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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普 (第1/4页)
阿普 阿普是一个活在故事里的人。是的,是故事,不是小说,这是两个意义截然不同的词。 在我听说他故事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人世了。我的确没有见过他,甚至只是刚刚才知道他的姓名,但需要澄清的是,他并非虚构出来的人物,他叫阿普,是梅阿婆家的儿子。我说这句话,只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他确实存在过。对了,梅阿婆家就他一个儿子。 阿普是从县城城南一栋七层高的宾馆跳下来的,不是意外,不是谋杀,他是自己从宾馆的窗子上跳下来的。那天是新历八月十五号的晚上。 那天白天天气很好,天上除了一颗像鸡蛋黄一样的太阳什么也没有,连飞鸟的身影也鲜少得见。炽烈的日头烤得整个大地都热辣辣的,即使到了晚上温度也没有降下来,依旧十分炎烘热。留心天气的人一早就料到凌晨时候会有一阵大雨,晚饭过后就把晾在院子里的衣物收拾到屋子里去了。 那天是旧历的七月初三,不是什么重要日子,最赶紧的节日只有一个给逝离世的亲人烧纸送香的七月十五。板栗和柿花还不当时,得等到中秋前后才最是好吃。初临长夏时节,刚灌浆的稻子微微泛黄,冒着尖的禾穗鼓囊囊地抬着头追逐漫长又热辣的日光。这时候藏在青绿微灿稻壳下的谷粒还未有充足的积累,虽软嫩柔韧,但尚且干瘪不肥,还没长成粮食。但偏偏是这个时候的谷粒最是鲜甜,大大小小的雀子喜爱得很,故早早晚晚都会在田间见到俯冲而下啄食谷粒不亦乐乎的雀子。雀子肚饱腹欢,而被啄食的谷粒自然折了收成。精明的农人哪会任偷贼一般行径的雀子作威作福,没等灌浆就在田里插上了一个个稻草人。而一到晚上黑魆魆时候,稻草人外面套着宽大布条子便在风中乱飞乱舞,像极一个个张牙舞爪的野鬼,莫说是贪食的雀子,人也被吓得不敢近半分。每年这个时候,遍野金黄,收获在望,总显得格外安闲和舒逸, 县城里则是不一样的光景。白天时候,汽车、公车、摩托车滴滴嘟嘟地穿梭在楼与楼之间的路上,一路聆听着滚滚热浪之下街道上巷子里来来往往的热闹。这样的热闹从鸡鸣的清早要持续到火红晚霞垂挂西天的傍晚,就同整天整夜不停歇地嘶叫的夏蝉,嘹亮而激情。一到暮了,日光收敛起灼人的波涛,城市却不曾安静下来。商业街闪着夺目的银色光彩,吸引着白日被困在楼宇里的行人。白天他们属于别人,只有在夜晚,他们才能完全属于自己。而在不远处,硕大的牌子亮起或绿或红的霓虹颜色,那里安置了这个小城市另一批在夜晚活跃的人群,每到夜晚,那里总是来人不绝,狂欢会一直持续到天明。 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午夜灯光便骤然暗了下来,世界从光亮到灰暗,最终完全暗下去,融入周围更广袤的黑暗中,投入夜的怀抱。这时候借着微弱的月光已经很难看清楚这个城市的模样,更别说辨明躲在弯弯绕绕的道路两边的房子。天一黑,夹躲在楼宇之间的巷道就给人一种看不清出路的感觉。要是有人醉倒在这里,估计醉死都没得人理睬。而隔巷子不远的马路对面,几个小时前,还有上了年纪的老者老太悠闲地打着太极。 阿普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救不回来了。脑壳直溜溜地栽在坑坑洼洼的沥青棱子路上,凹下去一个坑,像被锤子砸过的不锈钢盆。脸面则像一张大饼一样摊在路上,已经看不清样子了。从他身上流出好多血,顺着路面的斜坡游了好几米远,宛如一条抽搐着张牙舞爪的长蛇,吐着信子徐徐爬过一个又一个深浅不一的坑洼。好在没人看到他烂作一包糟的脸,嘴、鼻子、脑门揉碎一般地糊在一起,亦或者说即使看到也辨认不清扭曲揉碎得不能再糟糕的五官,因为那已经很难称之为脸面了,更像是一团因为塑形失败而被胡乱揉杂在一起的稀泥。牙齿不晓得磕飞了多少,即使最后也没能找全,想是还有几颗仍旧嵌在他摔下的土地里。 他穿着一套脏得发油的大棉衣,在几乎所有人都拼命穿得少穿得短的夏天极为不合气候,似乎是怕跳下来摔疼了,特意找了一件厚的;裤子穿的是一条肥厚的老式牛仔裤,裤腰宽得惊人,像个想方设法套在腰上的呼啦圈,用一根明显发旧的皮带勒在身上;鞋子是一双溅满泥渍的运动鞋。被发现时,阿普整个人呈一个扭曲的“大”字形扑在已经凝成血块的红色中,一点儿也不好瞧,以至于第一个推开宾馆门发现他的老板娘被吓得惊坐在地板上,不顾形象地剧烈地呕吐起来。 宾馆的接待对这个人稍微有一点印象,瘦高个,皮肤偏黑,背着一个鼓囊囊的双肩包,戴着一副颇为醒目的白色塑料边框眼镜,头发又长又脏,显然好久没有洗过了。这种奇特得叫人说不上哪里怪异却又总感觉突兀的搭配,让人很难短时间忘记。加上那人天还没黑就办理入住了,正好那时候前台的接待正嗦着方便面,所以对这个略带忧郁颓丧气质的学生有些印象。如果接待读过侦探小说的话,这样的人要么一个神经兮兮的作家或哲学家,要不就十有八九是一个神经病。 房间里没有打斗的迹象,电视、烧水壶、柜子上的泡面、饮料瓶子、卫生纸都没人动过,柜子里的拖鞋也原封不动地摆在那里。而阿普在房间里留下的唯二的痕迹,一个是在厕所里溅出来的尿渍,一个是床沿独坐后留下的蹲痕。这个房间太整洁了,也太安静了,安静得让人觉得他来旅馆不是来住宿的,而仅仅是来寻找一个足够高的可以死去的房间,或许这是他来这里唯一的目的。。在警察来之前,就只有两个人打开过房间门,一个是领阿普来看房间的接待,另一个就是阿普。而接待在为阿普办理完入住信息后就没再上过楼。而阿普在上楼后也没下过楼,甚至进去房间之后就没再出来。为排除所有存在刑事犯罪的可能性,警察用专业的手段检查过了房间的各个窗户,发现没有被人撬开过,故很轻松就排除了有人翻窗进入行凶的可能性。老板娘检查以后没发现丢了什么东西,故连入室偷窃抢劫的几率也没有了,所有的信息似乎都在表明阿普并非死于他杀。是啊,哪有那么多奇幻的密室杀人啊,只有看多了侦探小说的人才会对原本无甚奇怪的案件疑神疑鬼。而在医院送过来的解剖证明也证实阿普死去从高处掉落导致的各种骨折和内脏破裂。所以,阿普是自己从楼上跳下来的,他是自杀的,他自己放弃了自己。 在这个年代,自杀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每年自杀的人有几十万,自杀的方式五花八门,自杀的理由千奇百怪,所以没什么稀罕的。可阿普的自杀让人觉得很奇怪,乃至于有些疑惑不解。因为他并没有留下遗书,书包里,柜子里,阿普身上,都没有,这很不寻常。一般而言,一个下定决心要自杀的人会把死亡看作一种解脱痛苦和烦恼的仪式,死亡的方式是仪式的一部分,遗书或遗言是另一部分——他们仍是希望被人注意,不想走得无声无息,亦或是他们来死前仍想控诉那些把他们逼上绝路的人,想要将自己最后一丝愤怒和谴责留下来。可是警察翻遍了每一个能找的地方,包括他手机里的备忘录和聊天软件,人们都没有发现他留下的一言半语,他就那样无声无息地决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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