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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不做原告律师了?我直接升级当原告! (第1/2页)
来而不往非礼也。 对方发了律师函! 作为回报。 罗凯同样也回了对方一张律师函。 甚至还在原版上圈圈画画。 指出了很多错点。 甚至连错别字都不放过! 嘲讽拉满。 直接骑脸输出。 就仿佛在说…… 贵公司的法务,最基本的专业素质都没有! 行不行啊?细狗! 来呀,相互伤害。 针尖对麦芒! 谁怂谁是狗! 罗凯是一个很平静的人。 很少动怒。 但是对方滥发律师函的行为! 让他有了一点点愤怒的意思! 如果是针对他,那么他会当成乐子来看。 但是这个企业竟然针对了很多不懂法的人。 截止到现在。 罗凯在网上找到了对方的个公告以及律师函寄送名单。 好家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已经有1000多人了! 1000多个人啊。 对方发的公告很嚣张。 名称就是:拟将起诉的给我公司声誉造成损害的人员名单。 没错,是名单。 对方仿佛把自己当成了正义的化身。 看谁不爽就给谁下即将起诉的死亡催帖。 这种行为过于恶霸。 这种行为特别恶心。 你以为你是谁? 丫丫个呸的。 这個企业在嚣张什么? 要是不懂法的人,一下子就被唬住了。 然后就怂了。 就听从对方! 要怎么做就怎么做。 因为在普通人看来,收到律师函的下一步就是准备进去坐牢了。 但是事实上。 完全并不是这个样子。 世界上除了审判院! 除了法官。 没有人可以对一个普通人定罪。 那些大公司他想干什么? 真以为自己一手遮天了? 罗凯上辈子接了一些大公司的案子。 知道其中的一些cao作。 比如说两个上市的公司相互暗中约定…… 然后表面装出一副你死我活,要打官司的模样。 在热搜榜上随便买几个热搜。 把热度炒上去之后。 第2天的股票也跟着一起上了。 至于官司的输赢。 赔的那一点点钱。 甚至连律师费都支付不了。 但是这两家公司,公器私用。 吸引一波吃瓜群众。 用最低的价钱狠狠的吃了一波流量。 哄抬股价。 但是没想到来到这个平行世界也有大公司,大企业! 做出更恶心的事。 滥发律师函。 所以罗凯直接迎头重击。 看我治不了你。 罗凯在自己的社交账号…… 转发了对方的即将要起诉的名单以及律师函。 并且配文: 我好害怕! 作为一个律师,我有被吓到!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如果要发律师函,请不要发我社交账号的名字,我叫罗凯,为了方便你方起诉! 如果只是起诉社交账号的话,估计都立不了案! 对了,我在这里小小的普法一下: 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犯罪。 没有谁能够越级审判院而判一个人犯罪。 而且就算是打官司,还有一审二审终审这样的复活赛。 公平自在人心…… 我宣布,这一次我不当原告的辩护律师。 我将亲自来当原告…… 罗凯在下面普法了诉讼的一些程序。 比如说律师函的效用…… 比如说起诉名誉权最终胜诉了,也只不过是得当庭说对不起之类的…… 罗凯还提了一嘴诽谤罪的构成,以及做好了公证的证据收集…… 意思很明显。 你民事起诉算个毛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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