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Luser (第3/3页)
br> “为什么?”
道尔沉思片刻,说道:“我举个例子吧。《福尔摩斯探案集》和《猩红习作》,哪个更适合连载?” 霍金斯想也不想地回答:“前者!当然是前者!因为是短篇集。” 道尔严肃地点头, “那,《猩红习作》呢?” 霍金斯沉默。 “……” “……” “……” 房间内一片安静,仿佛落针可闻。 过了一阵,霍金斯说道:“《猩红习作》刚开始是在1887年的《比顿圣诞年刊》上一次性刊载完的,所以,我无法假设历史。但是考虑到《猩红习作》的结构,或许连载也不是不行。因为分为了两部分,前半部分讲述案件,后半部分则是动机揭秘,可以分开连载。” 道尔点点头, “我再举一个例子,《罗杰疑案》。” 霍金斯又沉默了,闭目思索, 这一次的安静持续得比刚才还要长,道尔甚至以为妻子睡着了。 终于, “不适合。《罗杰疑案》不适合连载。” 霍金斯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道尔说:“没错,因为叙述性诡计。诚然,这种诡计具有无与伦比的开创性,甚至将侦探冒险升级成了真正的推理,但它有一个特点——故弄玄虚。” 霍金斯纠正:“不叫‘故弄玄虚’,应该叫‘高深莫测’。” 道尔:“……” 总感觉妻子爱陆时的作品胜过爱自己的。 这种感觉超级不爽。 他压下情绪,继续道:“总而言之,这种层层铺设悬疑的,如果流畅地读下来,会非常爽快。可如果是连载呢?当读者最后读到凶手是中的‘我’的时候,会有什么感觉?” 霍金斯说:“大概会感觉被耍了。” 道尔连连点头, “没错。很多读者会觉得,《罗杰疑案》前面设计的伏笔太多了,导致作者无法回收,所以用了很不负责的方式来仓促结尾。” 只是出版方式的不同,就能让一本书的风评天翻地覆? 霍金斯虽然也是这么想的,但还是有些不信, “真的吗?” 道尔耸肩, “当然这只是暂时的。因为名作就是名作,是不朽的。《罗杰疑案》如果连载,会受到诸多质疑,可内容优秀,终究会获得与之相匹配的声望和成就。Lu还是那个创造了叙述性诡计的天才。” 霍金斯“嗯”了声, “但即便如此,《罗杰疑案》仍然不适合连载。可以,但没必要。” 道尔赞同:“Bingo!” 霍金斯又问:“那什么适合连载呢?” 道尔说:“这还用想吗?当然是短篇集或者《基督山伯爵》那一类了。《基督山伯爵》是抱恨复仇的故事,主要情节跌宕起伏,迂回曲折,从中又演化出若干次要情节,小插曲紧凑精彩,却不喧宾夺主……” 用网络的话说,就是节奏好,每几章一个小高潮,装逼打脸恰到好处, 所以也有说法,《基督山伯爵》是那个时代的无脑爽文。 当然,这肯定是胡扯了, 《基督山伯爵》情节离奇,却不违反生活真实,是“爽文”没错,但跟“无脑”没有任何关系。 霍金斯大致扫了眼那篇文学批评, 她说道:“这个作者的观点跟你很相近,就连举的例子也和你一样,用了《罗杰疑案》、《基督山伯爵》,还有你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道尔轻笑, “英雄所见略同嘛~” 霍金斯又说:“他还预言了,《魔戒》必然会出大问题。” 此言一出,道尔连连摆手, “英雄所见不同。呵呵……呵呵呵……” 他不是不能理解作者的想法, 从连载的前几章看,陆时写的《魔戒》,是准备创造一个真实的魔幻世界的, 纵使有伟大史诗《尼伯龙根之戒》作为打底的背景,这种“无中生有”仍然需要作者对文章有极高的驾驭能力, 而连载,真的能行吗? 前后设定出了矛盾,陆时会不会吃书? 说句实话,站在理性的角度,道尔觉得这是必然会发生的。 可是,站在感性的角度…… “不会。” 道尔十分坚定。 霍金斯诧异, “什么不会?” 道尔只是淡然地笑笑,说道:“毕竟是让我心悦诚服的伟大作家,不会就是不会。” 霍金斯:??? 被丈夫这句没头没尾的话弄得一脸懵逼, “你没发烧吧?” 道尔摆手,说:“这篇文章的作者名字叫什么?” 霍金斯看眼,说道:“看样子像笔名,Luser,L——U——S——E——R——,应该是没有这个单词的。” 道尔咀嚼着这个笔名,冷笑道:“藏头藏尾,倒是挺有攻击性。Loser,失败者,却将前面的两个字母‘L’‘o’改成了Lu的笔名,似乎是想预言啊。”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