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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他真的很浪漫 (第1/2页)
徐洛将手伸进被子里,捏了捏,“饿了没?” “你这个大混蛋!”邓丽君已经是有气无力,“我真没想到你会是这样的人!” 徐洛很坦诚,“别害怕,反正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你还知道你不是好人!”邓丽君怒视他,咬牙切齿道,“还是你把我当成了随便的女人?” 她不是那种一眼就特别惊艳的女人。 属于那种风情的,这种风情不是美丽,而是气质,是岁月和灵魂赋予她的重量。 所以她的美,是第一眼不惊艳,可是多看几眼就会觉得心安。 她的情史在徐洛之前就有好几段,但除了Jack还活着外,剩下的都是以悲剧结束。 用一句话来形容:便是事业风光,却在情海中蹉跎浮沉。 最早的守护天使朱坚在1972年飞机失事。 后来认识林振发,但没想到林振发又因心脏病突发去世,那首《再见!我的爱人》,就是为林振发而作。 她曾在舞台上哭得不能自已。 更能触动人的,是歌中那段读白:再见了,我的爱人,我将永远不会忘记你…… 邓丽君轻柔的声音,深情的表露对她深爱的人的依恋与不舍,忧伤和无奈。 虽情史丰富,但每遇到一个男人,她都幻想着有一日脱掉歌衫,回复平静、幸福的家居生活,成为她长久的归属。 虽然去年遇到Jack。 但两人因为性格的原因,产生的矛盾越来越多,彼此之间的隔阂也越来越多。 Jack性格比较毛躁,让他装几天绅士就可以,时间长了就不行。 徐洛伸手揽着她的肩膀,柔声道:“我虽不是好人,但你不是随便的女人,只是我不想错过你这么好的女人。” “你要是喜欢我,你可以追我啊,一定要这样吗?”邓丽君仍很生气。 眼睛已经发红。 不过没有放声大哭。 徐洛轻轻给她抹去眼泪,“虽然我们已经这样,但如果我说我已经爱你爱到不可自拔,你相信吗?” 邓丽君没说话。 徐洛接着道:“那会显得很虚伪,也很假,就像我吃饭的时候跟你说的那样,爱情就像是红酒一样,需要时间才能收获佳酿。” “我这个人很好相处的,像你这样的女孩,难道你还怕我不会爱上你吗?你要对自己有信心,你可以的。” 邓丽君怔了差不多三秒钟,突然才反应过来,这话怎么说得要让自己去追求他一样? “你说现在怎么办?” 她不是十七八岁的女孩,早已见了太多的世面,不会迷失在甜言蜜语里。 徐洛认真道:“虽然你的过去我未曾参与,但我希望我能参与到你的未来,与你享受着属于普通人的乐趣,浪漫时光,纯情至爱,不涉功利。” “你若想继续在舞台唱歌,我在台下为你欢呼;你若想一日三餐,我便陪你街头买菜。” 对什么样的女人采取什么样的态度。 这句话一下子击中邓丽君的内心,因为她已洗净铅华,退意初萌。 沉默差不多一分钟,她才开口:“你要在美国待多久?” 她是个传统型的女人,在试着让自己接受这个男人。 尽管他的年纪真的很小,比自己还要小7岁。 但相处两日,完全没办法把他当做像Jack那样的看待。 她与Jack的交往中,常带有jiejie式的体谅和温存。 而与徐洛相处,她反倒像是个小女孩。 徐洛很有绅士风度,不但得到迎接他的那些华人的集体赞誉,就连她都挑不出半点的毛病。 “最起码要待到六月份,因为我还要参加MIT的毕业典礼。”徐洛道,“随后我将启程前往英国一趟。” 邓丽君轻声道:“去英国之后呢?” “回香港,因为香港还有一大摊事物等着我去处理。”徐洛认真道。 “我知道了。”邓丽君缓缓说道。 下一秒,徐洛又道:“你休息好了么?我们先去取车,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邓丽君犹豫了下,便答应下来。 两人取了车,徐洛带她直奔金门大桥。 此时已是黄昏。 洛杉矶的黄昏很美,落日西垂时,圆润辉煌。 特别是看它半是不舍半是倦怠地沉下去,很令人慨叹,也很富诗意。 徐洛拿着相机拍了几张照片,再跟身边的邓丽君道:“你知道吗?在法国有这么一座桥,上面挂满锁头。” “都是各式各样的心愿锁,密密麻麻地写着各种爱的期盼、爱的呼唤、爱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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