工作的原因,当然,也有可能是教文法的老师太过严肃导致我有些不愿意好好听课。似乎只有不停变换的工作能够让我暂时远离书本上的高谈阔论,似乎只有忙碌能让我从平淡无奇的生活中找到一丝丝趣味,不至于连点烟火气都没有。说实话,那种冷漠严肃又单调刻板的学校生活真的不适合我。

    那样的生活太无聊了,不是吗?

    我来这家烧烤店两周了。老板是一个满脸胡子的中年男人,身材短小,托着一个肥硕的肚腩,脸上皱纹密密麻麻的,保养得不好,约莫是五十来岁了。他说话时常cao着一口被普通话带偏的陕西口音,不时还会在小店里来上几嗓子陕北民谣,悦耳谈不上,但是自娱自乐的效果十分好,刚搭活一个星期的我就能哼三五首了。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没听熟客叫,自己也懒得问,只知道他和谁都能两句唠成大兄弟,两杯酒喝成好姊妹。我对他与生俱来的自来熟本领佩服得很,我常常在心里默默自语像他这样的人生来就是做生意的料,不过没有当着老板的面说过。他常常取笑像我这样的拧巴人只能给他打打零工,要是扔在社会上,迟早被欺负。我一边默默腹诽这小老头不要老脸,一边继续动手擦着到处都是油滴子的灶台。直到最后我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和我之前的雇主一样,他按时付给我工钱,我帮他做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买卖就妥帖了。名字,没有什么实际用处,反而有些累赘。反倒是他十分喜欢叫我的名字,可能是名字太过冗长拖沓,他后来干脆“小二,小二”地叫起来,简直为老不尊。虽说被欺负得紧,但是这个老板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亲切,那是我好久没有感受到的、快要遗忘的感觉。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昏黄的街灯陆续在黑暗里撑起一片又一片的光亮,而街道上的店铺早已打开了自家五颜六色的装修风格的灯光,一时间,属于市井的夜晚降临了。我把准备好的烧烤食材摆放在厨房,并把将会用到的碳火生了起来。我很擅长生火,每次烧得木炭都又红火又匀实,就像是一个专业的烧炭人烧出来的。不,烧炭的人都没有我烧得好。这并非膨胀的自我感觉,连我的老板是这样评价我的。对了,虽然我不知道老板的名字,但我总是叫他“哥”,尽管他的年龄大得可以当我的叔伯。奇怪的是,他似乎很喜欢我这么叫他。或许很久没人这么称呼过他了吧。

    店里只有我和老板两个人,他负责烤,我负责收钱、上菜和清洁卫生。我们一个月挣得不少,约莫两三万块,刨除买菜和调料、水电等乱七八糟的费用,大概还能剩三成。老板给我的工资是两千块钱,供吃供住。他偶尔还会带我去不要门票钱的公园玩,当然,交通费得他掏钱。有时候,我会打趣地问他,我帮他赚了多少钱?他微微一笑,不告诉我,如果我穷追不舍,他便打着马虎眼儿搪塞过去。我并没有感觉自己被剥削,也不是真想和他算清每一笔账,更不是觊觎他的收入,相反,我很喜欢和这个看上去很抠搜的大叔待在一起。当然,如果他能够刮一刮自己的胡子就更好了。如果可以,我希望这样的生活能一直持续下去。

    打盹分神的期间,店里陆续来了客人,毕竟,在寒冷的天气吃一顿美味的烧烤是每一个人都无法拒绝的,最好再配上几杯啤酒,那就更完美了!

    寒风依旧从门窗缝隙里灌进来,但人群的喧闹热意和炉火袅袅散发着的温热并没有让它肆虐下去。很快,店里就是一片热气腾腾的氛围了,一如往常。

    大概十点钟的时候,一个中年男人走进了这家烧烤店。他顶着一头油腻稀疏的头发,显然好几天没有洗过。脸瘦且长,中间却生了一个又扁又肥的塌拉鼻,看起来很不协调,而在那鼻子下,留蓄着一撮杂乱的山羊胡。山羊胡打理得很干净,远不是头顶邋遢的乱毛可以比拟的,估计是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胡子上了吧,又或许是每次吃完饭都用揩油的卫生纸顺带清理清理。他身上穿着一套款式很老的西服,中山装样的,很有些年头,就连面料都已经皱巴巴的了。袖口和肩头已经磨损得很严重,可以清楚地看到面料下边填充的被汗渍和油脂染成棕黄色的棉花,远远看过去,就像一片黑土地里跳出了几粒爆米花,扎眼得很。他脸上的黑眼圈很重,估计已经好几宿没睡过好觉了。至于是因为什么,就不是我想知道的事情了。反正,只要他带够了饭钱就行。对待有钱的主,可得毕恭毕敬地伺候好了,对待没钱的、吃白食的,直接两句恶狠狠的话呛过去,再招呼警察。这样的事我干过两回,每一次看到那些穷酸又喜欢侥幸的人被呛得白眯白眼面红耳赤时,我就有种说不出的舒爽感。当然,若是遇到抬着个碗进门的,要饭的还好,给个汤泡饭再添两片烤rou就打发走了;遇到要钱的,可不会给他好脸色,直接两句狠话撵出去。我“哥”闲暇唠嗑时常说:“这人啊,走投无路没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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