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百四十八章 之后的事 (第1/2页)
“在来暗域之前有一个很强的人给我说过,暗域有很多支柱,只要将支柱完全摧毁,暗域就不会在独立下去,而是回到外界,不在是一个封闭的空间。” 听到让暗域回到外界这句话童泽洲是不太愿意的。 “枯木怎么说呢,外界和暗域还是有所不同的,不说两方的人能否相处融洽需要多久,外界人能不能接受暗域的人还是一个问题,大部分人知道暗域,但是在他们眼中暗域的人都是狗屎,都是穷凶极恶之徒。” 虽然话很难听但的确是事实,枯木自己也是运气好能直接遇到童泽洲,而如果不是这样说不定现在已经被骗的腰子都没有啦。 “嗯,让外界人接受也是一点,这点我没有考虑清楚。” 这当然不是只有坏处,这样那些心善之人就可以直接介入,直接把那些恶人全部抓起来,可以让那些在暗域安心生活的人活的更好。 “这件事还要从长计议。” 枯木就是这个意思,虽然一些弊端被童泽洲提了出来,但是对于暗域把安于放回外界才是大势所趋。 .................... 另一边杨彦才很轻松的回到了自己的领域。 童泽洲的领域同杨彦才的领域相比就是地与天的区别。 杨彦才的领域完全可以用现代化城市来说明,虽然那隐藏于光明外表下的黑暗更加的恐怖,就像没有任何法律约束的夜之城。 “大人之后我们要怎么做。” 一个面具男询问杨彦才接下来得动作,为什么要问因为他觉得对于枯木是要赶尽杀绝的。 杨彦才看出了自己手下的意思,“车新周不要着急,现在正是我们养精蓄锐的时候,我们可是要回到外界做大事的人,这里只是我们的栖息地而已,而且说不定会有人把我们送回去的,到时候我们也可以名正言顺的出去啦,而不是因为我们自己的野心才会出去。” “是属下心急啦,听从大人的命令。” “嗯,我知道你想铲除一切阻碍,但是不用担心没有问题的,我们要万无一失,把守在离开暗域大门的守卫也撤出吧,可能也是拦不住那些人的,就让他们走吧,我们的人不要做无谓的牺牲啦。” 车新周立刻去办将守在出口的自家人全部撤除。 “等等,记住只撤除自己的人,其余的人我不管。” “明白。” 车新周应了一声就离开啦。 杨彦才此时眼神迷离的看向窗外在心底暗暗发誓,“你们等着吧,我会回来的,到时候你们的哀嚎就是对我最好的奖赏。” 对于枯木,杨彦才决定暂时不会去招惹,当自己表露实力之后枯木短时间内不可能会有想法除非枯木不想活啦,暗地里发育了这么久可不能因为枯木的出现而急躁起来。 “那些石头也很不错,能成为自己的助力,不过貌似不太好得到。” 对于石头杨彦才可不会放弃,自己一定会拿到。 .................... 枯木刚和众人商讨完关于离开暗域的计划,就听到杨彦才将把守暗域大门的人全部撤去。 童泽洲都准备集合现在的力量强行冲开大门然后放枯木几人回去。 杨彦才的撤兵是一点也没有料到。 “为什么撤兵。” 童泽洲是想破头也想不出来,因为他一直被关着什么都不知道。 雪织独具慧眼,这一切的源头绝对不是因为童泽洲被救出来啦,按照枯木所说的战力,平推都是简单的,也就是说杨彦才因为别的事情而放弃了抓住他们,而这一点只有最后和杨彦才接触的枯木能知道一二或者推出一二。 雪织没有声张,因为枯木肯定使用了自己的能力,那么就是越少人知道越好,等到晚上的时候在悄悄的和枯木说明一下。 等到了晚上臻夏还在为营地的恢复四处走动,被杨彦才这么一搞安抚人心都是一件事,而且来了很多之前一面都见不到的人。 他们都是听说杨彦才被赶走后马上跑来认错请求从轻处罚的,其中就有各大赌场的老板,面对这些人臻夏也是没有给好脸色,就如同所有人都欠着自己二五八万一样。 “你们想见童泽洲大人到时候再说,我现在在干活,所有事都是自己我做的,你们直接给我说就好。” 臻夏语气强硬不容辩解,恐怕多说什么都会引来臻夏的一通身体教育,看看发育的正不正常,说着臻夏就晃晃自己的太刀表示自己不是开玩笑。 众人看着人以为是说笑看着刀可就不敢开玩笑啦,但又要表示自己的诚意,所以只能赖在大本营门口等着,这要是回去啦估计到时候更惨。 不打就是不长记性,臻夏就故意晾着所有人,只有终有特地被枯木叫了进来,带进来营地。 走的路上枯木询问起终有,“终有我感觉你比任文还要强啊,为什么一直在他手底下干活呢?” 终有先是一惊随后便如实的回答,“任文大人在危难中让我活了下去,所以为了报答救命之恩我也不会去抢占任文大人的位置,只是任文大人很少听自己的建议而已。” 说着说着终有就开始唉声叹气,“枯木大人叫我进来我想等到出去的时候少不了被询问,我也很以为为什么会被枯木大人叫进来。” “你有成长的机会,只是缺少表现的机会而已,就像当时你帮助王守那样,让他静下心来,你对于同伴不错,对于不是同伴的我也比常人关心,所以我叫你进来就是为了让你干活帮忙,闲着也是闲着现在的事情有很多,到时候你记得听臻夏的话,知道了吗?” “是。” 让帮忙就说明对方很有可能已经可以原谅自己,终有必当全力帮忙。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