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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玉垒浮云变古今 (第2/2页)
了一片,在地上晕开绯红的血渍。 它终究是完成了使命,只是一声哀鸣,似在诉说不甘。 而随着这声哀鸣,马上小将险些跌落在地,他只是看了一眼伴随自己征战多年的战马,抬起沉重的手,合上了它被鲜血凝固的眼皮,便转身走了。他不能感伤,他还有要紧事要办,他远奔万里,从大同前来,就是为了送一份紧急军情——俺答大军血洗了大同三县十六堡。 老管家睡眼惺忪,一开府门,一股血腥,作呕的直冲他鼻孔,让他的睡意瞬间消失在九霄云外。 副将赵松顾不得脸上是血还是汗,将腰间斩马刀一别,匆匆跑向了仇鸾的书房。 十万火急,外虏犯国! 此刻仇鸾正要搂着美娇娘做传宗接代的大事情,才脱了裤子,就听门外一声低沉大喝:“将军,大事不好了,俺答……俺答血洗了大同边防十六铺!” 仇鸾手上的动作僵硬起来,急忙提起了裤子。 老话说得好,泥人还有三分火呢,更何况是堂堂一国大将军! 老子虽说是怂了一些,但你俺答也欺负老子太甚了! “狗屁的俺答,我杀光你们全家!” 仇大将军一怒之下,连他最喜欢的唐三彩都摔在了地上,听个脆响。显然他是动了真怒了。 下一秒可想而知,定是发兵十万,血洗俺答大营,兵锋所指,大明军旗一望无尽! 可是,恰恰相反。 仇鸾如同xiele气的皮球,软了下去,只是拿过副将的军报,随手扔在一边,便埋头大哭了起来。 “你们太欺负人了!不带你们这样玩得!” 一夜无语,爱上西楼,爱上西楼,有人相思,有人强说愁。 ~~~~~~~~~~~~~~~~~~~~~~~~ 大明王朝的帝都,从永乐大帝迁都以来,这座城市,便以天子守国门的信念,在风雨中矗立了五百多年。 也正是这座城市见证了太多的背地里的血雨腥风,见证了数代帝王的山河大梦,又见证了多少臣子的挥斥方遒。 清晨。 春雨碧云,山色晴空。酒螺红,莼羹梦,翠禽枝上消魂。 夏慕牵着马匹,带着小弟罗克敌,侍女阿桑,风尘仆仆的来到了大明王朝的帝都。 如果说兴化是十里荷花,豪奢遍地。那这座帝都便是东风千树,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 只瞧中直线上尽是鳞次栉比的商铺,绿瓦碧甍的高楼,市潮如雨,一望无尽。 远方地平尽头,一座巍峨的宫殿,隐隐拔地而起,黄瓦红墙,映着夏慕的双眼,那里是象征着权力的最中心——大明帝宫。 而现在的北京,远不是二十一世纪的北京。 夏慕看惯了北京的高楼大厦,可回过头再看看数百年前的北京,他更是瞬间无语凝咽,只吐出一句: “壮哉大明!” 虽是短短的一句话,却仿佛蕴含了太多强烈的感情,没有办法宣泄,短短四个字,看似平静,实则却是潮水汹涌,瞬间淹没了夏慕的胸腔,转而倾覆。 一旁阿桑打理行囊,拿出手帕给夏慕清洗脸上的尘土。 夏慕则看向四处张望的罗克敌,见他手臂上的伤差不多要好了。这半个月的赶路,三人是风餐露宿,饥一顿饱一顿,没被山匪杀死,也差点被野狼吃掉。 这个年代路上也没有交警叔叔给你保驾护航,更没有d字头快速列车,全靠两条大粗腿走天下。 夏慕一路赶来,是感慨颇多。 “克敌,你去找一家酒楼,我们先好好吃一顿。”夏慕从阿桑那里要来三两碎银子,交给了罗克敌。 “得令!”罗克敌欢喜的一声,直奔着远处酒香飘飘的牌坊楼子去了。 就在夏慕要找个路人问问徐阶府邸何处时,远处突然喧哗起来,一阵鸡飞狗跳。 夏慕眉头一皱,只见一衣衫褴褛,脸色蜡黄的半大小子,手里死死攥着一绣着牡丹荷花的荷包,跌步大跑。 而那少年样子,让他不禁双眼一凝,眉宇却皱了起来。 只见那小子一身破烂着装,显然道出了他的身份,不是乞丐也差不远了,家境定是穷苦,而他手中荷包却甚是精美,出自江南绢绣,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东西,而那荷包鼓鼓,显然里面银子不少。 但那小子眼神清明,却带着丝丝惊慌,一看就是第一次抢人家东西,而他腿脚受伤,鲜血淋漓,手臂还有伤疤,显然是做工时留下。 不多时,夏慕已经看透了一切,这小子抢银子必是有着不得已的苦衷。 小狗子一路惊慌,撞翻了数人,心情喜出望外,有了这钱,娘的病就能好了。 可是才一抬头,他却面如灰色,眼神惊恐,只见前方站立一俊朗少年,而让他恐惧的却是少年的衣服以及腰间佩戴的长刀。 “飞……飞鱼服……绣……绣春刀?”骇得他声音都出现了颤抖。 大明锦衣卫的诏狱,天下谁人不闻之惊魂,见之丧胆。 就在夏慕要动手时,后方却是传来娇喘:“你,你别跑了!”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命运,命运注定的人,千里之外也能相见。 夏慕与徐熙怡在人群中第一眼相见时,两人的眼中便没有了大千世界,只剩下彼此的身影。 他目如朗星,目光澹澹。她风姿绰约,秀发飘飘。 没有人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总有一见钟情,总会有一个人,在你看见第一眼时,给你惊艳的感觉。 而夏慕对徐熙怡就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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